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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刑警队侦查员邢某着便装执行任务时,看到熊某正在商店购买东西。邢某上前要熊某跟他走一趟。熊某知其是侦查员,于是撒腿就跑。邢某抬起警棒,朝熊某喊“站住”。随即朝熊某砸去,正中脑部,将其打倒在地,熊某死亡。问:(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是否对熊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2)谁为赔偿请求人?谁为赔偿义务叽关?(3)对邢某应如何处理?

题目

某刑警队侦查员邢某着便装执行任务时,看到熊某正在商店购买东西。邢某上前要熊某跟他走一趟。熊某知其是侦查员,于是撒腿就跑。邢某抬起警棒,朝熊某喊“站住”。随即朝熊某砸去,正中脑部,将其打倒在地,熊某死亡。

问: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是否对熊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2)谁为赔偿请求人?谁为赔偿义务叽关?

(3)对邢某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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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材料,回答 41~45 题:

    某刑警队侦查员邢某着便装执行任务时,看到熊某正在商店购买东西。邢某上前要熊某跟他走二趟。熊某知其是侦查员,于是撒腿就跑。邢某抬起警棒,朝熊某喊“站住”。随即朝熊某砸去,正中脑部,将其打倒在地,熊某死亡。

    第 41 题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是否对熊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

    A.要承相应任

    B.不承担贡任

    C.不承担责任,但需要从道义上对熊某的死亡进行赔偿

    D.无所谓


    正确答案:A
    国家赔偿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对受害者予以赔偿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l5条第5项,行使侦查、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的侦查员邢某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使用警棒将熊某打死。符合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国家应对熊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 第2题:

    对邢某的处理正确的是( )。

    A.追究刑事责任

    B.罚款

    C.责令邢某承担赔偿费用

    D.开除公职


    正确答案:AC
    首先,邢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由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其次,邢某所在公安机关在赔偿损失后,可责令邢某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 第3题:

    邢某与有夫之妇夏某勾搭成奸,后因某受丈夫责骂,与邢某中断了关系,邢某怀恨在心。一天下午,邢某将夏某骗至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人夏某家将其丈夫杀害。邢某的行为属于( )。

    A.结果加重犯

    B.连续犯

    C.牵连犯

    D.结合犯


    正确答案:B
    解析: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连续犯具有以下特征:(1)实施数个犯罪行为;(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3)数个犯罪行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鉴于连续犯只有一个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又具有连续性,在我国一般按一罪处罚。本题案例中邢某基于杀人的故意,连续实施了两个杀人行为,构成连续犯,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正确答案为B。

  • 第4题:

    邢某(20岁)和刘某(15岁)经过预谋,在某日下午伺机行窃。当见到被害人 李某在摊位上买鸡时,刘某示意邢某掩护,邢某即站在李某跟前假装买鸡,刘某从李某的 裤兜里窃取了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850多元、信用卡两张以及身份证等),然后迅速离去。当李某发现被窃而要追赶时,被面前的邢某故意挡住视线和出路,李某就将站在面前的邢某抓住。邢某为了逃脱,掏出尖刀朝李某连刺数刀,将李某剌伤。案发后,邢某逃到他的朋友张某家躲藏。张某知道邢某的犯罪事实之后,就将邢某送往外地隐藏。在邢某躲藏期间,张某3次前去看望,并资助他500元钱生活费用。
    (1)邢某与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2)张某与邢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3)邢某、张某构成什么罪?
    (4)邢某、刘某的行为各如何定性或处理?


    答案:
    解析:
    【详解】
    本题主要涉及共同犯罪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范围的问题。虽然巳满14周岁的人对抢劫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刘某与邢某的共同犯罪的预谋或者说共同犯罪的故意范围仅限于盗窃。对于故意伤害被害人的行为,仅由邢某一人负责,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实行过限,即超过共同犯罪故意的限度的,应当由实施该行为的人单独负责。
    (1)邢某与刘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邢某与刘某只是预谋盗窃,他们仅在盗窃范围内具有共同故意,而在刺伤李某的行为中没有共同故意。而实行盗窃行为时,刘某只有15周岁,依法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故刘某不可能与邢某构成共同犯罪。
    (2)张某与邢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二人事先无通谋,张某事先并不知道更没有参与邢某的犯罪行为。
    (3)邢某在实施盗窃他人财物时,为了逃脱和抗拒抓捕,当场刺伤李某,依法应转化为抢劫罪。张某则构成窝藏罪。
    (4)对邢某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刘某的行为应按照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第5题:

    某刑警队侦查员李某的朋友与张某有仇,多次要李某找机关会帮助其报复张某,一日李某着便装执行任务时,看到张某正在商店购买东西。李某上前要张某跟他到派出所去。张某不从,并向李某要求看证件。二人为此发生争执并厮打起来。这时,一辆摩托车路过此地将他们冲撞,张某乘机挣脱跑去。李某遂掏出手枪,朝张某连发数枪,将其打死。对李某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李某的行为触犯刑法,应由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其次,李某所在公安局在赔偿损失后,可责令李某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 第6题:

    邓某(男)邢某(女)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双方共有财产,其中包括房屋一套和五十万存款。请问: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A、邓某(男)邢某(女)请求解除二者之间的婚姻关系
    • B、共有财产
    • C、离婚请求
    • D、邢某(女)要求分得住房

    正确答案:A

  • 第7题:

    郭某在地铁盗窃杨某手机(价值4000余元),熊某在旁掩护。杨某发现手机被偷后,抓住郭某衣服,郭某向杨某挥舞拳头,熊某围上来打了杨某一拳。杨某夺回手机,两人逃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郭某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 B、对熊某应当以抢劫罪的共犯论处
    • C、郭某、熊某属于犯罪未遂
    • D、如熊某6年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其应当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甲谎称邢某欠自己20万元货款未还,请乙帮忙"要帐"。乙信以为真,答应帮忙。二人遂强行劫持了邢某,驾车将其带至外地一宾馆捆绑起来,由乙看管。甲背着乙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勒索人民币20万元,称不给钱就杀人。邢某趁甲不再告诉乙,自己并不欠甲一分钱,请求乙将自己放走。乙不相信,要邢某老实点,还抽了邢某一巴掌。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甲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2)乙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3)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1)甲的行为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处断。
    所谓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当事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论处。甲在绑架邢某过程中,又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所以甲的行为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处断。
    (2)乙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论处,乙以帮甲要帐的名义非法拘禁邢某,所以构成非法拘禁罪。
    (3)甲、乙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甲乙二人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甲是绑架的故意,而乙是非法拘禁的故意,所以二人并不构成共同犯罪。

  • 第9题:

    多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4人共同开办A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A机构),张某、王某是房地产经纪人,李某、赵某是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主邢某委托A机构代理出租自己拥有的一套商业用房,并与A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A机构应要求邢某提供()。
    A

    邢某的身份证

    B

    房屋产权证书

    C

    邢某单位证明

    D

    该套房屋相邻关系人证明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后熊某死亡,未立遗嘱。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

    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B

    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法定的代位继承

    C

    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

    D

    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4人共同开办A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A机构),张某、王某是房地产经纪人,李某、赵某是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主邢某委托A机构代理出租自己拥有的一套商业用房,并与A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张某在为邢某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刑某造成了损失,应由()。
    A

    张某

    B

    张某与邢某共同

    C

    张某与刑某共同

    D

    甲机构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曹某与熊某有恋爱关系,2008年4月二人在广州分手,曹某两次来找熊某要求复合,熊某不肯。11月12日,曹某带着被其锯短的枪管、子弹已上膛的单管猎枪及四发子弹约熊某及其朋友郑某、高某等人一起在某体育馆二楼台球室与熊某见面,熊某依然表示不愿意复合。后熊某和朋友拦出租车欲离去,曹某阻拦不成,遂掏出猎枪威逼熊某、郑某下车。郑某下车后趁曹某不备,扑上抢夺曹某的猎枪。曹某急忙中对准郑某小腿内侧的地面扣动扳机,子弹打破了郑某的长裤,并在左膝内侧留下表皮擦伤。曹某的行为构成(  )。
    A

    故意杀人罪(未遂)

    B

    故意伤害罪(未遂)

    C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曹某虽然持枪,但其瞄准的是郑某小腿内侧的地面,曹某对郑某的受伤存在间接故意,即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曹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或者故意伤害罪(未遂)。曹某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进入公共场所,且不计后果,非法开枪,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 第13题:

    在案例中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分别是( )。

    A.熊某的父亲邢某

    B.熊某的妻子邢某所在公安局

    C.熊某的儿子邢某

    D.熊某的哥哥邢某所在公安局


    正确答案: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6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第6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熊某的妻子是熊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应该是本案的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应为邢某所在公安局。

  • 第14题:

    某刑警队侦查员邢某着便装执行任务时,看到熊某正在商店购买东西。邢某上前要熊某跟他走一趟。熊某知其是侦查员,于是撒腿就跑。邢某抬起警棒,朝熊某喊“站住”,随即朝熊某砸去,正中脑部,将其打倒在地,熊某死亡。

    问:(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是否对熊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2)谁为赔偿请求人?谁为赔偿义务机关?

    (3)对刑某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国家赔偿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对受害者予以赔偿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求国家赔偿必须具备以下要件:①国家侵权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⑦国家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国家不负赔偿责任。③行为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为。④行为主体的违法行为必须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五)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的侦查员邢某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使用警棒将熊某打死,符合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国家应对熊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6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第6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所以,本案中的赔偿请求人应为熊某的继承人和其他与熊某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赔偿义务机关应为邢某所在公安局。
    (3)首先,邢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由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其次,邢某所在公安机关在赔偿损失后,可责令邢某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 第15题:

    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1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侵犯熊某人格尊严

    B.违反票据无因性原理

    C.侵犯持票人权利

    D.违反现金支票见票即付规则


    正确答案:BCD

  • 第16题:

    共用题干
    小张、小王、小李、小赵4人共同开办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甲机构),小张、小王是房地产经纪人,小李、小赵是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主邢某委托甲机构代理出租自己的一套商业用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

    小张在为邢某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邢某造成了损失,应由( )。
    A:小张
    B:小张与邢某共同
    C:小张与邢某共同
    D:甲机构

    答案:D
    解析:

  • 第17题:

    张某持刀追杀李某,李某的朋友熊某恰好路过,用气枪打伤了张某,熊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某刑警队侦查员李某的朋友与张某有仇,多次要李某找机关会帮助其报复张某,一日李某着便装执行任务时,看到张某正在商店购买东西。李某上前要张某跟他到派出所去。张某不从,并向李某要求看证件。二人为此发生争执并厮打起来。这时,一辆摩托车路过此地将他们冲撞,张某乘机挣脱跑去。李某遂掏出手枪,朝张某连发数枪,将其打死。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是否对张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五)项,行使侦查、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司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的侦查员李某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使用枪支将张某打死,符合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国家应对张某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 第19题:

    某日傍晚6时左右,民警庄某在卡点发现要追捕的抢劫犯罪嫌疑人邢某驾摩托车驶来,喝令邢某停车。听到喊声,邢某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大油门继续行驶。庄某紧追不放,到镇里一个菜市场处,由于人群聚集,邢某停车欲逃,庄某拔出手枪向其连射两枪,一枪将邢某击伤,一枪将买菜群众黄某击伤。庄某使用武器后,应采取什么措施?


    正确答案: 庄某使用武器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救助伤者,保护现场。
    第二,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庄某所属机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庄某所属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验、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
    第三,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庄某所属机关应当将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的受伤情况,及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第四,使用武器的庄某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 第20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4人共同开办A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A机构),张某、王某是房地产经纪人,李某、赵某是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主邢某委托A机构代理出租自己拥有的一套商业用房,并与A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A机构应要求邢某提供()。

    • A、邢某的身份证
    • B、房屋产权证书
    • C、邢某单位证明
    • D、该套房屋相邻关系人证明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多选题
    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1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侵犯熊某人格尊严

    B

    违反票据无因性原理

    C

    侵犯持票人权利

    D

    违反现金支票见票即付规则


    正确答案: D,B
    解析:
    《票据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9条、第17条、第18条、第22条和第31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②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③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④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⑤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A项,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人”所应有的最基本社会地位、社会评价,并得到最起码尊重的权利。马某询问熊某的两个问题目的在于确认熊某的身份及借款原因,并未侵犯熊某的人格尊严
    B项,根据以上规定可知,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仅具有形式审查义务和审查提示付款人的身份的义务和权利,并无进行实质审查的权利,马某询问熊某“为什么要借1万元”即是审查票据原因关系,违反了票据无因性原理。
    C项,只要支票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求,熊某持有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马某即应付款,马某仅以熊某拒绝回答自己的问题为由拒绝向其付款,则侵害了熊某的付款请求权
    D项,支票仅具有支付功能,为见票即付的票据,马某进行实质审查并拒绝付款的行为违反了支票见票即付的规则。

  • 第22题:

    判断题
    张某持刀追杀李某,李某的朋友熊某恰好路过,用气枪打伤了张某,熊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二者发生的条件不同。题干中所述为正当防卫。故本题判断错误。

  • 第23题:

    单选题
    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继续执行原判决

    B

    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

    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

    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11条第2款规定,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本题中,案件的再审结果可能改判宣告无罪,因此,法院可以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说明】司法部原答案为B,因法律修改,现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