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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和方某是夫妻,双方以40%和60%的份额共有一套住房,已出租给袁某的闺蜜熊某居住,现原某和方某离婚,袁某欲将自己的分额转让,方某和熊某都要求购头,袁某左右为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方某有优先购头权,熊某没有优先购买权B、熊某有优先购买权,方某没有优先购买权C、方某、熊某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方某,熊某都有优先购头权,方某的优先购头权优先于熊某的优先购买权

题目

袁某和方某是夫妻,双方以40%和60%的份额共有一套住房,已出租给袁某的闺蜜熊某居住,现原某和方某离婚,袁某欲将自己的分额转让,方某和熊某都要求购头,袁某左右为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方某有优先购头权,熊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B、熊某有优先购买权,方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C、方某、熊某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方某,熊某都有优先购头权,方某的优先购头权优先于熊某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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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D
更多“袁某和方某是夫妻,双方以40%和60%的份额共有一套住房,已出租给袁某的闺蜜熊某居住,现原某和方 ”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

    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
    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
    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
    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这是专家辅助人的基本立法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4条之规定,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包括专家辅助人。而且从专家辅助人的设置理念来看,这种主体的任务是对专业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根本不需要回避。所以A选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22条第2款规定,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陈述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故B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证据规定》第61条第2款规定:“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证据规定》第6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所以D选项错误,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出庭费用应由申请人承担,而非败诉方承担。

  • 第2题:

    2、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

    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证人证言

    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

    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C

  • 第3题:

    2、袁某和林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袁某当众侮辱林某,林某便到法院控告,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二人重归于好,林某要求撤诉,法院应当

    A.对袁某免予起诉

    B.终止审理

    C.不起诉袁某

    D.宣告袁某无罪


    B本题考查的是对具有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其处理。《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四)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而本案是侮辱案,属于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自诉人林某要求撤诉,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4题:

    袁某突发疾病,欲立口头遗嘱,对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袁某请医生和护士在场见证
    B:袁某口头遗嘱中撤销之前所立的公证遗嘱
    C:口头遗嘱中将夫妻共有房屋留给孙女
    D:口头遗嘱中没有涉及智障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儿子

    答案:A
    解析:
    口头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通过公证机构才能撤销公证遗嘱,因此,B选项错误。遗嘱只能处分自己合法的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中仅有一半属于袁某的遗产,因此,C选项错误。遗嘱中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因此D选项错误。

  • 第5题:

    【单选题】袁某与妻子结婚的第12年,袁某父亲去世并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袁某,并声明该房屋只归袁某一人所有。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

    A.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该房屋属于袁某个人财产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