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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背景材料】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 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择了8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事件2: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落实了2600万元。事件3: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将

题目

案例五

【背景材料】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 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择了8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事件2: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落实了2600万元。

事件3: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将答复只可以书面形式送给提出问题的投标单位。

事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d内递交投标文件。

事件5: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

【问题】 

1.该工程招标是否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并说明理由。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就事件2,谈谈你对这一说明的理解。

4.事件3中,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改正。

5.事件4的规定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6.事件5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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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投标人资格预审的说法,错误的是()。

    A:资格预审属于招标工作的法定程序
    B:资格预审条件应在招标公告中载明
    C:应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预审结果
    D: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答案:A
    解析:
    投标人资格预审是可供招标人选择的一道程序,因此资格预审属于招标工作的法定程序显然是错误的。资格预审条件应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预审结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 第2题: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投标准备时间为15天。

    事件二: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择了8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事件三: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落实了2600万元。

    事件四: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后,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只将答复以书面形式送给提出问题的投标单位。

    事件五: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日内递交投标文件。

    事件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
    1.该工程招标是否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并说明理由。

    2.事件一和事件二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就事件三,谈谈你对这一说明的理解。

    4.事件四中,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改正。

    5.事件五的规定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6.事件六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1)该工程招标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理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7条规定,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需进行招标。本案例中,该工程项目总投资3450万元在3000万元以上,并未规定不可采用邀请招标。

    2.(1)事件一中,投标准备时间为15天是不正确的。
    理由:投标准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事件二中,招标人的做法正确。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事件二符合这一规定。

    3.事件三中,招标文件应该明确说明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有一条是: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确定并落实。如果资金来源没有确定和落实,该工程项目是不可以进行招标的。

    4.(1)事件四中,招标文件的规定不正确。

    (2)正确做法:《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案例,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应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5.(1)事件五中的规定不妥。

    (2)理由:《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天。

    6.(1)事件六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不合理。

    (2)理由: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计入该成本。

  • 第3题:

    某亚行贷款项目采购货物,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择了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选定中标人,并与其签订了货物采购合同。


    问题:


    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包括哪些?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是否正确。




    答案:
    解析:

    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1)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邀请函。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3)申请数据表。


    (4)资格标准。


    (5)申请文件的格式。


    (6)合格成员国名单。


    (7)项目/合同范围简介。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不正确。亚行贷款项目采购货物招标的评标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 第4题: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 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 标。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投标准备时间为15天。
    事件2: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 择了8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事件3: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落实了 2600万元。
    事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投标 预备会之后,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只将答复以书面形式送给提出问题的投标 单位。
    事件5: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日内递交投标文件。
    事件6: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
    1.该工程招标是否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并说明理由。
    2.事件1和事件2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就事件3,谈谈你对这一说明的理解。
    4.事件4中,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改正。
    5.事件5的规定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6.事件6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问题:
    1.该工程招标是否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并说明理由。
    答:(1)该工程招标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理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7条规定,项目总投资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需进行招标。本案例中,该工程项目总投资3450万元在3000万元 以上,并未规定不可采用邀请招标。
    2.事件1和事件2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事件1中,投标准备时间为15天是不正确的。
    理由:投标准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事件2中,招标人的做法正确。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 选择不少于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事件2符合这一规定。
    3.就事件3,谈谈你对这一说明的理解。
    答:事件3中,招标文件应该明确说明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工程施工招标应 当具备的条件中有一条是: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确定并落实。如果资金来源没有确 定和落实,该工程项目是不可以进行招标的。
    4.事件4中,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改正。
    答:(1)事件4中,招标文件的规定不正确。
    (2)正确做法:《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巳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案例,招标单 位应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应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5.事件5的规定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1)事件5中的规定不妥。
    (2)理由:《招标投标法》第24条规定,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天。
    6.事件6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1)事件6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不合理。
    (2)理由: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费 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计入该成本。

  • 第5题:

    某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水闸工程项目,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事件】
    1.招标准备及资格预审工作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书已报行业主管部门初步认可,但尚未正式批复。为争取早日开工,招标人授意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立即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于2018年12月20日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
    事件2:资格预审公告明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是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4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
    事件3:资格预审文件公开发售期间,有A、B、C、D、E、…、S19家施工单位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在接收了19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共有15家通过了资格审查。招标人为减少施工开标后评标的工作量,自行选取了A、B、C、D、E、F、G共7家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并自行确定这7家资格预审申请人进入后续的投标。
    事件4: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上公布了该7 家潜在投标人名单。
    2.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事件5:投标人A 的投标函上没有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招标人当场宣布投标人A 的投标被否决。
    事件6:投标人B 的投标函上有两个大写投标报价,招标人要求其确认了其中一个报价。
    事件7:投标人C 的投标报价,大写为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整,小写为180 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以180 万元人民币作为其投标报价。
    事件8:投标人D 在投标截止期之前2 分钟,又以书面通知了招标人并撤回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据此不予退还投标人D 的投标保证金。
    事件9:开标后,招标人要求每个投标人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投标人E 认为招标人组织的开标存在问题,拒绝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招标人当场否决其投标。
    【问题】
    1.指出招标准备及资格预审工作各事件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指出开标过程中各事件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问题1:
    事件1 中,初步设计批复之前进行施工招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应当履行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的,招标前必须确认该项目已经批准。
    事件2 中,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和资格预审申请的提交时间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 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 日。
    事件3 中,招标人自行确定7 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事件4 中,招标人在媒体上公布潜在投标人名单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巳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问题2:
    事件5 中,招标人当场否决投标人A 的投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在开标时无
    权自行否决投标。
    事件6 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B 确认报价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应该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事件7 中,招标人对投标人C 的投标报价按小写金额确认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所以应按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为准。
    事件8 中,投标人D 在投标截止期前2 分钟撤回投标,招标人据此不予退还投标人D 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事件9 中,招标人当场宣布否决投标人E 的投标不妥。理由:拒绝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不属于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认定的可以否决投标的情形。另外,否决投标是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招标人在开标时无权自行否决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