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相关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负有的披露义务不包括()。
第4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潜在投资项目的商业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向投资者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投资者揭示基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投资者揭示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基金的业绩报酬安排保密,不向投资者披露
第5题:
Ⅰ、Ⅱ、Ⅲ
Ⅰ、Ⅲ、Ⅳ
Ⅱ、Ⅲ、Ⅳ
Ⅰ、Ⅱ、Ⅲ、Ⅳ
第6题:
Ⅰ、Ⅱ
Ⅲ、Ⅳ
Ⅱ、Ⅲ
Ⅰ、Ⅳ
第7题:
该基金的投资业绩预测
涉及该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该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第8题:
加强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
有利于保障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的知情权
规范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披露的内容和方式
保护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9题:
如果可以合理地预期某种信息将会对理性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则该信息为重大信息,应予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的标准是使证券市场和投资者获得所有的信息
如果相关信息足以导致或可能导致证券价格或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则该信息为重大信息,应予以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中引入了“重大性”概念
第10题:
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投资情况
通过不加密网站公开披露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如有基金销售协议,向投资者披露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
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合同
第11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基金业绩报酬安排保密,不向投资者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投资者揭示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应对潜在投资项目的商业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向投资者披露
应向投资者揭示基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第12题:
股权投资基金变更托管银行,基金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不需要向投资者披露
股权投资基金运行期间,应当每周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项目
股权投资基金正常运行期间,基金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不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项目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等信息
第13题:
第14题: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投资者如实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15题:
为了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规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披露的内容和方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台了()。
第16题: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
净值报告
第17题: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依法披露私募基金信息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基金资产等信息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向投资者披露有关信息
私募基金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
第18题: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私募基金的预期收益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情况
第19题:
Ⅰ、Ⅱ、Ⅲ
Ⅰ、Ⅲ、Ⅳ
Ⅱ、Ⅲ、Ⅳ
Ⅰ、Ⅱ、Ⅲ、Ⅳ
第20题:
基金投资者关系管理
基金投资者管理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内部控制管理
第21题: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22题:
季度报告
净值公告
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第23题:
Ⅰ.Ⅱ
Ⅱ、Ⅲ
Ⅰ.Ⅱ、Ⅲ
Ⅰ、Ⅱ、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