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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用捡到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D.乙无需承担责任

题目
甲用捡到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乙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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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
    【考点】姓名权【详解】《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冒用他人姓名是典型的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因此A项正确。名誉权的侵犯必须造成被侵权人名誉的社会评价降低,本题中没有这种情形,因此不选B项;C项的信用权法律没有规定;D项,银行在办理信用卡过程中显然存在过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本题A项当选。

  • 第2题:

    有关妨害信用卡管理或信用卡诈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使用假身份证件从某银行骗领到数张信用卡,而后用骗领的信用卡私下作质押担保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B:乙在办理信用卡申领手续时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银行办卡的职员张三认识乙,明知其身份证件虚假仍给其发放了信用卡,乙不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C:丙偶然捡到一张身份证,便用该身份证骗领信用卡供自己使用数额较大,属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属于牵连犯,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D:丁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领20余张信用卡后,将其中的10余张信用卡冒充合法有效的信用卡出售他人,将另外10余张自己直接使用恶意透支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答案:C,D
    解析:
    【考点】信用卡诈骗罪。详解:A选项,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使用”是指按信用卡通常的使用方式使用,如购物、取现、进行支付结算等。如果只是向他人展示骗领的信用卡,或作质押担保骗取钱财的,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使用”。甲的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诈骗罪,应数罪并罚。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B选项,只要在办理申领手续时提供的是虚假的身份证明,银行对其发放了信用卡,就应当认为银行受骗了,行为人骗领了信用卡,不能以特定的工作人员明知事实真相来否定其信用卡是骗领的。乙的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C选项,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真实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也属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属于牵连犯,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D选项,丁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20余张信用卡后,将其中的10余张信用卡冒充合法有效的信用卡出售他人的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另外10余张自己直接使用恶意透支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骗领并卖出10余张信用卡的行为与本人恶意透支的行为没有牵连关系,应当数罪并罚。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 第3题:

    6、甲盗用乙的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大肆消费并透支,乙的姓名被银行列入不良信用名单。那么甲李某侵犯了乙的()。

    A.名誉权

    B.荣誉权

    C.姓名权

    D.信用权


    A

  • 第4题: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罪?

    A:信用卡诈骗罪
    B:诈骗罪
    C:盗窃罪(间接正犯)
    D:侵占罪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A错误。甲在挂失和取款过程中,并未欺骗银行工作人员,其办理程序完全合法合规,故其行为也不构成诈骗罪。B错误。乙将银行卡交给甲保管,甲利用这一便利条件将卡内钱款据为已有,甲实施的行为属于侵占而非盗窃。故C错误,D正确。应选D。

  • 第5题:

    有关信用卡犯罪,正确的说法是:

    A:甲使用假身份证件从某银行骗领到数张信用卡,而后用骗领的信用卡私下作质押担保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B:乙在办理信用卡申领手续时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银行办卡的职员张三认识乙,明知其身份证件虚假仍给其发放了信用卡,乙不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C:丙偶然捡到一张身份证,便用该身份证骗领信用卡供自己使用数额较大,属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属于牵连犯,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D:丁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20余张信用卡后,将其中的10余张卡冒充合法有效的信用卡出售他人,将另外10余张自己直接使用并骗取了大量财物,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C,D
    解析:
    关于A信用卡诈骗罪的“使用”指按信用卡通常的使用方式使用,如购物、取现、进行支付结算等。如果只是向他人展示骗领的信用卡,或作质押担保骗取钱财的,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使用”。关于B,只要在办理申领手续时提供的是虚假的身份证明,银行对其发放了信用卡,就应当认为银行受骗了,行为人骗领了信用卡,不能以特定的工作人员明知事实真相来否定其信用卡是骗领的。关于C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真实的)身份证也应属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关于D,骗领并卖出的10余张卡与本人使用的没有牵连关系,故应当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