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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句话的描述是错误的?()A.气瓶搬运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搬运注意事项,并备齐相应的工具和防护用品B.气瓶实验室内可有敞开式的地沟、暗道C.气瓶必须在期限内使用完毕或送检D.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实验室内的温度

题目
以下哪句话的描述是错误的?()

A.气瓶搬运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搬运注意事项,并备齐相应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B.气瓶实验室内可有敞开式的地沟、暗道

C.气瓶必须在期限内使用完毕或送检

D.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实验室内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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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下对岗位设置的描述,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岗位设置的内容。选项C,并不是所有的岗位工作都需要自己动手完成。有的岗位工作是自己动手去完成,有的岗位工作是组织、布置、指导下属去完成,管理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要包括检查、协调工作和部下考核、激励和帮助提高工作。

  • 第2题:

    “狮子盘头”是对以下哪味药材的性状描述

    A.川芎
    B.党参
    C.三七
    D.莪术

    答案:B
    解析:

  • 第3题:

    ①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②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③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④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①句话正确,第②③④句话错误
    B.第①④句话正确,第②③句话错误
    C.第①②句话正确,第③④句话错误
    D.第①②③句话正确,第④句话错误


    答案:B,C,D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7条之一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 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第4题:

    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是哪五句话?


    本题答案: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 第5题:

    ①社会行为论认为,行为是人对外界发生影 响的意志举止
    ②目的行为论认为,只有故意犯罪行为才是人对目的的实现
    ③人格行为论认为,行为是人格的客观化
    ④一般认为,目的行为论难以在过失犯罪问题上难以自圆其说
    关于上述四句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 的?( )
    A.第①②③句话正确,第④句话错误
    B.第①②句话正确,第③④句话错误
    C.第①③④句话正确,第②句话错误
    D.第①③句话正确,第②④句话错误


    答案:A,B,D
    解析:
    目的行为论认为,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都是人的有目的的行为。但大多数刑法学者却认为,目的行为论在对过失犯罪的解释上难以自圆其说。

  • 第6题:

    ①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解释的结论不应该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②扩大解释的结论,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③类推解释的结论,必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④当然解释的结论,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上述四句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①句话正确,第②③④句话错误
    B.第①②句话正确,第③④句话错误
    C.第①③句话正确,第②④句话错误
    D.第①②③④句话都正确


    答案:A,B,D
    解析: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解释的结论不应该超出国民预测的可能性,否则就侵犯了国民的自由,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因此,第①句话是正确的。
    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扩大解释,是就扩大解释的 方法而言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扩大解释的结论都符合 罪刑法定原则。换言之,扩大解释方法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其解释结论可能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因为不合理的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超出国民 的预测可能性,侵犯国民的自由,从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第②句话是错误的。
    类推解释方法为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其解释结论也必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第③句话是正确的。
    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然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和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的解释方法和理由。当然解释中蕴涵在出罪解释时举重以明轻,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当然道理。当然解释其实是根据 体系解释的需要所做的一种目的性推论。由于刑法坚 持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直接采用当然解释认定行为构 成犯罪。换言之,在适用举轻以明重的解释原理进行 当然解释时,也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条文规定的犯 罪构成要件,而不能简单地以案件事实危害严重为由以犯罪论处。因此,第④句话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