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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题目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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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D

  • 第2题:

    张某、李某、王某、赵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6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王某和赵某担任监事

    B.如果张某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C.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D.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张某担任执行董事的,不能再兼任公司的监事。

  • 第3题:

    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利华有限责任公 司,张某持有公司95%的股份,王某持有5%的股份。 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张某为公司的执行董 事,李某为公司监事。王某发现张某将公司设备低价 转让给其朋友开办的公司,王某向李某书面反映,但李 某不予理睬,30天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王某应当如 何保护自己和公司的权益?( )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张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王某无权提 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 法》第75条的规定,王某无权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 份,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的规 定,王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

  • 第4题:

    (2012年)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选项A正确),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选项C正确);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选项B正确);选项D: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第5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儿子小王经营的乙有限责任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使甲公司损失3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张某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D.只有在张某的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王某提起诉讼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先找“监事会”;(2)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

  • 第6题:

    甲为一个国有独资公司,张某为甲公司的董事长,李某为该公司的经理。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委派李某兼任该公司的监事
    B.甲公司的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为4年,可连选连任
    C.张某经甲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在乙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经理一职
    D.甲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为5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李某作为公司经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甲公司的监事。所以选项A错误。国有独资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所以选项B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本题中张某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只经董事会同意是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经理的。所以选项C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选项D正确。

  • 第7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下列个人或企业中,与甲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是()。

    • A、甲公司监事陆某
    • B、甲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某
    • C、甲公司总会计师杨某的弟弟自己创办的独资企业
    • D、持有甲企业2%表决权资本的刘某控股的乙公司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拟于近期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下可以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有(  )。[2018年12月真题]Ⅰ.甲公司股东王某,持有甲公司2%股权Ⅱ.甲公司董事李某Ⅲ.甲公司独立董事张某Ⅳ.甲公司董事会Ⅴ.甲公司监事会
    A

    Ⅳ、Ⅴ

    B

    Ⅱ、Ⅴ

    C

    Ⅲ、Ⅳ

    D

    Ⅰ、Ⅲ

    E

    Ⅰ、Ⅱ、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第78条第4款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9题:

    单选题
    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

    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

    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

    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规模比较小,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由张某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刘某担任该公司的财务经理,谢某担任公司的监事,下列对各自兼任资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张某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

    刘某可以兼任公司监事取代谢某

    C

    张某不得兼任公司监事取代谢某

    D

    谢某不得兼任公司董事取代张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1)选项A: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选项BC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采取的下列行为中,可以有效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是(  )。
    A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

    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权

    C

    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

    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但杨某只有10%的股权,不可能使股东会作出解除何某执行董事职务的决定。B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在三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CD两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3题:

    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利华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持有公司95%的股份,王某持有5%的股份。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张某为公司的执行董事,李某为公司监事。王某发现张某将公司设备低价转让给其朋友开办的公司,王某向李某书面反映,但李某不予理睬,30天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王某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和公司的权益?( )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张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D
    根据《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王某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王某无权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l52条的规定,王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

  • 第14题: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为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所能采用的最佳办法是什么?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
    《公司法》第39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题干中所述杨某持股10%,具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限。但此公司中,何某持股90%,此股东会作出解除何某执行董事职务的决议不太现实。即使此股东会可以作出解除何某职务的决议,公司和杨某所受的损害也无法保护,所以A项不是最佳的处理办法,不当选。 《公司法》第7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题干中所述情形并不符合股权回购的法定情形,B项错误。 第151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题目中的情形,符合股东代位诉讼适用的前提,股东代位诉讼的原告是提起诉讼的股东,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5题:

    (2012年)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故A正确。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故C正确。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故B正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故D错误。

  • 第16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5日,主要从事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股东陈某持股90%,张某持股10%。公司不设董事会,由陈某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为了甲公司的上市计划,自2017年开始,陈某和张某对甲公司进行了一系列改造:
    (1)持股结构
    ①陈某和张某分别以其持有的部分甲公司股权共同投资设立乙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陈某持有乙公司87%的股权,张某持有乙公司13%的股权,乙公司持有甲公司64%的股权;
    ②陈某以其持有的部分甲公司股权与甲公司的核心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A企业成立后持有甲公司18%的股权,陈某为唯一普通合伙人并担任事务执行人;③陈某仍直接持有甲公司16%的股权,张某仍直接持有甲公司2%的股权。
    (2)甲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组建了甲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由陈某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
    2019年4月,甲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2019年6月,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甲公司注册的决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成立之初不设董事会,由陈某担任执行董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2017年的持股结构改造是否影响甲公司申请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说明理由。
    (3)陈某为A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并担任事务执行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2017年才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影响其申请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说明理由。
    (5)请分析甲公司组建的董事会是否符合法律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并分别说明理由。
    (6)甲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为何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请指出中国证监会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


    答案:
    解析:
    (1)符合规定。因为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
    (2)不影响。因为申请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应当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而甲公司2017年持股结构改造前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某,改造后陈某仍为甲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直接持股16%,通过绝对控制乙公司间接控制甲公司64%的股权,通过A企业间接支配甲公司18%的股权),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持股结构改造前后没有变更。
    (3)符合规定。首先,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名普通合伙人,A企业由陈某担任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数量满足法律的底限要求;其次,有限合伙企业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陈某是A企业唯一普通合伙人,理应由陈某担任事务执行人。
    (4)不影响。因为申请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发行人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持续经营的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甲公司2017年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2005年6月15日)起计算,至2019年显然满3年。
    (5)甲公司组建的董事会符合法律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因为:
    ①董事人数7人,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应为5~19人的要求;
    ②独立董事3名,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1/3的要求;
    ③陈某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有权决定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经理的要求;
    ④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包括职工代表,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以有职工代表的要求;
    ⑤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符合公司董事任期不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的要求(其中,独立董事连选连任应不超过6年)。
    (6)①科创板实行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依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②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 第17题:

    何某、杨某、黄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后黄某与刘某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甲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刘某,黄某书面通知何某和杨某征求意见。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何某和杨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
    B.由何某和杨某共同购买黄某的全部出资
    C.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无权转让给刘某
    D.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
    E.何某同意、杨某不同意,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股权转让。何某和杨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选项A错误。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所以选项C错误。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选项E错误。

  • 第18题:

    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董事会成员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董事会成员王某兼任监事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组织机构。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故选项A正确;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故选项C正确;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故选项B正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故选项D错误。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下列个人或企业中,与甲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是()。
    A

    甲公司监事陆某

    B

    甲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某

    C

    甲公司总会计师杨某的弟弟自己创办的独资企业

    D

    持有甲企业2%表决权资本的刘某控股的乙公司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杨某采取的下列行为中,可以有效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是(  )。
    A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

    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权

    C

    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

    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但杨某只有10%的股权,不可能使股东会作出解除何某执行董事职务的决定。B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本题不符合上述条件,不适用异议股东股份的回购请求权。CD两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21题:

    单选题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表决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的表决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杨某采取的下列行为中,可以有效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是()。
    A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

    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权

    C

    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

    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1)选项A:杨某持有甲公司10%的表决权,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但不可能促使股东会作出解除何某执行董事职务的决定;(2)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包括三种情形,本题不符合法定条件;(3)选项CD: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22题:

    多选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

    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2006年真题]
    A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

    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

    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

    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虽然《公司法》第100条第3项规定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实际上甲公司只有杨某和何某两个股东,即使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何某也不可能投票反对自己。
    B项,《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题干所述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形,杨某不能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CD两项,《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1条第1、2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24题:

    单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与不知情的乙公司进行交易,给甲公司造成损失。王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王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