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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甲是某单位的会计,他为了盗窃本单位保险柜里的现金而设法配制了该柜的钥匙。后来甲在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发现而将配制的钥匙丢弃,没有窃取现金。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B.犯罪既遂C.犯罪中止D.犯罪未遂

题目

公民甲是某单位的会计,他为了盗窃本单位保险柜里的现金而设法配制了该柜的钥匙。后来甲在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发现而将配制的钥匙丢弃,没有窃取现金。甲的行为属于 ( )。

A.犯罪预备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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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军是某单位的会计,他为了盗窃单位保险柜里的现金而设法配制了保险柜的钥匙。后来李军在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发现而将配制的钥匙丢弃,没有窃取现金。
    李军的行为属于_______。
    A.犯罪预备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本题中,李军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自行放弃中止了犯罪,属于犯罪中止,所以选择C选项。

  • 第2题:

    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详解】依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就共同正犯而言,当所有正犯者都自动中止犯罪时,均成立中止犯。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自动停止犯罪,并阻止其他正犯实行犯罪或防止结果发生时,这部分正犯就是中止犯;其他没有自动中止意图与中止行为的正犯,则是未遂犯。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成立既遂犯。因为共同正犯者之间具有相互利用、相互补充的关系,形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即使中止了自己的“行为”,也不能认为中止了“犯罪”。因此对共同正犯采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行为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及结果负责,还要对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及其结果负责。在本案中,甲虽然表示放弃犯罪,但并没有有效阻止乙实施盗窃行为。既然乙的行为已经既遂,甲理当对犯罪既遂承担刑事责任。因此D正确,ABC错误。

  • 第3题:

    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D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乙共谋盗窃汽车,虽然后来甲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但是他却让乙继续配制钥匙用于犯罪,实际上是参与了犯罪,是盗窃罪的共犯。对于共犯,刑法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理论采用的观点是“一步行为,全部责任”。本题中,乙已经盗窃了汽车,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对于甲,按照上述理论,虽然其只是参与钥匙配制过程,但是仍然承担全部责任,也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本题正确答案是D项。

  • 第4题:

    甲与李某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李某。但甲后来向李某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李某还回钥匙。李某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李某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8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甲与李某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答案:A,B,C
    解析:
    【考点】盗窃罪及共同犯罪。详解: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和李某共谋盗窃汽车,虽然后来甲向李某表明放弃犯罪,但是他却让李某继续配制钥匙用于犯罪,实际上是参与了犯罪,是盗窃罪的共犯。对于共犯,刑法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理论采用的观点是“部分行为,全部责任”。本题中,李某已经盗窃了汽车,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对于甲,按照上述理论,虽然其只是参与钥匙配制过程,但是仍然承担全部责任,也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 第5题:

    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D.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乙共谋盗窃汽车,虽然后来甲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但是他却让乙继续配制钥匙用于犯罪,实际上是参与了犯罪,是盗窃罪的共犯。对于共犯,刑法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理论采用的观点是“一步行为,全部责任”。本题中,乙已经盗窃了汽车,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对于甲,按照上述理论,虽然其只是参与钥匙配制过程,但是仍然承担全部责任,也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本题正确答案是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