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下面表述错误的是( )。A、李六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B、张三是安徽省人大代表,他也可以同时担任全国人大代表C、李四是绩溪县人大代表,他也可以同时担任绩溪县华阳镇的人大代表,也可以同时担任宣城市人大代表,还可以同时担任安徽省人大代表D、王五是巢湖市人大代表,他可以同时担任庐江县人大代表

题目

下面表述错误的是( )。

A、李六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B、张三是安徽省人大代表,他也可以同时担任全国人大代表

C、李四是绩溪县人大代表,他也可以同时担任绩溪县华阳镇的人大代表,也可以同时担任宣城市人大代表,还可以同时担任安徽省人大代表

D、王五是巢湖市人大代表,他可以同时担任庐江县人大代表


相似考题
更多“下面表述错误的是( )。A、李六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B、 ”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对修正案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在新中国历史上首次规定了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B.规定“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以防“盲投”

    C.规定“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

    D.规定“选举时可以设有秘密写票处”,以防贿选


    正确答案:D
    [答案] D[解析]自1953年以来,我国农村和城市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经历了从8:1到4:1。新修改的选举法则第一次将这一比例规定为1:1。
    选举法修正案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应当”和“可以”的程度差别在法律用语上是很大的。D项错误。

  • 第2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
    B、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C、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

    答案:B,C,D
    解析:
    我国《选举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选。《选举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选举法》第3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可见,只有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故B选项说法不正确。公民可以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只是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C选项说法不正确。《选举法》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故D选项说法不正确。

  • 第3题:

    下列有关第五次《选举法》修改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B.规定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选举委员会领导
    C.城乡选举实行同票同权
    D.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答案:A,C,D
    解析:
    解析:只有B项表述属于1986年选举法修改的内容。

  • 第4题:

    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对修正案规定说法正确的有( )。

    A.在新中国历史上首次规定了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B.规定“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以防“盲投”

    C.规定“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

    D.规定“选举时可以设有秘密写票处”,以防贿选


    正确答案:ABC
    44. ABC【解析】自1953年以来,我国农村和城市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经历了从8比1到4比lo新修改的选举法则第一次将这一比例规定为1比1。选举法修正案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是“应当”而不是“可以”,D项错误。

  • 第5题:

    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下列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
    B.预选是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必经程序
    C.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
    D.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

    答案:C
    解析:
    《选举法》第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所以选项A的说法错误。根据《选举法》第31条规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最高差额比例,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根据本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所以预选只存在于这两种情况,选项B的说法错误。《选举法》第47条规定,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所以选项C的说法正确。《选举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所以选项D的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