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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之父新买一套商品房,张某估计期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张父突然去世,遗嘱中指定新房留给张某,旧房留给张某的母亲。则对于张某订立的关于停车位的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是无效行为。因为张某购买停车位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B.是可撤销行为。因为张某对于购买停车位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D.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是否取得旧房所有权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题目

张某之父新买一套商品房,张某估计期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张父突然去世,遗嘱中指定新房留给张某,旧房留给张某的母亲。则对于张某订立的关于停车位的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是无效行为。因为张某购买停车位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B.是可撤销行为。因为张某对于购买停车位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

D.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是否取得旧房所有权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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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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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某地块招标过程中,张某游说作为国土局长的父亲利用职权影响使其友王某中标,后来背着父亲收受王某1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 张父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C. 张某与张父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D. 张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答案:D
    解析:
    A选项明显错误,此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B选项张父不知王某收受王某100万元,故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C选项《刑法修正案七》第三百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构成犯罪。
    其中“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表明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至少许诺了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是不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对行为主体的内容知情,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知情并许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成立受贿罪,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机关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同时触犯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选项中张父不知情,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
    D选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因此,本题答案为D。

  • 第2题:

    张某于火车站附近购买了一套住房准备出租,张某的需求属于( )。

    A.自用性需求
    B.投资性需求
    C.投机性需求
    D.保值性需求

    答案:B
    解析:
    根据购买房地产的目的或动机,可将房地产需求分为以下类型:
    ①自用性需求:为用而买
    ②投资性需求:为租而买
    ③投机性需求:为卖而买
    ④保值性需求:担心通货膨胀等

  • 第3题:

    张某于15岁上高中时,其父未他买了一辆高级摩托车,价值2万元。张某自高中二年级起,因迷上网吧,消费过大先后向同学借钱,不得已将摩托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父发现张某不骑车上学,经追问才知道张某将该车卖给刘某,于是,张父找到刘某,提出张某尚未成年,不能擅自出卖摩托车,要求刘某将车返还。刘某认为,买卖摩托车为双方自愿,且价格公平合理,买卖有效。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张父诉至法院,主张买卖无效,要求刘某返还摩托车。本案中,张某与刘某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D 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事后经其家长的认可即属于法定代理人追认,该合同有效。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缺订立该合同的能力,因此,张某与刘某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 第4题:

    刘某之父新买一套商品房,刘某估计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后刘父突然去世,遗嘱中指定新房留给刘某,旧房留给刘某的母亲。则对于刘某订立的关于停车位的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是有效合同。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尚未构成重大误解
    B.是可撤销合同。因为刘对于购买停车位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是有效合同。该行为的效力与是否取得旧房所有权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D.是无效合同。因为刘购买停车位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违背真意的


    答案:A,B,D
    解析:
    合同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合意的标准,理论上通常认为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标的确定、可能;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本题中,刘某购买停车位完全符合上述合同的有效要件,尽管刘某签订停车位购买合同的前提是其认为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但是其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将该前提作为买卖合同的条件而附加于合同之中,因此,其订立的买卖合同并非附条件的合同。而刘某之父是否将旧房送给刘某属于另外一个事实,它与停车位买卖合同的效力之间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因此,本题c说法正确。

  • 第5题:

    张某于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高级摩托车,价值2万元。张某自高中二年级起,因迷上网吧,消费过大,先后向同学借钱,不得已将摩托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父发现张某不骑车上学,经追问才知道张某将该车卖给刘某,于是,张父找到刘某,提出张某尚未成年,不能擅自出卖摩托车,要求刘某将车返还。刘某认为,买卖摩托车为双方自愿,且价格公平合理,买卖有效。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张父诉至法院,主张买卖无效,要求刘某返还摩托车。本案中,张某与刘某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