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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之父新买一套商品房,刘某估计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后刘父突然去世,遗嘱中指定新房留给刘某,旧房留给刘某的母亲.则对于刘某订立的关于停车位的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是有效合同.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尚未构成重大误解B.是可撤销合同.因为刘对于购买停车位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是有效合同.该行为的效力与是否取得旧房所有权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联系D.是无效合同.因为刘购买停车位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违背真意的

题目

刘某之父新买一套商品房,刘某估计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后刘父突然去世,遗嘱中指定新房留给刘某,旧房留给刘某的母亲.则对于刘某订立的关于停车位的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是有效合同.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尚未构成重大误解

B.是可撤销合同.因为刘对于购买停车位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是有效合同.该行为的效力与是否取得旧房所有权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D.是无效合同.因为刘购买停车位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违背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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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刘某之父新买一套商品房,刘某估计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就在附近买了一个停车位。后刘父突然去世,遗嘱中指定新房留给刘某,旧房留给刘某的母亲。则对于刘某订立的关于停车位的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是有效合同。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尚未构成重大误解
    B.是可撤销合同。因为刘对于购买停车位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是有效合同。该行为的效力与是否取得旧房所有权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D.是无效合同。因为刘购买停车位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违背真意的


    答案:A,B,D
    解析:
    合同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合意的标准,理论上通常认为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标的确定、可能;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本题中,刘某购买停车位完全符合上述合同的有效要件,尽管刘某签订停车位购买合同的前提是其认为其父会将旧房送给自己,但是其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将该前提作为买卖合同的条件而附加于合同之中,因此,其订立的买卖合同并非附条件的合同。而刘某之父是否将旧房送给刘某属于另外一个事实,它与停车位买卖合同的效力之间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因此,本题c说法正确。

  • 第2题:

    刘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8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套商品房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合同签订后,刘某支付了房款。2005年10月,房屋竣工后,刘某才发现,该套商品房已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补给了谢某。刘某遂与谢某、甲公司发生纠纷。2006年11月,刘某诉至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刘某有权主张优先获得该套房屋 B.刘某有权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C.刘某有权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D.刘某有权主张甲公司支付60万元的赔偿


    答案:C,D
    解析:
    C、D
    考点:商品房买卖合同
    讲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该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本题中,甲公司隐瞒了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构成了欺诈,刘某有权主张撤销合同。但该撤销权的期间为1年,自刘某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至其起诉之时已过了1年除斥期间,故刘某无权撤销该合同,B选项错误。由于被拆迁人享有优先获得房屋的权利,故刘某所签订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刘某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C、D选项正确。

  • 第3题:

    刘某将自己的电脑交赵某保管,后赵某将该电脑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刘某,刘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因病去世。刘某之女以侵占罪向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自诉状,代其父亲控告赵某。对于刘女这种代其父亲告诉的情况,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告知其主体不合格
    B:裁定驳回起诉
    C:依法受理此案
    D: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C
    解析:
    【考点】提起自诉。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260条规定,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可见,刘某之女作为刘某的近亲属,可提起自诉,本题应选C。

  • 第4题:

    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无权申请刘某失踪

    B.刘父应提起诉讼变更财产代管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变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D.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再审程序审理

    答案:B
    解析:
    选项 A 错误。《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民通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27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据此可知,李某作为刘某的债权人属于与其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有权申请宣告刘某失踪。选项 B 正确,选项 C、 D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据此可知,刘父要求变更代管人的,应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 第5题:

    刘某与甲公司于2011年8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套商品房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合同签订后,刘某支付了房款。2012年10月,房屋竣工后,刘某才发现,该套商品房已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补给了谢某。刘某遂与谢某、甲公司发生纠纷。2013年11月,刘某诉至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刘某有权主张优先获得该套房屋 B.刘某有权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C.刘某有权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D.刘某有权主张甲公司支付60万元的赔偿


    答案:C,D
    解析:
    C、D
    考点:商品房买卖合同
    讲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该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已,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巳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本题中,甲公司隐瞒了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构成了欺诈,刘某有权主张撤销合同。但该撤销权的期间为I年,自刘某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至其起诉之时已过了1年除斥期间,故刘某无权撤销该合同,B选项错误。由于被拆迁人享有优先获得房屋的权利,故刘某所签订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刘某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C、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