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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1995 年某月某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第十届人大代表,某乡一村支部书记张某某拘留,后转逮捕后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作出对张某某免予刑事处分的一审判决,张某某不服,上诉市中能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某犯贪污罪证据不足,于1996 年1 月3 日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宣告张某某无罪。期间,张某某被羁押157 天。5 月6 日,张某某以错拘,错捕、错判为由,向县法院申请赔偿。问:此案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谁?为什么?

题目

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1995 年某月某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第十届人大代表,某乡一村支部书记张某某拘留,后转逮捕后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作出对张某某免予刑事处分的一审判决,张某某不服,上诉市中能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某犯贪污罪证据不足,于1996 年1 月3 日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宣告张某某无罪。期间,张某某被羁押157 天。5 月6 日,张某某以错拘,错捕、错判为由,向县法院申请赔偿。

问:此案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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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8年4月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县人大代表李某逮捕,同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0日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作出一年管制的判决。李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于同年7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李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10年5月10日李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参与刑事诉讼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共计8000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问:(1)李某是否超过赔偿请求期限?

    (2)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否正确?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3)李某的赔偿请求是否都能得到实现?

    (4)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李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限。《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违法行为的确认依据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时间是2008年7月2日,从这一天算起二年内李某均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2)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正确的。
    首先,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4款规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作出一审判决的是县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的是县人民检察院,因此他们应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其次,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正确的。《国家赔偿法》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因此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的请求应当先予赔偿。
    (3)李某的赔偿请求不能全部实现。《国家赔偿法》主要是对当事人的直接损害、物质损害给予赔偿。因此,对李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不予支持。
    (4)关于赔偿方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和第35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第二,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本案中,应采用以支付赔偿金为主,并为李某恢复名誉的赔偿方式。

  • 第2题:

    甲县人大代表周某在乙县交通肇事后逃逸乙县公安局侦查后欲对周某刑事拘留。乙县公安局正确的做法是A.先拘留再向甲县人大常委会报告B.先拘留再向乙县人大常委会报告C.先提请甲县人大常委会许可 D.先提请乙县人大常委会许可


    答案:C
    解析:

  • 第3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构成违宪的行为有哪些?( )


    A.某村村民王某一家5口人均在外地经商,在人大代表选举日,王某全家委托其母梁某回乡参加投票, 梁某代表全家5口对候选人孙某投了5张赞成票

    B.某县人大常委会主持本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某县共有选民573,579人,其中参加投票的人 数为271,753人,以231,123票通过了对县级人大代表胡某的罢免决议

    D.某乡有选民1235人,其中有735人参加了投票; 候选人张某获得选票623张,被宣布当选乡人大代表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直接选举时,选民如果外出,可以委托其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接受委托的选民最多不能接受超过3位选民 的委托,故A项错误。进行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县人大常委会本身不主持选举,故B项错误。我国《选举法》第50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C项中,对胡某的罢免虽然获得了参加投票人数的过半数选票,但参加投票选民数没有达 到全体选民过半数的要求,故C项错误。D项中,参加投票选民数超过全体选民半数,张某获得的选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半数,故正确。因此,ABC项为正确选项。

  • 第4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9年4月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县人大代表侯某逮捕,同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0日县人民法院对侯某作出一年管制的判决。侯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于同年7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侯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10年5月10日侯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参与刑事诉讼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共计8000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问:(1)侯某的赔偿请求是否超过赔偿请求期限?

    (2)侯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否正确?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3)侯某的赔偿请求是否都能得到实现?

    (4)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侯某的赔偿请求未超过赔偿请求期限。《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违法行为的确认依据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时间是2008年7月2日,从这一天算起两年内候某均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2)侯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正确的。
    首先,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作出一审判决的是县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的是县人民检察院,因此他们应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其次,侯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正确的。《国家赔偿法》第l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因此县人民法院对侯某的请求应当先予赔偿。
    (3)侯某的赔偿请求不能全部实现。我国国家赔偿法主要是对当事人的直接损害、物质损害给予赔偿。因此,对侯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不予支持。
    (4)关于赔偿方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5条和第30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②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③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1)、(2)项、第15条第(1)、(2)、(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本案中,应采用以支付赔偿金为主并为侯某恢复名誉的赔偿方式。

  • 第5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行为中构成违宪的有哪些?( )

    A.某村村民王某一家5口人均在外地经商,在人大代表选举日,王某全家委托其母梁某回乡参加投票,梁某代表全家5口对候选人孙某投了5张赞成票
    B.某县人大常委会主持本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某县共有选民573579人,其中参加投票的人数为271753人,以231123票通过了对县级人大代表胡某的罢免决议
    D.某乡有选民1235人,其中有735人参加了投票;候选人张某获得选票623张,被宣布当选乡人大代表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直接选举时、选民如果外出,可以委托其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接受委托的选民最多不能接受超过3位选民的委托,故A项错误。进行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县人大常委会本身不主持选举,故B项错误。我国《选举法》第52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C项中,对胡某的罢免虽然获得了参加投票人数的过半数选票,但参加投票选民数没有达到全体选民过半数的要求,故C项错误。D项中,参加投票选民数超过全体选民半数,张某获得的选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半数,故正确。因此,ABC项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