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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李某于2013年合作创作了一部话剧剧本,后张某于2014年3月5日去世,张某没有继承人也未设立遗嘱。李某于2015年5月19日去世。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去世前,该剧本的著作权由张某和李某共同享有B、2014年3月6日至2015年5月18日,该剧本的表演权由李某享有C、该剧本的著作权中的改编权保护期截止于2064年5月19日D、李某去世后,该剧本的改编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题目

张某和李某于2013年合作创作了一部话剧剧本,后张某于2014年3月5日去世,张某没有继承人也未设立遗嘱。李某于2015年5月19日去世。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张某去世前,该剧本的著作权由张某和李某共同享有

B、2014年3月6日至2015年5月18日,该剧本的表演权由李某享有

C、该剧本的著作权中的改编权保护期截止于2064年5月19日

D、李某去世后,该剧本的改编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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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考点】遗嘱继承及物权公示【详解】根据《继承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张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立遗嘱处分房屋,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并且按照《物权法》29条的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正确答案为AC。

  • 第2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E.李某不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答案:A,C
    解析:
    AE两项,《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张某已经通过遗嘱将房产处分给李某,因此,李某可以通过张某遗嘱继承该房产。
    B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因此,丙只能通过代位继承对张某遗嘱处分之外的遗产主张权利。
    CD两项,《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可见,在张某死亡时继承人已经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 第3题:

    150、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AC

  • 第4题:

    张某与李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并收养了戊,后张某与李某离婚,甲、乙归李某抚养。李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李某与吴某居住,后李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同时领养了庚,但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张某和吴某先后去世,庚尚未成年。经查,吴某生前立有遗嘱一份,写明房屋由丁继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去世后,李某、甲、乙与戊均可继承其财产
    B.吴某去世后,丁、李某、乙和庚均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加继承
    C.李某、乙、丙和丁都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但吴某的房屋只能由丁继承,如果丁先于吴某死亡的,则遗嘱无效,房子也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D.戊可以作为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庚只能作为靠被继承人吴某抚养的人获得适当的财产

    答案:C,D
    解析:
    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10条第3至5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据此,本题中,张某去世后,李某不再是张某的配偶,李某不能继承张某遗产,甲、乙作为张某的亲生子女,戊作为张某的养子女,均可继承张某的财产,A错误。吴某去世后,李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和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乙作为与吴某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均可在第一顺序继承吴某遗产,但是由于领养的庚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故没有形成法定的拟制血亲,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只能作为靠被继承人抚养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人分得适当财产,故B错误,D正确。如上分析,李某、乙、丙和丁均可继承吴某遗产,但是,由于吴某立有遗嘱故房子只能由丁继承,又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C正确。

  • 第5题:

    张某男与于某女,离婚后,女儿由于某抚养。后两人未办复婚手续同居,一年后张某死亡。于某与张某的母亲共同生活,照顾张某的母亲,后张某的母亲去世。发生继承纠纷,法院把于某作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一审法院判决是否正确?()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