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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夫妇因有事外出,便雇用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钱。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孩子 B.保姆 C.孩子的安全、健康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题目
王某夫妇因有事外出,便雇用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钱。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孩子
B.保姆
C.孩子的安全、健康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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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实际上是利益关系的聚集点。在题中所述法律关系中,双方的关注点正是照看孩子的劳务和报酬。在有些法律关系中,要注意区分法律关系的客体与特定对象,如承揽合同中,客体是“加工行为”而非被加工的对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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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是()

    A.张某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B.李某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C.王某与家庭保姆之间的纠纷

    D.个体工匠赵某与其学徒孙某之间的纠纷


    参考答案:ABCD

  • 第2题:

    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年期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内,潘某一家外出,嘱托保姆看家。某日,保姆外出忘记锁门,窃贼乘虚而入,潘某家被盗财物价值近5,000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
    B:损失系因保姆过错所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C:潘某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能要求保姆承担赔偿责任
    D:潘某只能要求保姆赔偿,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答案:A
    解析:
    【考点】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详解】本题涉及财产保险合同代位赔偿的适用问题。根据《保险法》第62条的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损害保险标的而造成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所谓代位求偿,是指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从本题所述案情来看:保姆为被保险人潘某的家庭成员;保姆外出忘记锁门,窃贼乘虚而入,并非因故意造成保险标的损害,主观要件不符。因此,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潘某的损失,且在赔偿之后不得向保姆追偿。本题正确选项应为A项。

  • 第3题:

    某夫妇婚后多年末育,昐子心切,遂与保姆达成“借腹生子”协议。 医院提取提取夫妇双方的精子和卵子培育受精卵后, 植入保姆子宫。 保姆成功妊娠生育后,该夫妇按协议付给保姆 10 万元。此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热议。赞同者 认为,“试管婴儿”技术实现了那些不能生育者的生育梦想,法律应予肯定;反动者认为,通过此项技术“借腹生子” ,容易引发社会伦理紊乱。法律应予以干 预。根据法律与科技关系的基本原理,结合上述材料分析并阐述: (1)科技发展对立法有何影响? (2)立法应如何规范科技成果的应用?


    答案:
    解析:
    科技发展影响立法调整的范围。当前在医学科技领域还存在许多法律的空白,如试管婴儿技术的应用等问题,亟须法律调整。 科技对法律内容与原理产生的影响。材料中试管婴儿等医学技术的进步引发“借腹生子”等事件,冲击着传统的婚姻家庭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及相 关法律法规。科技进步对法律评价标准产生影响。 如人们会根据医学技术的进步,确立新的法律评价标准,并要求法律不断完善。 (2)科技成果的应用具有双重性, 立法应使其向积极方面发展, 并控制其消极方面。立法对科技成果的运用要合理规范, 使其符合社会基本伦理和社 会发展需要。 具体措施包括: 通过立法规定科技成果的主体、 条件和适用范围,通过立法规范相关程序,通过立法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制裁措施。

  • 第4题:

    新婚夫妇张某与李某到某影楼拍摄婚纱照。由于影楼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新拍婚纱照的底片报废,这对新婚夫妇遂将影楼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A.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的是平权型法律关系
    B.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体现了双方的意志
    C.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为相对法律关系
    D.如果底片没有报废,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照片


    答案:A,B,C
    解析:
    按照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纵向(隶属)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法 律关系。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 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故A项正确。法律 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有目的、有意识地建立的,所以法律关系必然 体现国家的意志。但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是现实的、特定的法律主体所参与的具体社会关系。因此, 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实现也有一定的作用。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要与法律规范 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而且要与法律关系参加者的个人意志表示一致,如多数民事法律关系。故B项正确。按 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法律关系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指的是权利主体 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 关系。故C项正确。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物、人身、精神产品和行为结果等e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 结果是特定的,即义务人完成其行为所产生的能够满足权利人利益要求的结果。行为结果一般分为两种:一 种是物化结果,即义务人的行为凝结于一定的物体,产生一定的物化产品或营建物(如房屋、道路、桥梁等); 另一种是非物化结果,即义务人的行为没有转化为物化实体,而仅表现为一定的行为过程,最后产生权利人所 期望的结果。例如,权利人在义务人完成一定行为后,得到了某种精神享受或物质享受,增长了知识和能力 等。本题中,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之一是拍摄婚纱照行为(包括完成照片的冲洗)。 故D项错误。

  • 第5题:

    胡某夫妇因有事外出,便雇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钱。关于胡某夫妇与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孩子
    B.保姆
    C.孩子的安全、健康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答案:D
    解析:
    【精解】胡某夫妇和保姆之间存在双向法律关系,即胡某夫妇有权要求保姆照看孩子,同时也有义务向保姆支付500元报酬;保姆有义务照看孩子,同时也有权要求胡某夫妇支付报酬。因此,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有两个法律关系客体,即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故选D。

  • 第6题:

    2016年某地通过住户调查,获得一居民家庭资料如下:夫妇有一个3岁小孩,并请一个不住家保姆照顾孩子,夫妇一年工资性收入18万元,一年付给保姆4.8万元,另外自有住房一套,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一年2.4万元。
    以下各项中属于可支配收入的有( )。

    A.工资
    B.转移净收入
    C.生产补贴
    D.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答案:A,B,C
    解析:

  • 第7题:

    下列活动不应计入GDP的是()。

    • A、企业自己制造的生产用机器设备
    • B、农民生产出供自己消费的粮食
    • C、家庭主妇每天在家里带孩子
    • D、某家庭请了一个保姆每天照看孩子

    正确答案:C

  • 第8题:

    1982年,18岁的钱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与同龄女青年王某相识,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两人即发生了性关系。1983年10月,王某产下一男孩。由于钱家几代单传,钱母得知此事,很高兴,将王某接到家中伺侯,对外宣称是自己的儿媳。在家中,钱、王二人以夫妻相待,邻居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但两人未办婚礼,也未办理结婚登记。1984年,钱母因病死亡,临死前交待祖产三间房屋全留给儿子和孙子。钱母死后,由于家中无人照料孩子,钱、王二人决定请一个保姆帮忙。不料,保姆来之后,钱和保姆关系亲密起来,王某和钱某经常为此争吵打架。终于,王某不堪忍受,于1985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钱离婚。在诉讼中,双方为三间房屋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发生争执。钱某主张孩子归自己抚养,三间房于是母亲留下的遗产,不能分给王某;王某则要求分得一间半房屋,孩子由她抚养。经查,王某一直在一家工厂上班,但工厂效益很不好;而钱某的经济条件较好。 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本案适用当时的法律,法院应判决解除钱、王二人的非法同居关系。根据1989年最高院《意见》第1条规定,本案中,钱与王在起诉时,只有王一人达到法定婚龄,而钱未达到法定婚龄,因此钱、王的关系属非法同居关系。上述《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加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主要是三间房屋的归属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关于三间房屋,根据上述《意见》第10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非法同居中的共同财产范围比夫妻关系中共同财产范围小,只有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才由双方平等分割;其他如一方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则由一方所有,不列人共同财产范围。本案中,钱、王二人争执的三间房屋是钱母的遗产,由钱继承,属钱的个人财产,王无权分得。关于孩子的抚养,由钱抚养为宜;但王应在其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承担孩子的一部分抚养费。

  • 第9题:

    新婚夫妇张某与李某找到某影楼拍摄婚纱照,由于影楼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所有照片的底片被曝光,新婚夫妇遂将该影楼诉至法院。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由于法律关系必然是一种合法的关系且影楼的行为违法,因此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并未形成法律关系
    • B、如果影楼尽到自己的义务,那么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就会形成法律关系且该法律关系的客体为物(照片)
    • C、新婚夫妇、影楼与法院之间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为第二性法律关系
    • D、如果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形成法律关系,那么该法律关系只体现了双方的意志

    正确答案:A,B,D

  • 第10题:

    单选题
    2016年某地通过住户调查,获得一居民家庭资料如下:夫妇有一个3岁小孩,并请一个不住家保姆照顾孩子,夫妇一年工资性收入18万元,一年付给保姆4.8万元,另外自有住房一套,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一年2.4万元。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调查户人口数是(    )人。
    A

    3

    B

    4

    C

    2

    D

    5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不定项题
    2016年某地通过住户调查,获得一居民家庭资料如下:夫妇有一个3岁小孩,并请一个不住家保姆照顾孩子,夫妇一年工资性收入18万元,一年付给保姆4.8万元,另外自有住房一套,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一年2.4万元。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调查户2016年可支配收入(    )万元。
    A

    18

    B

    15.6

    C

    20.4

    D

    25.2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孩子

    B

    孩子的安全、健康

    C

    保姆

    D

    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雇用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酬劳1000元。关于甲与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孩子

    B、保姆

    C、照看孩子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1000元报酬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共用题干

    潘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1年期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内;潘某一家外出,嘱托保姆看家。某日,保姆外出忘记锁门,窃贼乘虚而入,潘某家被盗财物价值近5000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无权向保姆追偿
    B:损失系因保姆过错所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C:潘某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能要求保姆承担赔偿责任
    D:潘某只能要求保姆赔偿,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答案:A
    解析:
    依《保险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A选项中张某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所以A选项不正确。依第2款规定,B选项中王某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所以B选项正确。依第3款规定,C选项中杨某以伪造的证明夸大损失程度,保险公司对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责任,对未虚报的部分仍应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无权解除保险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依《保险法》第43条第2款规定,D选项中周某杀害被保险人未遂,丧失受益权,石某发生车祸死亡后,保险公司不能向周某支付保险金,应向石某的合法继承人支付保险金,所以D选项不正确。
    根据《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陈某因故意犯罪导致自身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投保人已交足2年保费,保险公司应退还其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不是向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支付,而是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向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支付,所以C选项正确。
    根据《保险法》第38条规定,C项错误,而AD两项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是正确的。《保险法》第42条第(1)项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B项。中,刘某去世,保险公司应该向其继承人支付保险金,即李某及其儿女。
    《保险法》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认为保姆作为潘某的雇佣人员,属于家庭组成人员,因此保险人不能向其行使代位求偿权。
    依《保险法》第60条的规定,甲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有权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甲保险公司有权在8万元的范围内行使代位求偿权,所以A选项正确。张某的损失并未被保险金完全填补,仍有2万元的部分未获得赔偿,因此张某有权在2万元的范围内要求肇事者赔偿,所以C选项正确。代位求偿权是财产保险中的制度,人身保险中没有代位求偿权制度。乙保险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无权向第三者追偿,所以B选项不正确。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支付了赔偿或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本题中保险公司虽然支付了赔偿,张某仍有权要求肇事者足额赔偿,所以D选项正确。

  • 第15题:

    甲欲向国家工作人员宋某行贿但又怕宋某不接受,就趁宋某不在家时将财物交给保姆,并声称已经和宋某打好招呼,保姆便将财物放到宋某抽屉中。保姆的行为

    A.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B.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构成介绍贿赂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D
    解析:
    宋某根本不知晓甲的行贿事实,所以宋某不构成受贿罪,保姆自然不可能成为受贿罪的帮助犯,A选项错误。保姆并没有利用其与国家工作人员宋某的特定关系来为甲谋取利益,B选项错误。保姆没有在行贿和受贿之间牵线搭桥,所以C选项错误。

  • 第16题:

    2016年某地通过住户调查,获得一居民家庭资料如下:夫妇有一个3岁小孩,并请一个不住家保姆照顾孩子,夫妇一年工资性收入18万元,一年付给保姆4.8万元,另外自有住房一套,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一年2.4万元。
    该调查户2016年可支配收入( )万元。

    A.18
    B.15.6
    C.20.4
    D.25.2

    答案:C
    解析:

  • 第17题:

    2016年某地通过住户调查,获得一居民家庭资料如下:夫妇有一个3岁小孩,并请一个不住家保姆照顾孩子,夫妇一年工资性收入18万元,一年付给保姆4.8万元,另外自有住房一套,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一年2.4万元。
    该调查户人口数是( )人。

    A.3
    B.4
    C.2
    D.5

    答案:A
    解析:

  • 第18题:

    很多保姆带孩子,父母在家只跟父母,父母一走只跟保姆,真正的原因是()

    • A、孩子依赖父母
    • B、保姆对孩子很好
    • C、孩子没有安全感
    • D、其他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不要将孩子交给()照看。

    • A、任何陌生人
    • B、保姆
    • C、邻居
    • D、过路人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孩子
    • B、孩子的安全、健康
    • C、保姆
    •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多选题
    李某夫妇雇保姆王某照看小孩。王某在李某家工作半年后,看到电视节目里说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权利,于是要求李某夫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李某夫妇和王某之间是劳动关系

    B

    李某夫妇和王某之间是民事雇佣关系

    C

    李某夫妇应当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D

    李某夫妇不必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王某与某医院签订协议,承诺死后将自己的肾脏无偿捐赠给该医院,用于帮助其他患者。则下列关于王某与该医院形成的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王某与该医院

    B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王某死后将自己的肾脏捐赠给该医院,用于帮助其他患者

    C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王某的肾脏

    D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王某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王婆婆与小儿子夫妇共同生活。因工作繁忙且经常出差,儿子夫妇俩便请了保姆帮忙照料老人。社会工作者前去探访,发现王婆婆的房间十分零乱,散发出难闻的味道。王婆婆在床上,嘴唇干裂,床头柜上摆放着好几瓶药,床边还放着尿盆,她反复地说:“活着真受罪”。保姆说,王婆婆几周前因洗澡不慎滑倒,造成骨折,一周前出院回家静养。上述情况表明,王婆婆目前生活存在的风险因素是(  )。[2010年真题]
    A

    身体虐待

    B

    情感虐待

    C

    他人疏于照顾

    D

    自我忽视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老人受到他人疏于照顾时的症状有:尽管安排了照顾老人的相关服务,但老人的个人卫生差、褥疮没有得到护理治疗、水分摄取不足或营养不良,以及缺乏适当的看管,老人的居住条件不安全或不卫生。题中对王婆婆的描述符合以上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