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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是甲省国资委投资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公司住所地为甲省乙市。甲省国资委欲转让其持有的A公司的全部股份,应当( )。 A、由甲省国资委自行决定 B、由乙市国资委自行决定 C、报甲省人民政府批准 D、报乙市人民政府批准

题目
A公司是甲省国资委投资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公司住所地为甲省乙市。甲省国资委欲转让其持有的A公司的全部股份,应当( )。


A、由甲省国资委自行决定
B、由乙市国资委自行决定
C、报甲省人民政府批准
D、报乙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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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省管辖的甲国有企业与B省管辖的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在C省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企业投资占50%,乙公司投资占50%。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丙公司的产权登记管辖机关是( )。

    A.A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B.B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C.C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D.甲企业和乙公司共同推举的A省或B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正确答案:D
    (1)由两个及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地区或者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按国有资本额最大的出资者的产权归属关系确定企业产权登记的管辖机关;(2)如国有资本各出资者出资额相等,则按其推举的出资者的产权归属关系确定企业产权登记的管辖机关。

  • 第2题:

    某公司是甲省乙市的市属重要国有独资公司,为扩展业务,该公司决定与甲省乙市另一公司合并,对于这一事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应报(  )批准。

    A.乙市人民政府
    B.甲省国资委
    C.甲省人民政府
    D.国务院国资委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3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B.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免予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C.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D.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可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E.持股30%以上的投资者的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答案:A,D,E
    解析:
    A,持股28%协议转让,未达到强制要约收购的条件;B、C,上市公司国有股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有企业之间,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有企业之间进行转让时,视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

  • 第4题:

    甲县政府将国有独资公司科达公司分立为科成公司和达利公司。后,科成公司和达利公司就原属科达公司的科达招待所(资产仅达20万元,其中包括300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归属发生争议。该县国资委根据申请作出裁决:科达招待所归属于科成公司。达利公司不服向市国资委(位于该市乙区)申请复议。市国资委决定科达招待所归属于达利公司。科成公司不服起诉。本案由下列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甲县人民法院或乙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关于本案级别管辖,《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本案中,复议机关市国资委属于改变原产权界定行为,故市国资委为被告。本案非重大复杂案件,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15条,由基层法院管辖。关于本案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因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管辖法院。产权界定行为直接针对不动产作出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有关国资委的产权界定行为不是直接针对不动产作出的,而是针对包含不动产在内的整体产权作出的,故不适用专属管辖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经过复议的案件,不管复议机关是否作出复议决定,也不管复议机关作出何种决定,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故可以由甲县国资委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市国资委所在地法院管辖。结合上述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结论,可以得出:可以由甲县国资委所在地基层法院(即甲县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市国资委所在地基层法院(即乙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C项。

  • 第5题:

    甲省A市某煤炭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在乙省B市开采煤矿,该煤矿是由丙省C市某煤炭设计院设计的,其开采的原煤销往丁省D市,则其资源税纳税地点为()。

    • A、丁省D市
    • B、丙省C市
    • C、乙省B市
    • D、甲省A市

    正确答案:C

  • 第6题:

    按照《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聘用中介机构应当()。

    • A、由企业从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
    • B、由企业任意选择
    • C、由国资委指定

    正确答案:A

  • 第7题:

    M公司是甲省国资委投资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公司住所地为甲省乙市。甲省国资委欲转让其持有的M公司的全部股份,应当()。

    • A、由甲省国资委自行决定
    • B、由乙市国资委自行决定
    • C、报甲省人民政府批准
    • D、报乙市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C

  • 第8题:

    不定项题
    有权任免财务负责人张某的机构为:
    A

    甲省国资委

    B

    A公司董事会

    C

    A公司监事会

    D

    A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M公司是甲省国资委投资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公司住所地为甲省乙市。甲省国资委欲转让其持有的M公司的全部股份,应当()。
    A

    由甲省国资委自行决定

    B

    由乙市国资委自行决定

    C

    报甲省人民政府批准

    D

    报乙市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 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Ⅱ 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Ⅲ 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Ⅳ 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可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Ⅴ 持股30%以上的投资者的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A

    Ⅰ、Ⅱ

    B

    Ⅱ、Ⅲ、Ⅴ

    C

    Ⅰ、Ⅳ、Ⅴ

    D

    Ⅰ、Ⅲ、Ⅳ、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19条第2项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有企业之间,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有企业之间进行转让时,视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Ⅱ、Ⅲ两项,不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公司是甲省乙市的市属重要国有独资公司,为扩展业务,该公司决定与甲省乙市另一公司合并,对于这一事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应报(  )批准。[2015年真题]
    A

    乙市人民政府

    B

    甲省国资委

    C

    甲省人民政府

    D

    国务院国资委


    正确答案: C
    解析: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因此,应报乙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公司是甲省乙市的市属重要国有独资企业,为扩展业务,该公司决定与甲省乙市另一公司合并。对于这一事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应报(  )批准。
    A

    乙市人民政府

    B

    甲省国资委

    C

    甲省人民政府

    D

    国务院国资委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四)住所地在H省K市L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在F省E市D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价款数额为90万元。合同在B市C区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W省Z市Y区,同时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钢材质量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甲公司欲申请仲裁解决。因B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丙仲裁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委员会所在地都在B市C区),乙公司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欲向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如仲裁条款被确认无效,甲公司与乙公司又无法达成新的协议,甲公司欲向法院起诉乙公司。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H省K市L区法院
    B、F省E市D区法院
    C、W省Z市Y区法院
    D、B市C区法院

    答案: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被告住所地F省E市D区法院与合同履行地W省Z市Y区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 第14题:

    某公司是甲省乙市的市属重要国有独资公司,为扩展业务,该公司决定与乙市另一公司合并,对于这一事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应报( )批准。

    A.乙市人民政府
    B.甲省国资委
    C.甲省人民政府
    D.国务院国资委

    答案:A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因此其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15题:

    以下可以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情形有( )。

    Ⅰ.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Ⅱ.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以不发出要约收购

    Ⅲ.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Ⅳ.因上市公司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Ⅴ.持股39%以上的企业在同一控制下企业之间的转让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A、Ⅰ,Ⅲ,Ⅴ
    B、Ⅱ,Ⅲ,Ⅳ
    C、Ⅱ,Ⅳ,Ⅴ
    D、Ⅳ,Ⅴ

    答案:C
    解析:
    C

    Ⅰ项,乙通过协议收购取得控股权,虽然持股比例不到30%,但实质上已构成了上市公司收购,因此应向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Ⅲ项不属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范畴。

  • 第16题:

    甲公司为某省国资委控制的国有企业,2013年10月,因该省国资委系统出于整合同类业务的需要,由甲公司通过定向发行其普通股的方式给乙公司部分股东,取得对乙公司控制权。该项交易前,乙公司的股权有该省国资委下属丙投资公司持有并控制。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
    (1)以2013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乙公司全部股权以公允价值4.02亿元为基础确定甲公司应支付的对价。
    (2)甲公司普通股作价5元/股,该项交易中甲公司向丙投资单位发行37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取得乙公司46%股权。
    (3)甲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定向发行的3700万股向丙投资公司发行后,即有权力调整和更换乙公司董事会成员,该事项不受本次交易中股东名册变更及乙公司有关工商注册变更的影响。
    2013年12月10日,甲公司向丙投资公司定向发行了3700万股并于当日对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造。
    问题: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合并应当属于哪一类型?


    答案:
    解析:
    本案例中合并方甲公司与被合并方乙公司在合并前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其特殊性在于甲公司在合并前直接被当地国资委控制,乙公司是当地国资委通过下属投资公司间接控制。判断本项交易的合并类型关键在于找到是否存在于合并交易发生前后对参与合并各方均能够实施控制的一个最终控制方,本案例中,即当地国资委。虽然该项交易是国资委出于整合同类业务的需要,安排甲公司、乙公司的原控股股东丙投资公司进行的,但交易中作价是完全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同时企业合并准则中明确,同受国家控制的两个企业进行合并,不能仅因为其为国有企业即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
    该项合并应当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 第17题:

    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省国资委直接投资的国有企业,该上市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正确的是()。

    • A、该上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后,由控股股东向省国资委报送该发行方案
    • B、该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后,由该上市公司向省国资委报送该发行方案
    • C、该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由董事会向国资委报送,征得国资委同意后,方可召开董事会审议
    • D、该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后,由该控股股东将该发行方案报送国资委审议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2006年1月,A、B、C、D、E发起设立了甲股份有限公司,F被聘请为公司经理,I为公司办公室主任。2006年2月,A与G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2006年6月,F与H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此时F仍然担任经理),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2007年1月,I与J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这三份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按照《公司法》第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内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有份额的限制。可知:A与G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F与H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但I与J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的行为有效。

  • 第19题:

    问答题
    2006年1月,A、B、C、D、E发起设立了甲股份有限公司,F被聘请为公司经理,I为公司办公室主任。2006年2月,A与G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2006年6月,F与H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此时F仍然担任经理),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2007年1月,I与J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这三份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按照《公司法》第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内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有份额的限制。可知:A与G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F与H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但I与J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的行为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某公司是甲省乙市的市属重要国有独资公司,为扩展业务,该公司决定与甲省乙市另一公司合并,对于这一事项,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应报(  )批准。
    A

    乙市人民政府

    B

    甲省国资委

    C

    甲省人民政府

    D

    国务院国资委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按照《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聘用中介机构应当()。
    A

    由企业从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

    B

    由企业任意选择

    C

    由国资委指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乙中央企业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乙企业的重要子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需报国资委审核同意的是()。
    A

    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B

    甲公司为其他企业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C

    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D

    乙企业将其所持甲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法国商人丙


    正确答案: B
    解析: 由于乙企业转让国有资产,导致甲公司(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由国有独资转为绝对控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资委审核同意。

  • 第23题:

    多选题
    A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由甲省国资委决定的有(  )。
    A

    解散

    B

    聘任公司经理

    C

    发行公司债券

    D

    增加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 D,A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