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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状告父亲所立遗嘱不成立,原因是父亲有过精神病史,应判定其父的A、行为能力B、责任能力C、受审能力D、作证能力E、劳动能力

题目
儿子状告父亲所立遗嘱不成立,原因是父亲有过精神病史,应判定其父的

A、行为能力

B、责任能力

C、受审能力

D、作证能力

E、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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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儿子状告父亲所立遗嘱不成立,原因是父亲有过精神病史,应判定其父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儿子状告父亲所立遗嘱不成立,因为其父亲有精神病,应判定其父的

    A、行为能力

    B、责任能力

    C、受审能力

    D、作证能力

    E、劳动能力


    参考答案:A

  • 第2题:

    儿子都是色盲(XR),女儿都是携带者,其父母的情况是

    A.父亲色盲、母亲是携带者

    B.父亲正常、母亲色盲

    C.父亲正常、母亲是携带者

    D.母亲正常


    父亲正常、母亲色盲

  • 第3题:

    根据准五服以制罪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儿子盗窃父亲的处罚重于侄子盗窃叔父

    B.父亲盗窃儿子的处罚重于叔父盗窃侄子

    C.儿子殴打父亲的处罚重于侄子殴打叔父

    D.父亲殴打儿子的处罚重于叔父殴打侄子


    儿子殴打父亲的处罚重于侄子殴打叔父

  • 第4题:

    下列选项中涉及的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是:( )

    A.甲为了获得其父在二环内的房产,在其父茶水中下毒,后其父被家中保姆送往医院急救,并未死亡
    B.乙为了独占其父亲的遗产,雇凶杀死了其哥哥大乙
    C.丙长期虐待其卧病在床的父亲,经社区法治教育后,丙感到无比后悔,尽心照顾其父并获得其父谅解
    D.丁为独占其父遗产,将其父拟定好的遗嘱销毁并伪造新遗嘱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同时,《继承法意见》第13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故正确答案为C。

  • 第5题:

    儿子有一半色盲,女儿表型都正常,其父母的情况是

    A.父亲色盲、母亲正常

    B.父亲色盲、母亲是携带者

    C.父亲正常、母亲是携带者

    D.母亲色盲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