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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杨某在某事业单位工作,后与同事张某结婚。最近该单位需要精简人员,杨某担心两人的生活没有保障,向有关部门咨询,根据现行规定,有关部门答复正确的是( )。A.杨某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待遇B.杨某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医疗待遇C.杨某对于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享有特殊优惠待遇D.所在单位不得因杨某残疾将其辞退、解雇或者解除劳动关系E.所在单位不得将张某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题目

残疾军人杨某在某事业单位工作,后与同事张某结婚。最近该单位需要精简人员,杨某担心两人的生活没有保障,向有关部门咨询,根据现行规定,有关部门答复正确的是( )。

A.杨某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待遇

B.杨某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医疗待遇

C.杨某对于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享有特殊优惠待遇

D.所在单位不得因杨某残疾将其辞退、解雇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E.所在单位不得将张某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似考题

3.案情张某——某国企副总经理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张某的朋友姜某——石某公司出纳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400万股的股份。后经杨某多次撮合,2006年3月6日,张某指令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用于股权收购项目。2006年5月10日,杨某因石某允诺的400万股未兑现,遂将石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张某出具的书面证明作为重要证据,证明石某曾有给杨某股份的允诺。石某因此对张某大为不满,即向某区检察院揭发了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检察院立案侦查,查得证据及事实如下:——石某称:2006年3月14日,在张某办公室将15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同年4月17日,在杨某催促下,让姜某与杨某一起给张某送去40万元。因担心杨某私吞,特别告诉姜某一定与杨某同到张某处(石某讲述了张某办公室桌椅、沙发等摆放的具体位置)。——姜某称:取出40万元后与杨某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但杨某称堵车迟到很久。自己因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就将钱交杨某送与张某。——杨某称:确曾介绍张某与石某认识,并积极撮合张某为石某融资。与姜某见面时因堵车迟到,姜某将钱交给他后匆匆离开。他随后在自己车上将钱交给张某,张某拿出10万元给他,说是辛苦费(案发后,杨某将10万元交检察院)。——张某称:帮助石某公司融资,是受杨某所托(检察院共对张某讯问六次,每次都否认收受过任何贿赂)。据石某公司日记帐、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等记载,2006年3月6日张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同年3月14日和4月17日,分别有15万元和40万元现金被提出。问题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和刑事证明理论,运用本案现有证据,分析能否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请说明理由。答题要求①能够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及对刑事证明理论的理解,运用本案证据作出能否认定犯罪的判断,指出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判决。②观点明确,分析有据,逻辑清晰,文字通畅。

更多“残疾军人杨某在某事业单位工作,后与同事张某结婚。最近该单位需要精简人员,杨某担心两人的生活没 ”相关问题
  • 第1题:

    被执行人张某不能清偿所欠李某的债务,同时张某借给杨某的现金足以保证张某履行债务,某到期却拒不偿还,法院因此向杨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但杨某在指定期限内既没有出异议也不履行,法院因此可以裁定对( )的财产强制拍卖。

    A.张某

    B.张某或杨某

    C.杨某

    D.张某和杨某


    正确答案:C

  • 第2题:

    某日,张某到本村杨某家买柴油。因屋内光线昏暗,张某欲点打火机看油量。杨某看见后担心会引起火灾,上前阻止。张某坚持,并说柴油见火不着,结果张某仍然点着了打火机,引起油桶爆炸,导致张某,杨某及在一旁观看的赵某被火烧伤。杨某,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测,杨某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为不合格油品。张某的行为( )。

    A.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B.构成失火罪

    C.构成放火罪

    D.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正确答案:B

  • 第3题:

    被执行人张某不能清偿所欠李某的债务,同时张某借给杨某的现金足以保证张某履行债务,杨某到期却拒不偿还,法院因此向杨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但杨某在指定期限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法院因此可以裁定对( )的财产强制拍卖。

    A.张某

    B.张某或杨某

    C.杨某

    D.张某和杨某


    正确答案:C

  • 第4题:

    被执行人张某不能清欠张某所欠的债务,同时张某借给杨某的现金足以保证张某履行债务,杨某到期却拒绝偿还,法院固此向杨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但杨某在指定期限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法院因此以裁定列( )的财务强制拍卖。

    A.张某

    B.张某或杨某

    C.杨某

    D.张某和杨某


    正确答案:C

  • 第5题:

    残疾军人杨某在某事业单位工作,后与同事张某结婚。最近该单位需要精简人员,杨某担心两人的生活没有保障,向有关部门咨询。根据现行规定,有关部门答复正确的是()。

    A:杨某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待遇
    B:杨某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医疗待遇
    C:杨某对于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享有特殊优惠待遇
    D:所在单位不得因杨某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E:所在单位不得将张某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享受的生活福利、医疗待遇以及劳动关系。(1)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2)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即在与其他职工同等条件下,残疾军人的身体和精神残疾不能成为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

  • 第6题:

    张某向杨某借款30万元,并以自有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同时,张某还委托赵某以其汽车设定担保。后李某欠张某30万元货款未还,张某在经杨某同意后将该债务转移给李某,但张某将此事通知赵某后。赵某未予答复。张某、李某在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杨某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未经赵某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B.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经过杨某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C.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赵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D.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张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 第7题: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张某应当以谁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才是正确的?

    A.应以蒋某作为被告

    B.应以杨某作为被告

    C.应以蒋某和杨某作为共同被告

    D.可以蒋某或杨某作为被告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56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其组织为当事人。因此,张某应当起诉雇主蒋某,A 项正确。

  • 第8题:

    (2010年)案情:
    张某—— 某国企副总经理
    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某——张某的朋友
    姜某——石某公司出纳
    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 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400万股的股份。后经杨某多次撮合,2006年3月6 日 , 张某指令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人石某公司账户,用于股权收购项目。2006年5月10 日,杨某因石某允诺的400万股未兑现,遂将石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张某出具的书面证明 作为重要证据,证明石某曾有给杨某股份的允诺。石某因此对张某大为不满,即向某区检察 院揭发了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检察院立案侦查,查得证据及事实如下:
    —— 石某称:2006年3月14日,在张某办公室将15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同年4月17日,在杨某催促下,让姜某与杨某一起给张某送去40万元。因担心杨某私吞,特别告诉姜 某一定与杨某同到张某处(石某讲述了张某办公室桌倚、沙发等摆放的具体位置)。
    ——姜某称:取出40万元后与杨某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但杨某称堵车迟到很久。自己闪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就将钱交杨某送与张某。
    ——杨某称:确曾介绍张某与石某认识,并积极撮合张某为石某融资。与姜某见面时因堵车迟到,姜某将钱交给他匆匆离开,他随后在自己车上将钱交给张某,张某拿出10万 元给他,说是辛苦费(案发后.杨某将10万元交检察院)。
    ——张某称:帮助石某公司融资.是受杨某所托(检察院共对张某讯问六次,毎次都否 认收受过任何贿赂)。
    据石某公司日记账、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记载,2006年3月6日张某公司的下属 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人石某公司账户。同年3月14日和4 月17日 ,分别有]5万元和40 万元现金被提出。
    问题: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和刑事证明理论,运用本案现有证据,分析能否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请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①能够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及对刑事证明理论的理解,运用本案证据作出能否 认定犯罪的判断,指出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②观点明确,分析有据,逻辑清晰,文字通畅。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法院须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当依法采纳的 证据足以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法院方可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在本 案中,认定张某成立受贿罪的证人证言在证明力上均有不足,且本案中的证人均为利害关系 人,不能排除证人为脱责而作伪证的可能性.据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
    根据“疑罪从无”处理原则,对于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或者单个的证据而不能将案件事实 证明清楚,在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情况下,只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而不能抱 着“宁枉勿纵”的想法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处罚。
    因此,考生答题时,应当先直接给出论断,即不能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然后给出论断 的法律依据,并结合材料和法律依据,分析张某不构成受贿罪的原因。最后,根据法律规 定,给出处理意见,即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1.判断:不能认定张某收受贿赂。
    2.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一百九十五条、《刑诉解释》第五十二条、第一百 七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证明标 准。所谓“案件事实清楚”,是指构成犯罪的各种事实情节,或者定罪量刑所依据的各种事 实情节,都必须是清楚的、真实的。“证据确实、充分”是指,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 明;每一个定罪、的证据均已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 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均已查清;根据证 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论。
    【原司法部答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 一百九十五条)、《刑诉解释》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 理论关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阐述,具体是指:
    (1)据以定罪的每个证据都已查证属实;
    (2)证据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
    (3)犯罪事实各部分有相应证据证明;
    (4)全案证据排除了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唯一。 ?
    【提示】因为2010年新颁布了司法解释,故原来的答案解析不太确切,因此,按照新的 司法解释进行修改。
    3.分析。
    ——从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的角度看,在证明张某收受两笔款项问题上,均为“一对一” 证据,既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没有收受贿赂,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收受了贿赂。
    ——从本案涉案人员情况看,石某、杨某均为本案利害关系人,有可能为了推脱罪责陷 害张某。现有证据不足以排除这种可能性。
    4.处理。本案证据在证明张某收受这两笔钱这一关键问题上没有排除其他可能性,应 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第9题:

    张某为是一名警察,依法配有公务用枪。张某借用了杨某的3万元现金。杨某多次讨债,张某无力偿还,杨某让张某将公务用枪(无子弹)用作借债质押物交给杨某,约定张某还款时,杨某将枪支归还张某。3个月后张某仍然未能归还借款,期间杨某曾用此枪支抢劫某银行储蓄所现金20余万元。如何认定张某的行为?


    正确答案: 张某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张某作为警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配有公务用枪。其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交给非依法持枪人杨某的控制、使用之下,因而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由于张某的借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属于构成此罪“情节严重”行为。

  • 第10题:

    杨某与张某系邻居,两家因为道路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张某限期拆除妨碍杨某通行的库房一间,张某没有如期拆除,法院遂依杨某的申请对张家强制执行,请建筑工人拆除了该库房,花费1000元施工费。则该1000元施工费应当由谁承担:()。

    • A、杨某承担
    • B、张某承担
    • C、杨某和张某共同承担
    • D、人民法院承担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问答题
    杨某与赵某因偶然原因而相识,随着来往的增多渐渐产生感情,双方准备结婚;但由于杨某不满22周岁,受结婚登记年龄的限制无法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的同居行为导致赵某怀孕,杨赵两家便于1985年10月,按照当地的风俗,摆了酒席,为杨某和赵某举行了婚礼。之后双方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杨某已经达到法定婚龄以后,双方仍未办理婚姻登记。1986年5月,赵某生下一子,取名杨志强。1987年春天,杨某外出打工,不久认识了一起打工的姑娘肖某(21岁.),在工作中二人多有接触,渐渐产生了感情,肖某虽然知道杨某已与他人举办过婚礼,但她认为,没有领证就不算夫妻,自己完全有权与杨某登记结婚,并要杨某妥善处理与赵某之间的问题。杨某同赵某商量分手之事,遭到赵某坚决反对,认为自己与杨某是合法夫妻,就是离婚也得由法院判决。1990’年2月,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何谓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何在?在存在事实婚姻的情况下,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与处理?

    正确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21日)中指出: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
    法》施行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是于1994年2月1日施行的,自该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仅为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本案中,杨某与赵某在举办婚礼之时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确立。但其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生儿育女,周围群众也已认可了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在杨某满22周岁之后,双方本应补办登记,以使婚姻登记关系得到法律的正常保护,但双方仍未办理。此时,双方除未登记之外,都已经符合婚姻的成立要见,由于双方的同居行为发生在1986年3月15日以前,在起诉时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法院应该认定双方属于事实婚姻并做出离婚判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杨某与张某长期通奸,为达到结合为夫妻之目的,预谋要杀害杨某的丈夫王某。他们共同商定由张某设法搞来毒药,由杨某伺机下毒。张某找到在医院工作的钱某要砒霜。钱某问张某干什么,张某讲出真情,钱某拒绝。张某便以揭发钱某的隐私相要挟,钱某无奈,给张某一包硫酸铜(一种会引起呕吐而不会致命的药物),张某将药交给了杨某。某日,杨某在王某的饮食中下了药,王某吃后呕吐,十分痛苦,杨某观察了一段时间,见王某仍在痛苦之中,便后悔,遂急送王某到医院抢救,王某很快恢复了健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
    A

    钱某在本案中处于胁从犯的地位

    B

    钱某在本案中处于主犯的地位

    C

    杨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

    D

    张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B两项,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钱某给张某的硫酸铜虽然不会致命,但是有造成伤害的危险,而且钱某明知张某要用这个毒药去伤害他人,对于被害人的受伤是存在放任的故意的,因为钱某存在被威胁的情形,所以构成胁从犯
    CD两项,由于钱某给张某的是不能致死的硫酸铜,因此杨某、张某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即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硫酸铜可能致人伤害,所以杨某成立故意伤害罪的中止犯,张某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犯

  • 第13题:

    2006年元月,杨某因做生意无钱便找马某借3万元现金,马某同意借钱,但要求其找个担保人进行担保。于是杨某找到张某进行担保,张某同意担保后,杨某与马某签定了协议,约定:由杨某于2006年4月底还清借款,若杨某到期未还款,由张某作为担保人负全责”。担保人张某在协议上签了字。至还款期限,杨某并未按期还款,于是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和张某共同偿还借款。

    问:张某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参考答案:

    连带责任保证


  • 第14题:

    杨某原为某单位话务员。2004年该单位减员,杨某下岗后考取了会计证,在甲公司财务部担任出纳工作。杨某从事会计工作以来,感到出纳工作太具体、太琐碎,认为一辈子干会计没多大出息,所以在工作上应付差事,敷衍了事,也从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07年年底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某将工作中接触到的甲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在某民营企业任总经理的丈夫,致使该企业获利,杨某也从中取得收益,给甲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试分析杨某的行为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正确答案:

  • 第15题:

    张某(25岁)教唆杨某(9岁)实施侵权行为,则( )。

    A.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与杨某承担连带责任

    C.张某与杨某之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D.张某承担主要责任,杨某的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中张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而杨某为无行为能力人,依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48条第2款的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中张某教唆杨某实施侵权行为,应由张某一人承担民事责任,杨某及其监护人不承担责任。

  • 第16题:

    张某与刘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陈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1998年,张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张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张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张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A.刘某
    B.陈某
    C.小刚
    D.杨某
    E.小明

    答案:B,C,E
    解析: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具有法定继承权,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第17题:

    下列可以发生善意取得的情形是:( )

    A.张某将杨某的手机借给吴某使用,同时将该手机出售给王某并告知其直接向吴某要手机
    B.李某将自己从杨某处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张某,后李某与张某约定,由张某再支付房款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
    C.杨某从王某处租借一个花瓶,后杨某将该花瓶转租给不知情的张某,数日后,杨某与张某约定由张某支付该花瓶的市价直接取得该花瓶
    D.某甲将警官乙所持有的公务用枪以自己名义出售给某丙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善意取得的认定。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善意取得可以通过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本题中,A选项属于指示交付,C选项属于简易交付,故AC都可构成善意取得,正确。B选项属于不动产的简易交付的交易模型,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不动产的善意取得须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方可实现,故B项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转让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被认定为无效时,不构成善意取得。本题中的标的物是公务用枪,其属于禁止流通物,该转让合同应属无效,故D选项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 第18题:

    张某与杨某结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很快离婚,离婚时杨某已经怀孕2个月。8个月后杨某生下儿子小毛,杨某生产时难产,生下小毛后很快死亡,杨某的母亲陈某将小毛抱回家。张某离婚后与孙某结婚,孙某患有不育症,张某听说杨某生了小毛后,要求陈某将小毛给自己和孙某抚养。陈某认为小毛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并且张某已经再婚,张某无权抚养小毛。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陈某应当将小毛交给张某抚养
    B:陈某是小毛的监护人,张某无权要求抚养小毛
    C:张某和陈某对小毛都有监护权,应协商确定监护人
    D:张某和陈某在有关单位指定前都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民通意见》第21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本题中小毛虽然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但是张某是小毛的父亲,没有合法原因不能剥夺其享有的监护权,所以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虽然陈某是小毛的外祖母,但是陈某只有在小毛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小毛的监护人,小毛的父亲张某有监护能力,所以陈某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 第19题: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

    下列关于杨某出售该住房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因老杨在购买该住房时杨某已结婚,所以杨某有权出售该住房
    B.杨某无权出售该住房,但有权对老杨的出售行为提出异议
    C.杨某名字在户口簿内,有权出售该住房
    D.老杨可以委托杨某出售该住房

    答案:D
    解析:
    房屋产权清晰是成交的前提条件。在存量房经纪业务中,产权调查是保证产权真实性、准确性的主要手段,因而是房屋交易前必不可少的环节。本题中,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故只有老杨才有权利出售该住房。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所以无权对老杨的出售行为提出异议。但是老杨可以选择委托杨某来出售该房屋。

  • 第20题: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
    下列关于杨某出售该住房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因老杨在购买该住房时杨某已结婚,所以杨某有权出售该住房
    B、杨某无权出售该住房,但有权对老杨的出售行为提出异议
    C、杨某名字在户口簿内,有权出售该住房
    D、老杨可以委托杨某出售该住房

    答案:D
    解析:
    房屋产权清晰是成交的前提条件。在存量房经纪业务中,产权调查是保证产权真实性、准确性的主要手段,因而是房屋交易前必不可少的环节。本题中,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故只有老杨才有权利出售该住房。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所以无权对老杨的出售行为提出异议。但是老杨可以选择委托杨某来出售该房屋。

  • 第21题:

    杨某与刘某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杨某为了泄私愤,造谣说刘某生活作风有问题,致使刘某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很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可以要求杨某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 A、停止侵害
    • B、恢复名誉
    • C、消除影响
    •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A,B,C,D

  • 第22题:

    单选题
    杨某与张某系邻居,两家因为道路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张某限期拆除妨碍杨某通行的库房一间,张某没有如期拆除,法院遂依杨某的申请对张家强制执行,请建筑工人拆除了该库房,花费1000元施工费。则该1000元施工费应当由谁承担:()。
    A

    杨某承担

    B

    张某承担

    C

    杨某和张某共同承担

    D

    人民法院承担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2003年12月杨某父亲去世,2004年3月杨某与李某结婚,2004年5月,杨某取得其父遗产摩托车一辆,该摩托车属于 ( )
    A

    杨某

    B

    李某

    C

    杨、李二人共同财产

    D

    由法院决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2006年元月,杨某因做生意无钱便找马某借3万元现金,马某同意借钱,但要求其找个担保人进行担保。于是杨某找到张某进行担保,张某同意担保后,杨某与马某签定了协议,约定:“由杨某于2006年4月底还清借款,若杨某到期未还款,由张某作为担保人负全责”。担保人张某在协议上签了字。至还款期限,杨某并未按期还款,于是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和张某共同偿还借款。 问:张某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正确答案: 连带责任保证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