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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购500台彩电,并预先支付购买彩电的费用50万元。全宇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W区的天鹅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名牌彩电,遂以自己的名义与天鹅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全宇公司从天鹅公司购进500台彩电,总价款130万元,全宇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定金;天鹅公司采取送货方式,将全部彩电运至乙市S区,货到验收后一周内全宇公司付清全部款项。天鹅公司在发货时,工作人员误发成505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20台彩电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全宇公司在S区合

题目

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购500台彩电,并预先支付购买彩电的费用50万元。全宇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W区的天鹅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名牌彩电,遂以自己的名义与天鹅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全宇公司从天鹅公司购进500台彩电,总价款130万元,全宇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定金;天鹅公司采取送货方式,将全部彩电运至乙市S区,货到验收后一周内全宇公司付清全部款项。天鹅公司在发货时,工作人员误发成505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20台彩电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全宇公司在S区合同约定地点接收了505台彩电,当即对发生损坏的20台彩电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彩电交付大兴公司。由于彩电滞销,大兴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全宇公司一直无法向天鹅公司支付货款。交货2个星期后,全宇公司向天鹅公司披露了是受大兴公司委托代为购买彩电的情况。

问题:

(1)天鹅公司事先并不知晓全宇公司系受大兴公司委托购买彩电,知悉这一情况后,天鹅公司能否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大兴公司多收的5台彩电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3)如追尾的肇事车辆逃逸,20台受损彩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如天鹅公司以全宇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在诉讼过程中,天鹅公司认为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更为有利,能否改为主张由大兴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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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购500台彩电,并预先支付购买彩电的费用50万元。全宇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W区的天鹅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名牌彩电,遂以自己的名义与天鹅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全宇公司从天鹅公司购进500台彩电,总价款130万元,全宇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定金;天鹅公司采取送货方式,将全部彩电运至乙市S区,货到验收后一周内全宇公司付清全部款项。天鹅公司在发货时,工作人员误发505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20台彩电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全宇公司在S区合同约定地点接收了505台彩电,当即对发生损坏的20台彩电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彩电交付大兴公司。由于彩电滞销,大兴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全宇公司一直无法向天鹅公司支付货款。交货2个星期后,全宇公司向天鹅公司披露了是受大兴公司委托代为购买彩电的情况。问:
    (1)天鹅公司并不知晓全宇公司系受大兴公司委托购买彩电,知悉这一情况后,天鹅公司能否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全宇公司与天鹅公司订立合同中的定金条款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大兴公司多收的5台彩电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追尾的肇事车辆逃逸,20台受损彩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如天鹅公司以全宇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在诉讼过程中,天鹅公司认为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更为有利,能否改为主张由大兴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天鹅公司能够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本案中,大兴公司、全宇公司、天鹅公司分别为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全宇公司不向天鹅公司支付货款的原因是大兴公司造成的。全宇公司有义务向天鹅公司披露委托人大兴公司,天鹅公司可以选择直接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
    (2)全宇公司与天鹅公司签订的定金条款部分无效。根据担保法及其相关解释,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隔%,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本案中,全宇公司与天鹅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的标的额为130万元,因此,定金数额不得超过26万,而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为30万元,已经超过最高限额。此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法律规定的比例的,并非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也不是导致定金条款全部无效,其后果只是超过的部分无效。
    (3)如果天鹅公司主张返还,大兴公司应予返还。因为大兴公司系不当得利。本案中,全宇公司与天鹅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数量是500台,全宇公司与大兴公司的委托合同也是约定的500台,由于天鹅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全宇公司多收了5台彩电,后来全宇公司又将这5台彩电交给了大兴公司,大兴公司在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根据的情况下取得了这5台彩电,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给天鹅公司。此外,如果天鹅公司未主张返还,大兴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
    (4)20台受损彩电的损失应由天鹅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彩电因追尾事故受损时,尚未交付给买方全宇公司,所以该损失应由卖方天鹅公司承担。
    (5)天鹅公司不能改为主张由大兴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本案中,天鹅公司已经以全宇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货款,这就表明天鹅公司选定全宇公司为相对人主张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天鹅公司不得再行改变其选择转而向大兴公司主张权利。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92条(不当得利)、《担保法》第91条和《担保法解释》第121条(定金数额)、《合同法》第1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第162条(买卖合同中多收标的物的处理)、第403条第2款(委托合同中第三人的选择权)。本案例是一道有关隐名代理、买卖合同和担保方式相结合的综合性考查题,但如果考生能够理解其中有关隐名代理的相关知识点,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 第2题:

    下列情形构成表见代理的有( )。

    A.甲公司员工乙辞职后,仍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和授权委托书与不知其辞职的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
    B.甲公司要求员工乙在5月1日前采购彩电,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未明确写明授权期限,5月2日,乙与不知情的丙订立买卖合同
    C.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乙委托员工丙与丁签订合同,借用丁的厂房用于经营
    D.甲公司要求员工乙采购彩电,并出具授权委托书,乙到丙厂发现冰箱也很便宜,于是向丙提出购买彩电及冰箱,丙未看其授权委托书便与之订立了彩电和冰箱买卖合同

    答案:A,B
    解析:
    选项C属于有权代理,选项D购买彩电属于有权代理,购买冰箱属于狭义无权代理

  • 第3题:

    1、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彩电,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则()

    A.应由乙公司先交付彩电,甲公司再付款

    B.应由甲公司先付款,乙公司再交付彩电

    C.乙公司可在交付彩电前要求甲公司付款

    D.甲公司可在乙公司交付彩电的同时付款


    甲公司可在乙公司交付彩电的同时付款

  • 第4题:

    2012年7月10日,M市甲公司与H市乙公司签订彩电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采购100台彩电,单价3000元,乙负责代办运输,甲于货到验收后付款。7月15日,乙公司将100台彩电委托给丙运输公司,约定由丙将彩电运至甲公司处,7月17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便发传真告知乙合同无法履行。乙收到传真后,急忙委托张某帮忙寻找新买家,双方约定:如果张某促成合同订立,乙将向张某支付5000元劳务费。在张某撮合下,7月19日,乙公司终于与K市丁公司达成销售该100台彩电的台同,双方终定:丁买下这100台运输中的彩电,单价2900元,总价款29万元;丁在订立合同时向乙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支付全部货款;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之后,乙公司迅速通知丙公司,要求将100台彩电运至丁公司处。另外丁公司作为债权人向辛公司追讨已经逾期3个月未支付的10万元货款。7月30日,丁公司获悉辛公司在1个月前将价值5万元的设备无元偿赠送给戊公司,于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辛公司支付货款。
    根据上述事实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7月17目发传真告知乙公司不能履行合同时,乙公司可否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2.按照法律规定,丁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的数额最高应该是多少?并说明理由。3.乙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协议属于合同法上的哪种合同?4.如果乙公司与丁公司对风险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彩电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5.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辛公司支付货款时,对于辛公司无偿赠送戊公司设备的行为可以行使什么权利?行使权利的费用由谁承担?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7月17日发传真告知乙公司不能履行合同时,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P328                         2.按照法律规定,丁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的数额最高应该是5.8万元。《担保法》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案中,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彩电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为29万元.其20%是5.8万元。P325                   3.乙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协议属于合同法上的居间合同。P366           4.如果乙公司与丁公司对风险没有特别约定,彩电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毁损的风险由丁公司承担。根据《合同公司法》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案例中,乙公司与丁公司7是19日订立分合同,双方没有就风险作特别约定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当日起由买受人丁公司承担。P3405.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辛公司支付货款时,对于辛公司无偿赠送戊公司设备的行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权利的费用由辛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P318

  • 第5题:

    华宇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企业,甲汽车玻璃制造公司为华宇公司控股股东的私人企业。华宇公司多年来以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30%从甲公司采购汽车玻璃。华宇公司隧道挖掘问题的主要表现是(  )。

    A.滥用公司资源
    B.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C.直接占用资源
    D.内幕交易

    答案:B
    解析:
    华宇公司以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30%从控股股东的私人企业采购汽车玻璃,对其进行利益输送,属于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中的商品服务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