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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题 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以驾车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而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对陈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某的判决定性不准,量刑畸轻。遂决定提起再审抗诉。关于本案的再审程序,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抗诉B.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C.

题目

第 18 题 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以驾车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而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对陈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某的判决定性不准,量刑畸轻。遂决定提起再审抗诉。关于本案的再审程序,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抗诉

B.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

C.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指令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D.依照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再审裁判是生效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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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考点]再审程序
ABC。依《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6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并将指令再审的决定书抄送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知,A、C两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9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可知,B项正确、D项错误。二审的终审裁判不是"生效"的裁判。"终审"和"生效"的含义在刑事诉讼中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不完全相同,若终审判决还须进行死刑复核,则该判决还未生效。本题A、B、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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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本题22 分

    案情:某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周某、刘某涉嫌抢劫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一审判决,认定周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2 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二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共计39000 人民币。

    问题:

    1.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某以量刑畸重为由,提出上诉,请问高级人民法院依何程序处理此案?高级人民法院发现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判决有错误,如何处理?

    2.一审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如何处理本案?

    3.一审宣判后,无上诉、抗诉,如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案?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审裁判认定被告人周某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原审裁判认定被告人刘某犯抢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如何处理?

    4.一审法院执行周某死刑时,周某检举他人重大犯罪事实,死刑裁判可能改判,请问一审法院如何处?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
    1.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第二审审判程序对该案进行审理。因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已生效,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再审。
    2.高级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审判程序对附带民事判决部分进行审理,对被告人周某依复核程序进行复核,对被告人刘某依死缓复核程序进行核准。
    3.中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 日内主动报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同意原审死刑判决的,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裁定全案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4.一审法院应当停止执行,并将申请停止执行的报告和相关材料逐级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
    【详解】:
    1.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诉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对全案进行审查,并对涉及死刑犯罪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依法开庭审理,一并处理。《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1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2.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对附带民事诉讼依法审理,并由同一审判组织对未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作出是否同意判处死刑的裁判。
    3.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5 条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 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 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2 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刑事诉讼法》第251 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 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1)项、第(2)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3)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2 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211 条第1 款、第212 条第4 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 第2题:

    2006年7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1.8万元,陈某无过错不承担责任。2006年7月25日,李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被告以陈某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陈某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一审被告、陈某的上诉都是合法的

    B.一审被告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被上诉人

    C.李某的上诉是不合法的

    D.陈某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上诉人


    正确答案:CD

  • 第3题: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问题:
    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3.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4,被告人杨某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本题考查死刑核准问题。(1)对于杨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
    (2)对于董某和樊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但高级人民法院会将3名被告人材料均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对杨某进行死刑复核时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会一并审查董某和樊某的部分。
    2,本题考查二审的全面审查原则。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二审程序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进行审查。理由如下:杨某和董某、樊某系共同犯罪,一审法院进行了全案审理一并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的程序。高级人民法院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如下: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其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可以独立提出上诉,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只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其不影响刑事部分的效力,高级人民法院对杨某、董某的死刑判决不适用二审程序,而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
    4,本题考查死刑核准的问题。下级法院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 第4题:

    被告人王某,出租汽车司机为发泄对社会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当场轧死、撞伤数人。王某的行为构成.

    A、交通肇事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D

  • 第5题:

    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以驾车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而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中院的刑事判决,对陈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某的判决定性不准,量刑畸轻,遂决定提起再审抗诉。关于本案的再审程序,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抗诉
    B: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
    C: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指令省高院再审
    D:依照第二审程序所做出的再审裁判是生效裁判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刑事再审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81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可能有错误,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并将指令再审决定书送达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见,A、C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84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可见,B正确,D错误,“终审”的判决、裁定不是“生效”的判决、裁定。“终审”和“生效”的含义在刑事诉讼中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不完全相同,若终审判决还须进行死刑复核,则该判决还未生效。本题选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