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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先后同乙、丙、丁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丙先行人住,甲与丁的租赁合同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现乙、丁皆向甲主张人住房屋。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由于甲与丁的租赁合同已经办理登记,故应当由丁人住房屋B.由于债权具有平等性,故由甲自行决定将房屋出租与何人C.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D.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题目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先后同乙、丙、丁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丙先行人住,甲与丁的租赁合同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现乙、丁皆向甲主张人住房屋。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由于甲与丁的租赁合同已经办理登记,故应当由丁人住房屋

B.由于债权具有平等性,故由甲自行决定将房屋出租与何人

C.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

D.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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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不动产多重买卖、多重租赁和动产多重买卖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的一套房屋分别与乙、丙、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的合同签订在先,丙占有了该套房屋,丁办理了过户登记,则应支持丁的所有权
    B.甲的一辆汽车分别卖给了乙、丙、丁,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该车,丁已办理登记过户,则应支持丁对该车的所有权
    C.甲的一套房屋分别与乙、丙、丁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该房屋,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则应支持丁的承租权
    D.甲的一头耕牛分别卖给了乙、丙、丁,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耕牛,丁已付款,则应支持丙对耕牛的所有权

    答案:A,D
    解析:
    本题A选项属于房屋所有权买卖,依照房屋所有权买卖规则,以登记过户为所有权转移标志,故A选项正确。本题B选项属于特殊动产买卖,依据特殊动产买卖规则,应支持占有人的所有权,故B选项错误。本题C选项属于房屋租赁,依据房屋租赁规则,应支持占有承租人的承租权,故C选项错误。本题D选项属于一般动产买卖,依据一般动产买卖规则,应支持占有人的所有权,故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2题:

    甲有儿子乙(8岁)和丙(4岁)。甲赠与A房与乙,赠与B房与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丁需要租赁房屋两套。于是,委托并授权甲代自己租赁房屋。甲一方面代理乙和丙,一方面代理丁,分别订立了乙、丁之间、丙、丁之间的租赁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于乙的赠与无效,因为构成自己代理
    B.甲对于丙的赠与无效,因为构成自己代理
    C.乙、丁之间的租赁合同需要经过丁同意方可发生效力
    D.丙、丁之间的合同不需要经过丁同意即可发生效力

    答案:C
    解析:
    《民法总则》第168条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据此,原则上不得进行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除非获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或认可,其立法目的是为了防止给利害关系人带来损失。因此,如果出现了虽然形式上符合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但却不可能给利害关系人带来损害的情形,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行为也应当有效。本题中,甲是乙、丙的法定代理人,乙、丙是被代理人,甲在赠与房屋给乙、丙之时,从形式上看,甲是乙、丙的代理人,是代理乙、丙与自己交易,符合形式上的自己代理,然而,从利益衡量的角度看,这种行为不会给被代理人乙、丙带来损失,故甲对于乙、丙的赠与行为均为有效,AB错误。在将房屋进行出租之时,甲一方面代理丁,另一方面又代理自己的儿子乙、丙,这种双方代理明显存在利害冲突,故签订的租赁合同需经丁的同意方可发生效力,甲是乙、丙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乙、丙进行法律行为不需要经过乙、丙的同意,故C正确,D错误。

  • 第3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租赁合同中,为不定期租赁的有()。

    A.甲与乙签订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为30年
    B.甲与丙口头约定,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为1年
    C.甲与丁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没有作出约定,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
    D.甲与戊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戊继续使用该房屋,甲未提出异议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定期租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选项A: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故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年,但仍为定期合同。

  • 第4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先后同乙、丙、丁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丙先行入住,甲与丁的 租赁合同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现乙、丁皆向甲主张入住房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于甲与丁的租赁合同已经办理登记,故应当由丁入住房屋
    B.由于债权具有平等性,故由甲自行决定将房屋出租与何人
    C.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
    D.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 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 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巳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 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5题:

    在不动产多重买卖、多重租赁和动产多重买卖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甲的一辆汽车分别卖给了乙、丙、丁,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该车,丁已办理登记过户,则应支持丁对该车的所有权
    B.甲的一头耕牛分别卖给了乙、丙、丁,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耕牛,丁已付款,则应支持丙对耕牛的所有权
    C.甲的一套房屋分别与乙、丙、丁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该房屋,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则应支持丁的承租权
    D.甲的一套房屋分别与乙、丙、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的合同签订在先,丙占有了该套房屋,丁办理了过户登记,则应支持丁的所有权

    答案:B,C
    解析:
    。本题A选项中,涉及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问题。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不属于添附行为(添附基于错误而产生),故A选项错误。对于装修费用,合同提前解除、合同无效,如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则应当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分担损失,故BC选项正确。对于租赁期间届满,装修物还有剩余价值的,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不存在补偿问题,以防过渡装修,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