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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M国驻华大使,2006年12月9日,N国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B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甲送达N国检察机关对甲提起的刑事起诉状副本,经查,N国与我国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定。在这种情况下,B市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享有属地管辖权B.应当送达,但N国必须与我国存在互惠关系C.不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不享有属人管辖权D.不应当送达,因为甲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题目

甲是M国驻华大使,2006年12月9日,N国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B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甲送达N国检察机关对甲提起的刑事起诉状副本,经查,N国与我国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定。在这种情况下,B市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享有属地管辖权

B.应当送达,但N国必须与我国存在互惠关系

C.不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不享有属人管辖权

D.不应当送达,因为甲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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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杨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向在甲国的杨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围公司送达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B错误,依第6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 第2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C.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D.对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答案:A,B,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412条专门对涉外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作了规定,根据本条的相关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采用下列方式:(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当事人是外国单位的,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7)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注意新旧《刑诉解释》中的变化:第5项和第7项)

  • 第3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一(些)方式?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C.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D.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答案:A,B,C,D
    解析:
    ABCD。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12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故本题应全选。

  • 第4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海牙《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甲国法院拟向总部设在广州的某公司送达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国法院要送达的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B.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也应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如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
    D.广州某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司法协助——送达。A错,依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对,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C错,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正确,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 第5题:

    甲国公民彼得,在中国境内杀害一中国公民和一乙国在华留学生,被中国警方控制。 甲国以彼得是本国公民为由,乙国以彼得杀害本国公民为由,分別向中国申请引渡,中国和甲、 乙两国国间均无引渡条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可以拒绝将彼得引渡给对乙国
    B.乙国的引渡请求应通过外交途径联系,联系机关为外交部
    C.中国可以既不对彼得进行庇护,也不将其引渡给甲国
    D.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国司法机关正在对引渡所指的犯罪进行刑事诉讼,故应当拒绝引渡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国际法,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即“无条约无义务”,故本题中,中国无义务将彼得引渡 给甲国或乙国;另外提供庇护是国家的权利,而不是国家的义务,所以中国可以对彼得提供庇护,也可以不予 庇护,因此,A、C项正确。
    我国有关引渡的规定:外交部是有关引渡的联系机构,对引渡申请进行审查形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 级人民法院审査实质要件;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在请求引渡时是否作出量刑的承诺,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 决定在请求引渡时是否作出限制追诉的承诺,据此项正确。
    中国应当不予引渡的情形包括:(1)本国国民不引渡;(2)不符合双重犯罪原则的不引渡;(3)政治犯或军 事犯不引渡;(4)中国司法机关已先提起刑事审判程序或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引渡;(5)被引渡后可能遭遇非人 道或不公正待遇的不引渡。可以不予引渡的情形:(1)中国有管辖权并正在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2)基 于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所以,D项属于可以不予引渡的情形,而不是“应当”, 故D错误。正确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