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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题目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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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国有企业的下列行为中正确的是( )。

    A.3月,厂长将其侄女李某调入该厂财务科任出纳,李某为某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现正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4月,会计人员刘某申请调离该厂,因刘某当时正生病住院,无法到场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故其本人委托其他会计代办,交接无误后人事部门才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C.5月9日,该厂档案科会同财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监销

    D.出纳员周某除登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外,还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正确答案:C
    解析: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李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能担任出纳,A选项错误。移交人员因病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员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刘某未经单位领导人的批准,自己委托其他会计代办的做法错误。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2题:

    某工厂职工刘某因故意杀人嫌疑被公安机关逮捕,经过公安机关的继续侦查发现刘某无罪,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刘某被逮捕期间,工厂不能解除与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B、刘某被逮捕期间,工厂可以不付给刘某工资,不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
    C、刘某被无罪释放后,工厂与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D、刘某被无罪释放后,工厂应补发给刘某逮捕期间的工资

    答案:D
    解析: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劳动者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用人单位可以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而无权解除劳动合同,所以A选项的说法正确。劳动合同的效力被暂时中止,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必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也不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后被释放的,暂时停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当然恢复,所以C选项的说法正确。劳动者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应依据《国家赔偿法》由有关部门赔偿,而不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所以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 第3题:

    A市某区政府教委的公务员张某在2005年度考核中定为不称职,张某的下列哪种做法不正确?()

    A:张某可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
    B:张某可以向区政府教委申请复核
    C:张某可以向区政府提出申诉
    D:张某对区政府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向A市政府提出再申诉

    答案:A
    解析:
    《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所以,公务员对机关的人事处理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其他选项正确。

  • 第4题:

    某国有企业的下列行为中正确的是( )。

    A.3月,厂长将其侄女李某调入该厂财务科任出纳,李某为某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现正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4月,会计人员刘某申请调离该厂,因刘某当时正生病住院,无法到场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故其本人委托其他会计代办,交接无误后人事部门才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C.5月9日,该厂档案科会同财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监销

    D.出纳员周某除登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外,还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正确答案:C
    C
    【考点】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与会计档案保管
    【解析】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李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能担任出纳,A选项错误。移交人员因病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员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刘某未经单位领导人的批准,自己委托其他会计代办的做法错误,B选项错误。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5题: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答案:A
    解析: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起诉期限;管辖【详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A选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个月的诉讼时效是未经复议的一般诉讼期限,只有经过复议的,才是2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为2个月,后来的《行政复议法》确定为60日)。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本案中的区政府就是法条中的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当而不是可以由中级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表述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规定,除本条例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案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应认定为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即具有违法性。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