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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是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桩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在庭审中陈某干扰法庭秩序,法警在制止时对陶某进行了殴打。对陶某的行为,法庭认定为妨碍诉讼,作出拘留陶某10天的决定,拘留5天后提前解除拘留。事后陶某去医院诊断治疗2个月痊愈。陶某以错误拘留和殴打造成伤害为由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赔偿,该人民法院不予答复,对此陶某应该:( )A.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B.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C.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D.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

题目

陶某是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桩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在庭审中陈某干扰法庭秩序,法警在制止时对陶某进行了殴打。对陶某的行为,法庭认定为妨碍诉讼,作出拘留陶某10天的决定,拘留5天后提前解除拘留。事后陶某去医院诊断治疗2个月痊愈。陶某以错误拘留和殴打造成伤害为由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赔偿,该人民法院不予答复,对此陶某应该:( )

A.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B.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

C.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D.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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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据此,陶某对中级人民法院不予答复的行为,应当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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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需要人民法院诉讼中止的是( )。

    A.在开庭审理那一天原告钱某住所地发生地震,使他不能参加诉讼

    B.在开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史某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法院准许的

    C.法院审理的原被告的合同纠纷与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被告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有关,而该刑事案件还未审结

    D.追索赔养费案件中的被告胡某因为生病不能出庭的


    正确答案:AC

  • 第2题:

    王某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死亡。而此时法院已经在庭审过程中得出王某无罪的结 论。试问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A.宣告无罪
    B.驳回起诉
    C.撤销案件
    D.终止审理


    答案: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 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案中现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故A正确。

  • 第3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需要人民法院终结诉讼的有( )。

    A.在开庭审理当天原告罗某住所地发生洪水,使他不能参加诉讼
    B.在开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原告苏某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准许的
    C.法院审理的原被告的合同纠纷与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被告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有关,而该刑事案件还未审结
    D.追索赔养费案件中的原告胡某死亡的
    E.离婚案件中的被告杜某死亡的

    答案:D,E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终结的情形。诉讼终结的特殊原因包括: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承担义务的人;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 第4题:

    被告人孙某在法庭审理中突发精神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判决宣告孙某不负刑事责任

    B.裁定中止审理

    C.裁定延期审理

    D.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B

  • 第5题:

    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下列关于高某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要求对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法庭应当准许
    B:高某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可以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长时间的最后陈述,法庭不得予以限制
    C:高某有权聘请律师李某和郑某为其辩护
    D:高某可以对被害人陈述提出反驳性意见

    答案:A,B,C,D
    解析:
    被告人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保障:(1)申请回避;(2)在开庭审判10日以前被送达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副本;(3)委托辩护人,或者依法被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4)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以后就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5)参加法庭调查,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等进行发问,对法庭出示的物证,宣读的书证发表意见;(6)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7)参加法庭辩论;(8)作出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