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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案,被告人赵某,年仅16岁,一审判决其构成盗窃罪。赵某向一审法院表示要上诉,但是赵某的法定代理人认为上诉意义不大,并向一审法院表示并不上诉。那么被告人赵某的上诉是否有效?( )。A.无效,因为赵某不具有完全的诉讼行为能力B.无效,因为赵某法定代理人的表示在后,可以否定赵某上诉的效力C.有效,因为赵某享有独立的上诉权D.有效,因为赵某的法定代理人并不享有上诉权

题目

某案,被告人赵某,年仅16岁,一审判决其构成盗窃罪。赵某向一审法院表示要上诉,但是赵某的法定代理人认为上诉意义不大,并向一审法院表示并不上诉。那么被告人赵某的上诉是否有效?( )。

A.无效,因为赵某不具有完全的诉讼行为能力

B.无效,因为赵某法定代理人的表示在后,可以否定赵某上诉的效力

C.有效,因为赵某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D.有效,因为赵某的法定代理人并不享有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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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15岁青年工人罗霜偷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给赵某。二人韵行为构成何罪?( )

    A.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罗某构成盗窃罪

    B.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

    C.赵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和销售赃物罪,罗构成盗窃罪

    D.赵构成盗窃罪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罗某15岁,对盗窃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D项正确。

  • 第2题: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中达成和解后的处理方式。《民诉解释》第339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审程序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可以选择申请法院制作调解书或者申请撤诉(包括上诉人撤回上诉或原审原告撤回起诉);但是,和解协议本身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就本案而言,二审和解之后当事人选择了撤回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1]354号)中,2号指导案例指出:“民事案件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该和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属于诉讼外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正确。

  • 第3题:

    收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青工罗某偷盗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2000元的铜块交与赵某,二人的行为是()

    A.罗构成盗窃罪,赵构成销赃罪

    B.赵罗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C.赵构成盗窃的教唆罪和销赃罪,罗构成盗窃罪

    D.赵构成盗窃罪,罗构成贪污罪


    赵、罗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 第4题: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
    选项A.B.D错误,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选项C正确,赵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赵某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王某可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5题:

    下列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有:

    A.第一审法院认为马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马某上诉, 检察院没有抗诉, 第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原审法院直接加重马某量刑
    B.第一审法院认定赵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赵某上诉, 检察院没有抗诉, 二审法院认为赵某量刑畸轻, 可以直接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 但不得加重赵某的刑罚
    C.第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2年、 王某有期徒刑1年, 金某、王某以没有实施犯罪为由提起上诉, 检察院认为对金某的量刑畸轻提出抗诉, 第二审法院经过审理, 将金某和王某都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D.第一审法院认定石某犯绑架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 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石某上诉后, 第二审法院将石某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

    答案:A,C,D
    解析:
    《 刑事诉讼法》 第 226 条第1款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 近亲属上诉的案件, 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除有新的犯罪事实, 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 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故 A 项违法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 刑诉法解释》 第 325 条规定, 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 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 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 同案审理的案件, 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 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 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 二) 原判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 充分, 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 可以改变罪名, 但不得加重刑罚; ( 三) 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 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 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 四)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 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 五) 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 不得增加宣告; 原判宣告禁止令的, 不得增加内容、 延长期限;( 六) 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 不得限制减刑; ( 七)原判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 充分, 但判处的刑罚畸轻、 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 不得直接加重刑罚、 适用附加刑, 也不得以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必须依法改判的, 应当在第二审判决、 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 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故 B 项未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CD 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