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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郭某对王某负有10万元的债务,郭某用自己的一部桑塔纳轿车担保该债务,为王某设定了质权,并将轿车交付给王某占有。桑塔纳轿车发生故障后王某将轿车开到赵某处修理,王某未支付修理费5000元,赵某将该车扣押。后郭某又向邓某借钱5万元也以该轿车为担保,为邓某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郭某又向黄某借款2万元,用杨某交于其保管的笔记本电脑为黄某设定了质押并将电脑交付给黄某。另外郭某又向郑某借钱5万元,用其所有的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3万元、一幅价值2万元的字画和价值2000元的母牛一头进行质押。郭某将股票和字

题目

案情:郭某对王某负有10万元的债务,郭某用自己的一部桑塔纳轿车担保该债务,为王某设定了质权,并将轿车交付给王某占有。桑塔纳轿车发生故障后王某将轿车开到赵某处修理,王某未支付修理费5000元,赵某将该车扣押。后郭某又向邓某借钱5万元也以该轿车为担保,为邓某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郭某又向黄某借款2万元,用杨某交于其保管的笔记本电脑为黄某设定了质押并将电脑交付给黄某。另外郭某又向郑某借钱5万元,用其所有的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3万元、一幅价值2万元的字画和价值2000元的母牛一头进行质押。郭某将股票和字画均交付给郑某,但是由于母牛被李某借去耕地,郭某则通知李某在用毕后将母牛交付给郑某。

问题:

1.若郭某无力清偿王某、邓某的债务,其桑塔纳轿车处分所得的价金l3万元在王某、邓某、赵某之间应当如何分配?为什么?

2.郭某用杨某的笔记本电脑为黄某设定的质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3.郭某用其所有的3万元股份为郑某设定的质权效力如何?

4.郭某用母牛为郑某设定的质权是否有效?何时生效?

5.在郭某清偿对于郑某的债务之前,母牛所生的小牛权利归属应当如何处理?

6.若郑某为了担保自己对于刘某的债务将郭某质押给他的字画转质给刘某是否可以?

7.王某经常开着郭某的轿车上下班,是否合法?其效果如何?

8.若王某的行为可能会导致郭某的轿车严重毁损,郭某有哪些权利?

9.若郑某想将郭某质押给其的3万元股票进行转质是否可以?

10.若郭某无力偿还其债务,王某、邓某、赵某等申请法院拍卖郭某的轿车,那么该轿车的修理工具、备胎、灭火器等是否可以拍卖(未交付给王某占有),并用来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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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因风暴即将来临,遂给房屋加固。其邻居郭某看见后主动上前帮忙,但王某婉拒了郭某。后来,郭某不听劝阻,执意帮助王某加固房屋,但在给屋顶加固时,不慎从屋顶上摔下。郭某要求王某赔偿。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郭某的帮助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王某应当赔偿其损失
    B.郭某的帮助行为属于自愿行为,王某无须赔偿其损失
    C.因双方都无过错,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D.王某可在受益范围内给郭某适当补偿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无偿帮工人受损失的,被帮工人的责任问题。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第2题:

    张某以自己价值70万元的轿车抵押给李某借款30万元,后又抵押给王某借款50万元,均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是王某和李某都没有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李某的抵押权尚未设立
    B.王某的抵押权已经设立
    C.若张某均无力清偿李某、王某的债权,则王某优先于李某对轿车拍卖所得价款受偿
    D.若张某均无力清偿李某、王某的债权,则李某优先于王某对轿车拍卖所得价款受偿

    答案:A,C,D
    解析:
    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且动产可以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设立多项抵押权,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没有先后顺序,选项CD错误

  • 第3题:

    王某于2011年准备建造一栋二层共220平方米的楼房。因资金不够,遂向邻居胡某借款,双方达成一份书面合同。合同规定:胡某借给王某5万元盖房,1年后若王某不能归还本金及利息,则房屋为双方共有,各人得一半房屋,房建成后王某无力偿还,便将二层楼给胡某使用,但王某在产权登记时,仍登记为自己单独所有。胡某提出要按协议分割房屋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王某表示同意,但一直未去办理。王某的妻弟郭某得知此事,要王某把房屋以15万元卖给他,他替王某还款,王某表示同意并与郭某签订了转让协议。胡某得知表示王某无权出让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房屋,要求法院确认王某与郭某的转让协议无效。
    问:(1)此案中王某与胡某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有效
    (2)王某与郭某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有效。因为双方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并不违法。因此该协议是有效的。 (2)无效。因为郭某明知王某与胡某存在争议纠纷,并且王某无权处分属于胡某的那一部分,王某在已与胡某有协议、并将房交胡某使用、答应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与郭某签订卖房协议,应属恶意串通行为。

  • 第4题:

    共用题干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请回答第95~100题。

    针对本案中郭某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法院采取的正确的执行措施是:
    A:依职权决定限制郭某乘坐飞机
    B:要求郭某报告当前的财产情况
    C:强制郭某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D:根据郭某的申请,对拖欠郭某货款的金康公司发出履行通知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详解】《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故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我国《仲裁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简易程序,但仲裁所具有的快捷性、灵活性和经济性的特点,仲裁所体现出的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仲裁原则,以及《仲裁法》对独任仲裁员仲裁和书面审理的肯定,实质上都包含了简化仲裁程序的精神。因此,各仲裁委员会在制定仲裁规则时往往规定有简易程序。就仲裁协议而言,即使当事人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选择双方认为合适的仲裁机构,并不受案件本身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的限制,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
    【考点】简易仲裁程序【详解】仲裁中的简易程序与仲裁的普通程序相比,体现了如下特点:(1)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简便。在仲裁程序中适用简易程序时,是由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即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对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现职公务人员不能担任仲裁员。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2)审理方式灵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仲裁案件,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仲裁,既可以决定只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故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3)各种期限的规定相对较短。适用简易程序时,程序中各种期限的规定相对较短。不论是提交答辩书和其他材料的期限,还是提出反请求的期限;不论是指定仲裁员的期限,还是将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的期限.抑或作出仲裁裁决的期限,较之普通仲裁程序中的期限来说都有所缩短。(4)在简易程序中未作规定的事项,应适用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不签名。因此,D选项内容不属于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的事项,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C。
    【考点】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详解】《仲裁法解释》第2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
    【考点】执行措施【详解】《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第3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因此,A选项中的执行措施正确,应选。《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民诉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CD。
    【考点】执行担保【详解】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执行担保被批准后,不能裁定终结执行,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恢复执行后,法院可以执行担保财产,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担保财产,也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本题中郭某提供了担保财产,因此属于自己为自己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CD。
    【考点】执行异议【详解】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定,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朱某提出的异议理由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因此,其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但无权申请再审,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

  • 第5题:

    某小区五楼刘某家的抽油烟机发生故障,王某与李某上门检测后,决定拆下搬回维修站修理。刘某同意。王某与李某搬运抽油烟机至四楼时,王某发现其中藏有一包金饰,遂暗自将之塞入衣兜。(事实一)

      王某与李某将抽油烟机搬走后,刘某想起自己此前曾将金饰藏于其中,追赶前来,见王某神情可疑,便要其返还金饰。王某为洗清嫌疑,乘乱将金饰转交李某,李某心领神会,接过金饰藏于裤兜中。刘某确定王某身上没有金饰后,转身再找李某索要。李某突然一拳击倒刘某,致其倒地重伤。李某与王某随即逃走。(事实二)

      后王某建议李某将金饰出售,得款二人平分,李某同意。李某明知金饰价值1万元,却向亲戚郭某谎称金饰为朋友委托其出售的限量版,售价5万元。郭某信以为真,花5万元买下金饰。拿到钱后,李某心生贪念,对王某称金饰仅卖得1万元,分给王某5000元。(事实三)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对郭某进行欺骗,导致郭某以高价购买赃物,构成诈骗罪

    B.李某明知金饰是犯罪所得而出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李某欺骗王某放弃对剩余2万元销赃款的返还请求,构成诈骗罪

    D.李某虽将金饰卖得5万元,但王某所犯财产犯罪的数额为1万元

    答案:A,D
    解析:
    选项 A 正确,选项 B、 C 错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若李某仅实施销赃行为,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李某虚构事实,骗取较大数额财物,对此应以诈骗罪认定。选项 D 正确。对于王某而言,盗窃得手的财物,犯罪人予以变卖,毁弃或使用,只要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都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对犯罪人的事后行为不能重复评价。但如果行为人利用欺诈手段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其行为应构成诈骗罪。但本案中王某对诈骗犯罪既未参与,也不知情,因此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