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乙市M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乙市M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一审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2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0年,而两罪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在7年以上12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

题目
乙市M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

乙市M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一审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2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0年,而两罪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在7年以上12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为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维持一审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将一审判处的9年有期徒刑改为7年,并在7年以上9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相似考题
更多“乙市M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 ”相关问题
  • 第1题:

    (本题22 分)

    案情:李某盗窃一案经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 年。在上诉、抗诉期限内,被告人李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出抗诉。上诉状和抗诉书都由上诉人和抗诉机关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上诉、抗诉后,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讯问了李某,听取了李某辩护律师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原判决对李某的量刑过轻,应当判处有期徒刑7 年。由于本案的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考虑到上诉不加刑原则。对被告人不能加重刑罚,因而没有改判,而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县人民法院收到发回的案件后,立即组织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判并作出了判决,按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 年。县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

    问题:

    在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
    1.市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是错误的。
    2.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
    3.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此案错误。
    4.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而不应当对其加重刑罚是错误的。
    5.第二审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新审判是错误的。
    6.县人民法院组织原合议庭成员对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进行审判是错误的。
    7.县人民法院按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 年是错误的。
    8. 县人民法院规定重新审判后所作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是错误的。
    【详解】: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7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因此,本案中抗诉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市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是错误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1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因此,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抗诉书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 条第1 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此案错误,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本案中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加重刑罚,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而不应当对其加重刑罚是错误的。
    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只有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才司以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本案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直接改判,故第二审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新审判是错误的。
    6.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8 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因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故县人民法院组织原合议庭成员对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进行审判是错误的。
    7.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县人民法院加重李某的刑罚是错误的。
    8.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8 条规定,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因此,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后所作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抗诉是错误的。

  • 第2题:

    孙某涉嫌抢劫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以审判员肖某为审判长与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审理中,孙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了其1年前实施的盗窃罪。合议庭经评议,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4年,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宣判后,法院告知孙某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后5日内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孙某的上诉状后,经审查认定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轻,于是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以肖某为审判长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经审理,以抢劫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8年,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则关于本案的审理过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一审法院对盗窃罪判刑错误
    B.一审法院告知孙某的上诉期错误
    C.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错误
    D.原审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错误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判决,上诉、抗诉的期限,二审的裁判结果、发回重审的问题。根据《刑诉解释》第243条的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故A项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故本案上诉期应为10日,B项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故本案应依法改判,发回重审错误,C项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故D项当选。

  • 第3题:

    被告人孙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到该省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后决定对本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经过合议庭的审理和评议,认定孙某故意杀人罪成立,并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宣告后,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孙某也没有提出上诉,在判决生效后孙某被关押在某地监狱服刑。在孙某服刑期间,孙某的家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则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A: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孙某故意杀人的事实确有错误
    B:证明孙某故意杀人的案件事实的证据中有一些证据相互之间存在矛盾
    C:原审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和徇私舞弊的行为
    D:原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律对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答案:A,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因此,除了D选项之外的三个选项,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 第4题:

    南京市下关区戴某诉陶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下关区人民法院判决后,陶某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原判决。陶某仍不服,其可以向哪一法院提出申请再审?

    A.下关区人民法院

    B.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C.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考点] 申请再审后的处理
    [答案及解析] C。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上一级即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以C项正确。

  • 第5题:

    乙市M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判刑,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一审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2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0年,而两罪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在7年以上12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为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维持一审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将二审判处的9年有期徒刑改为7年,并在7年以上9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9、190条,《刑诉解释》第 257条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