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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9~100 题:甲骑车不小心把乙撞了一下,两人由争吵转变为互殴。后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被乙打成脑震荡,住院治疗花了l万元。并向法院递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单据。诉讼中,乙辩称,在互殴过程中,自己也被甲打得遍体鳞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要求甲予以赔偿。第 99 题 甲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是:( )。A.书证B.鉴定结论C.证人证言D.勘验笔录

题目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9~100 题:

甲骑车不小心把乙撞了一下,两人由争吵转变为互殴。后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被乙打成脑震荡,住院治疗花了l万元。并向法院递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单据。诉讼中,乙辩称,在互殴过程中,自己也被甲打得遍体鳞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要求甲予以赔偿。

第 99 题 甲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是:( )。

A.书证

B.鉴定结论

C.证人证言

D.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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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的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某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

    A、由乙无偿返还甲

    B、甲某无权要求返还

    C、由乙返还甲,甲退款给乙

    D、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正确答案:D

  • 第2题:

    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4月10日前交付2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4月15日,乙公司在甲公司未交付定金的情况下发出全部货物,甲公司接受了该批货物。4月20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货款,遭到拒绝。经查明: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此外甲公司欠丁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4月30日,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乙公司的代位权成立,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清偿义务,诉讼费用2万元由债务人甲公司负担。丁银行得知后,向乙公司主张平均分配丙公司偿还的100万元,遭到乙公司的拒绝。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2)简述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的条件。

    (3)丁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买卖合同生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在本题中,甲公司虽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但乙公司已经交付全部货物并且甲公司接受了货物,视为主合同已经履行。  
    (2)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②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③ 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④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3)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在本题中,债权人乙公司就其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  
    (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诉讼费用应当由次债务人丙公司负担。

  • 第3题:

    甲和乙多次发生争吵,矛盾日深,两人又发生争吵,甲提出决斗,乙同意应战,决斗中,甲将乙刺成重伤,乙奋起反抗,刺穿甲的心脏致使甲死亡,乙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过失犯罪


    答案:C
    解析:
    解析:本题案例中甲、乙二人属于互殴,在互殴的场合,因互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所以原则上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乙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C正确。

  • 第4题:

    某公民甲某,被宣告死亡后,由其妹妹继承甲某的两间房屋因经济拮据卖给了公民乙。但是甲某在被宣告死亡二年后重新出现,并由法院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这两间房屋的处理意见是()。

    A、由乙无偿返还甲

    B、甲某无权要求返还

    C、由乙返还甲,甲退款乙

    D、由甲的妹妹把卖房款返还给甲


    参考答案:D

  • 第5题:

    甲、乙因琐事互殴,甲处于劣势,便启动摩托车向乙撞去,致乙轻微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应对甲的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
    B.公安机关不能处罚乙,因为乙是受害者
    C.结案后,公安机关应当把摩托车退还给甲
    D.公安机关对甲的互殴与撞人行为应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法。A项错误,甲启动摩托车故意伤害乙,但是仅造成乙轻微伤的后果,不构成故意伤害罪。B项错误,甲乙互殴,二者在互殴行为中均是违法行为人,均要受到处罚。C项错误,对于违法行为中的主要作案工具应当依法收缴。D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决定书。因此本题选择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