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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向周某借用一头耕牛,在借用期间高某意外死亡,其子小高不知耕牛非属高某所有而继承。不久耕牛产下一头小牛。期满后周某要求小高归还耕牛及小牛,但此时小牛已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周某有权请求小高归还其耕牛,但无权请求返还小牛B.周某有权请求小高归还其耕牛及小牛C.周某有权请求小高返还其耕牛及小牛,但应向小高支付必要费用D.周某可以请求小高赔偿小牛死亡的损失

题目

高某向周某借用一头耕牛,在借用期间高某意外死亡,其子小高不知耕牛非属高某所有而继承。不久耕牛产下一头小牛。期满后周某要求小高归还耕牛及小牛,但此时小牛已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某有权请求小高归还其耕牛,但无权请求返还小牛

B.周某有权请求小高归还其耕牛及小牛

C.周某有权请求小高返还其耕牛及小牛,但应向小高支付必要费用

D.周某可以请求小高赔偿小牛死亡的损失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更多“高某向周某借用一头耕牛,在借用期间高某意外死亡,其子小高不知耕牛非属高某所有而继承。不久耕 ”相关问题
  • 第1题:

    被告人高某,男,32岁,农民。高某的父亲因病死亡,被告人高某怀疑其父是服毒自杀。其兄到大队部开火化尸体证明时,将高某的怀疑向本村党支部书记周某做了说明。周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了公安机关。经尸体检验确认,其父确因病死亡,对此,高某认为,周某是串通有关人员借机故意整他,便买了一把菜刀,窜入周家,用菜刀向周的头部、颈部猛砍数刀,致周某当场死亡。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高某精神异常,对其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是高某在实施杀人行为时,患有幻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高在妄想支配下,对自己的行凶杀人行为不能辨认和控制。据此,法院认为对高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对高某应如何处置?


    正确答案:
    本案实际上是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所谓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一个人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行为人只有在具有这种责任能力的情况下,有意识地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能成立犯罪,并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l)行为人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患有某种真正的精神病。这是确认行为人无责任能力的医学标准。
    (2)行为人在行为时由于精神病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是确认行为人无责任能办的心理学标准。、
    (3)须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任何危害结果,均不负刑事责任,但并不表明对其行为听之任之。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对造成危害结果的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进行医治;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本案中,高某在实施杀人行为时,处于精神病状态,对于自己的行为不能辨认和控制,因此法院认为高某不负刑事责任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 第2题:

    王某拾得他人耕牛一头,在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喂养,在喂养期间该牛生下一头牛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耕牛和牛犊应当归还给失主,王某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喂养牛犊和耕牛所支付的费用

    B.耕牛应当归还失主,而王某有权取得牛犊的所有权

    C.王某有权取得耕牛及牛犊的所有权,但应补偿失主的损失

    D.耕牛和牛犊应当归还失主,王某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喂养耕牛的费用及牛犊的市场价格


    正确答案:A
    A。本题考查无因管理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为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人只能要求受益人偿付因管理或者服务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 第3题:

    刘某将其所有的耕牛借给安某使用,时间约定为1年,安某称此牛为其所有将耕牛交给于某,此后该牛产下一牛犊,不久被刘某发现,要求于某返还,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于某无需返还牛犊
    B:于某应当将耕牛和牛犊全部返还给刘某
    C:于某应当支付相应的使用费
    D:刘某应当支付给于某饲料费等费用

    答案:A,C
    解析:
    安某自称该牛为他所有,而事实上他也占有并使用该牛,故可以认定于某为善意,对于善意占有的人来说,他在占有期间对物有依其推定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在返还占有物时不必返还这些利益。饲料费为在使用期间的必要支出,刘某应当向于某支付这些费用。牛犊属于牛的自然孳息,归属于原物的所有权人。所以于某应当将牛犊一并退还。

  • 第4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如果张某对该案的管辖权存在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B.张某应当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
    C.如法院认为异议成立,应判决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D.如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应判决驳回


    答案:A
    解析:
    考点:管辖权异议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对于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用裁定而不应用判决,BCD项不当选,A项正确。

  • 第5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假如在诉讼过程中,该耕牛意外死亡,本案可以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结案
    B.李某可以撤回本诉
    C.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李某提出的本诉终结
    D.若李某撤回本诉,张某提出的反诉将随之消灭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诉讼中特殊情况的处理、反诉
    讲解:调解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本案中,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结案,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宣判前,原告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而本案中,耕牛的死亡并不属于上述四类情形,因此人民法院不能裁定李某提出的本诉终结。C项错误。反诉请求本身具有独立性,即使本诉因撤诉而消灭,反诉也可以独立存在。D项错误。

  • 第6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
    A.李某的耕牛
    B.张某要求李某支付的耕牛饲料费和看护费
    C.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无因管理法律关系
    D.当事人之间存在的诉讼法律关系


    答案:C
    解析:
    考点:诉讼标的
    讲解: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李某与张某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双方的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因此,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无因管理法律关系。答案选C。

  • 第7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经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一山之隔的邻县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支付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从诉的种类角度看,本案的诉的种类是:( )
    A.确认之诉 B.给付之诉
    C.形成之诉 D.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竞合


    答案:B
    解析:
    考点:诉的种类
    讲解:诉的种类,通常是根据原告诉讼请求的性质和内容,把诉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所谓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之诉。所谓形成之诉,在我国通常称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某种法律关系之诉。所谓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一定给付义务之诉,此种给付包括被告的金钱给付、物的给付及行为给付。本案中,本诉李某要求张某给付自家的耕牛,张某要求李某给付照顾耕牛的费用,均属于给付之诉,答案选B。

  • 第8题:

    某刑警中队值班民警小高接报警,称有人实施抢劫后沿着河边小路逃窜。于是,小高驾驶警车追捕犯罪嫌疑人,期间连闯红灯2次。由于警车无法在狭窄道路通行,小高在出示证件后想借用欧阳某的电动自行车,欧某因害怕受骗,不想借车。小高无奈强行夺车后继续追赶,追缉途中电动自行车后轮爆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高未征得欧阳某的同意强行夺车的行为合法
    B.小高驾驶警车闯红灯的行为违法
    C.小高使用欧阳某的电动自行车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但无需支付费用
    D.小高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造成了损坏,该损失应当由小高予以赔偿

    答案:A
    解析: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十三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本案中小高未征得欧阳某的同意强行夺车,属于警察优先权的行使,是合法的。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 第9题:

    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牛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王某违反了哪项合同履行原则?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理由:
    ①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应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的合同权利。
    ②在本案中,王某没有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滥用了自己的权利,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 第10题:

    高某在某集贸市场赶集时,趁某公司会计张某不备,公然夺取其手提袋(内装5万元现金)并仓皇而逃,不久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其委托的辩护律师姚某准备会见高某。则以下关于律师会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姚某可以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
    • B、姚某应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会见当事人
    • C、姚某会见高某,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 D、姚某可以跟高某核实有关证据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问答题
    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牛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王某违反了哪项合同履行原则?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理由:
    ①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应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的合同权利。
    ②在本案中,王某没有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滥用了自己的权利,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牛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本案中,谁谁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张某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理由:
    ①耕牛属于动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②本案中,陈某付了款,但没有牵走耕牛.未发生实际交付。张某付了款并牵走耕牛,因此,张某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赵某与钱某约定,赵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钱某的耕牛。当夜,耕牛被孙某盗走,致使合同因无法履行而终止,钱某返还赵某价款。该事例中,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事实是( )。

    A.孙某盗窃耕牛的行为

    B.耕牛被盗事件

    C.合同无法履行的事实

    D.钱某返还价款的行为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高某与妻子李某离婚后,儿子小山跟随高某生活。妻子李某一年之后再嫁,有了自己的家庭,并生育一个女儿小林。李某于2013年因急病去世,此后没多久,高某因一次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李某和高某均没有立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小山只能继承高某遗产,而不能继承李某遗产
    B.小山可以继承高某遗产,也可以继承李某遗产
    C.小山可以继承李某遗产,但是应该比小林的少
    D.小山可以继承李某遗产,而且应该和小林一样多
    E.小山是否可以继承李某遗产,应该由小林和李某现任丈夫决定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离婚对子女的法律后果。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离婚不能改变子女的继承关系,因此,小山既能继承高某的遗产,也能继承李某的遗产,而且分得的份额应该和小林一样多。

  • 第15题:

    1月7日,周某与杜某订立合同,约定周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头耕牛卖给杜某,但周某当年仍使用该耕牛耕种,并向杜某支付使用费500元,秋收后再将耕牛实际交付给杜某。2月12日,杜某将价款交给周某。10月20日,秋收结束后,周某按约定将耕牛交给杜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于1月7日生效,所有权自2月12日起转移
    B.合同于1月7日生效,所有权自10月20日起转移
    C.合同于1月7日生效,所有权同时转移
    D.合同于10月20日生效,所有权同时转移

    答案:C
    解析:
    耕牛属于动产,其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本题中,耕牛发生占有改定,依《物权法》第27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故耕牛所有权自借用合同生效时发生转移,本题借用合同与买卖合同均在1月7日生效,C选项正确,AB选项错误。周某与杜某订立的耕牛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1月7日起合同即可成立并同时生效,D选项错误。

  • 第16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后来,张某希望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李某再赔偿误工费100元,增加的诉讼请求应当在何时提出?
    A.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B.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C.被告提出答辩状前提出
    D.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


    答案:A
    解析:

    考点:増加诉讼请求的时间
    讲解:《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A项是应选项。

  • 第17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该反诉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与通常的起诉一样,等额收取
    D.诉讼中张某提出的是反驳,而非反诉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反诉
    讲解:本案中,张某提出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这是一个旨在抵消、吞并本诉的独立的反请求,具有独立性,它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并非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否定,因此属于反诉而非反驳,D项的说法错误。张某提出的反诉,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在主体上符合要求;本案中的反诉不涉及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此在管辖方面也符合条件。张某认为其照顾耕牛,支付了饲料费和看护费,其反诉请求与原告的本诉请求产生于同一个法律关系,符合牵连关系的要求,因此A项的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B项的表述正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8条的规定,被告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答案选择A、B。

  • 第18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经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一山之隔的邻县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支付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如在诉讼过程中,该耕牛意外死亡,本案可以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结案
    B.李某可以撤回本诉
    C.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李某提出的本诉终结
    D.若李某撤回本诉,张某提出的反诉将随之消灭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诉讼中特殊情况的处理、反诉
    讲解:调解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本案中,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结案,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宣判前,原告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畀法院裁定。因此,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而本案中,耕牛的死亡并不属于上述四类情形,因此人民法院不能裁定李某提出的本诉终结。C项错误。反诉请求本身具有独立性,即使本诉因撤诉而消灭,反诉也可以独立存在。D项错误。

  • 第19题:

    赵某和陆某是同村农民,赵某因无耕牛便向陆某借用一头公牛耕地。在借用过程中,双方达成买卖该公牛的合同。合同约定,赵某以1 200元的价格购买该耕牛,在支付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陆某。 问: (1)该合同关于陆某保留所有权的约定是否有效? (2)该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答案:
    解析:
    (1)约定有效。《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可见,本案中,赵某和陆某约定在赵某支付价款前,耕牛的所有权仍属于陆某的做法是正确的。 (2)该合同的生效时间为陆某出借该耕牛时交付耕牛的时间。《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案中,赵某和陆某在订立合同前,耕牛已为买受人赵某占有,因此,该合同的生效时间为交付该耕牛的时间。

  • 第20题:

    林某因耕田需要,于5月1日借用了赵某家的耕牛,后于5月20日向赵某表示希望买下该牛,赵某于次日表示同意,5月25日,林某向赵某支付价款8000元。按照物权法规定,林某取得耕牛所有权的时间为( )。

    A.5月1日
    B.5月20日
    C.5月21日
    D.5月25日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动产交付。《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 第21题:

    高某生父于2008年9月因病去世。同年11月,与高某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因意外事故不幸身亡。高某的生父、继父均末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高某继承遗产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高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无权继承继父遗产
    • B、高某有权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
    • C、高某有权继承继父遗产,无权继承生父遗产
    • D、高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并可分得继父适当遗产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多选题
    李某有一子李甲在外打工,无其他亲人。因春天耕种,李某借张某的耕牛耕田,李某突发脑溢血死亡。李甲从外地赶回,以为耕牛为父亲所买,继承该耕牛,并出租于王某使用。王某使用期间,耕牛生下小牛仔。之后,张某找李甲索要耕牛,被李甲拒绝。后来,王某正常使用耕牛,仍造成损失2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小牛仔出生时李甲为善意占有,张某无权要求返还小牛

    B

    对耕牛造成的损害,张某有权要求李甲赔偿

    C

    李甲出租耕牛所获得的租金,张某有权要求李甲返还

    D

    张某有权对王某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C两项,《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小牛仔出生时,李甲虽为善意的间接占有人,但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占有人,均应当返还原物及孳息。小牛仔属于天然孳息,而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均可要求返还。
    B项,《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李甲虽原属于善意占有人,但当张某索要耕牛时,李甲即应当知道其为无权占有却拒绝归还,变成恶意占有人。此后,因使用占有物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项,因王某占有耕牛并非基于侵夺张某的占有,故张某无权对王某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 第23题:

    多选题
    2019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0元,并约定一个月后交付款项。5月12日,该耕牛产下小牛一只。5月16日,该耕牛被雷劈死。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刘某自5月10日起取得该耕牛的所有权

    B

    刘某享有小牛的所有权

    C

    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

    D

    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5月10日);B项,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CD两项,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5月10日)由买受人(刘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