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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间祖屋以25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及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3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郑某的父亲与郭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B.郑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C.郑某在其父亲去世后,有义务协助郭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D.陈某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

题目

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间祖屋以25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及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3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郑某的父亲与郭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郑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C.郑某在其父亲去世后,有义务协助郭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D.陈某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


相似考题

4.案情:郭某对王某负有10万元的债务,郭某用自己的一部桑塔纳轿车担保该债务,为王某设定了质权,并将轿车交付给王某占有。桑塔纳轿车发生故障后王某将轿车开到赵某处修理,王某未支付修理费5000元,赵某将该车扣押。后郭某又向邓某借钱5万元也以该轿车为担保,为邓某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郭某又向黄某借款2万元,用杨某交于其保管的笔记本电脑为黄某设定了质押并将电脑交付给黄某。另外郭某又向郑某借钱5万元,用其所有的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3万元、一幅价值2万元的字画和价值2000元的母牛一头进行质押。郭某将股票和字画均交付给郑某,但是由于母牛被李某借去耕地,郭某则通知李某在用毕后将母牛交付给郑某。问题:1.若郭某无力清偿王某、邓某的债务,其桑塔纳轿车处分所得的价金l3万元在王某、邓某、赵某之间应当如何分配?为什么?2.郭某用杨某的笔记本电脑为黄某设定的质权是否有效?为什么?3.郭某用其所有的3万元股份为郑某设定的质权效力如何?4.郭某用母牛为郑某设定的质权是否有效?何时生效?5.在郭某清偿对于郑某的债务之前,母牛所生的小牛权利归属应当如何处理?6.若郑某为了担保自己对于刘某的债务将郭某质押给他的字画转质给刘某是否可以?7.王某经常开着郭某的轿车上下班,是否合法?其效果如何?8.若王某的行为可能会导致郭某的轿车严重毁损,郭某有哪些权利?9.若郑某想将郭某质押给其的3万元股票进行转质是否可以?10.若郭某无力偿还其债务,王某、邓某、赵某等申请法院拍卖郭某的轿车,那么该轿车的修理工具、备胎、灭火器等是否可以拍卖(未交付给王某占有),并用来优先受偿?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更多“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间祖屋以25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 ”相关问题
  • 第1题:

    学生李某,年满18岁,损坏他人物品,造成经济损失500元,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处理该损失的正确方式是()。

    A.李某和其父母承担一半损失

    B.李某和其父母承担全部损失

    C.李某承担损失,但其父母可以垫付

    D.李某和其父母均不承担损失,受害人自担


    参考答案:C

  • 第2题:

    孙某将私房中的两间作价5万元投入与韩某合办的综合商店,又将另外的东屋出租给李某居住。现孙某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转让,韩某和李某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则孙某( )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李某

    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纬某

    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李某和韩某

    D.可以任意选择李某或者韩某作为购买者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如果合伙入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的原因不同,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在本题中,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发生冲突,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投入综合商店的两间之上,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东屋之上,故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李某和韩某。所以,选择C项。

  • 第3题:

    郑某、吴某、蔡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郑某在规定时间缴纳了认缴出资额的一半;吴某以房产出资,虽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向公司交付房屋;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下列关于郑某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但无须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B.郑某可将出资抽回,退出公司,但应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C.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D.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选项B错误),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吴某一直未向公司交付房屋,未尽出资义务;只有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因此,郑某只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选项C正确。

  • 第4题:

    郭某委托郑某到甲公司购买某型号机器1台,双方约定报酬为1000元。郑某到甲公司处协商购买机器事宜,但因甲公司要价过高,尽管郑某再三努力,机器价格仍超过了郭某可以承受的限度,郑某只好无功而返。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郑某可以向郭某请求支付相应报酬
    B.郭某可以以委托事务未能完成为由拒绝支付报酬
    C.郑某不可以向郭某请求支付相应报酬
    D.郑某可以向郭某请求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但不可以要求支付报酬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合同。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第5题:

    某开发商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将一套期房以80万元卖给李某。后来,房屋竣工后,开发商又以100万元将该房屋卖给了王某,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在交房之前,开发商将该房屋又以110万元卖给了沈某,并交付了房屋。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属于()。

    • A、开发商
    • B、李某
    • C、王某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某学生李某,年满18岁,损坏他人物品,造成经济损失500元。对此损失的承担者应该是()。

    • A、受损失的人
    • B、李某和其父母
    • C、李某的父母
    • D、李某本人,但其父母可以垫付

    正确答案:D

  • 第7题:

    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间祖屋以250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及房屋,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3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0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郑某的父亲与郭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 B、郑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 C、郑某在其父亲去世后,有义务协助郭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D、陈某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张某于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价值1万元的摩托车。当年张某因迷上网络游戏,私自将摩托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某与刘某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效力是()。

    • A、有效
    • B、无效
    • C、可撤销
    •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多选题
    丁某精神病,丁之妻郭某系丁某监护人。一日,二人到丁父母家吃饭时,丁某和其父母争吵,拿起菜刀将其父母砍死(实际未死),郭某未制止,未呼救也未报警,而是关了门走了,丁父母流血休克而亡,郭某事后还洗了丁某的血衣。事后证明,丁某当时精神病发作没有责任能力。关于郭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妻子郭某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应数罪并罚

    B

    妻子郭某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C

    如果认为即使及时送医仍会死亡,也不应认为与妻子郭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无因果关系

    D

    妻子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D三项,郭某作为监护人,有制止义务,不履行该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其后续帮助毁灭证据的行为,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属于犯罪后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系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C项,本案中,妻子郭某有制止丁的故意杀人的义务,也具有制止的能力,却没有制止,郭某不作为与丁父母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第10题:

    单选题
    大学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后决定自主创业,成立一家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元,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郑某、杨某、郭某、孙某之间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B

    郑某以劳务出资,应委托法定评估机构根据其工作的时间和能力评估确定

    C

    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

    D

    孙某以实物出资,其作价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合伙企业法》第18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②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③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④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⑤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⑥合伙事务的执行;⑦入伙与退伙;⑧争议解决办法;⑨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⑩违约责任。本题中,符合第②、⑧项的规定。
    B项,《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C项,《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
    D项,《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于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价值1万元的摩托车。当年张某因迷上网络游戏,私自将摩托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某与刘某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效力是( )。
    A

    有效

    B

    无效

    C

    可撤销

    D

    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郑某,于2014年11月29日为其妻子陈某投保了甲公司的A人寿保险,身故受益人为法定。2017年8月26日,陈某因癌症治疗无效身故。死亡时陈某未育,父母健在。郑某向甲公司申请理赔,经查询,2017年8月25日,郑某在甲公司柜台办理了受益人变更,由“法定”变更为“郑某”,变更申请书无陈某签名。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2017年8月25日郑某所办理的受益人变更有效

    B

    2017年8月25日郑某所办理的受益人变更无效

    C

    保险金应由郑某一人享有

    D

    保险金应由郑某、陈某的父母分享


    正确答案: D,C
    解析: (1)选项AB: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变更行为无效。(2)选项CD://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13题:

    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间祖屋以25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及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3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郑某的父亲与郭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郑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C.郑某在其父亲去世后,有义务协助郭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D.陈某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


    正确答案:A
    《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题中,郑某的父亲和郭某之间虽然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郭某虽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享有合同债权,故A项错误。《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郑某的父亲与郭某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仍然属于郑某父亲所有,郑某自其父亲死亡时,可以在继承开始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郑某实际取代了其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的地位,所以郑某有义务协助郭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故B、C两项正确。《物权法》187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为郑某和陈某之间的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不成立,陈某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D项正确。所以,选择A项。

  • 第14题:

    下列合同可以强制履行的是:( )
    A.歌星江某不愿履行演出合同
    B.田某与程某约定将其父生前遗作字画1幅以 5000元价格卖给程某,但当程某来取画时,田某已将 其卖给了另一善意第三人宋某,并交货付款完毕
    C.甲公司依协议向乙公司出售小麦千吨,但因价 格上涨而不愿履行
    D.郑某与张某约定把自己的1幅古画卖给张某, 后因房屋遭火灾古画被毁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性质问题。依《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偾务或者履 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本题A选项 中,当亊人订立的合同为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债的标 的不适于强制履行;B选项中,债务人田某将字画一物 二卖,因宋某已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取得了字画的所 有权,程某要求强制履行在法律上巳不可能;选项D 中,合同标的物古画因灭失致使强制履行成为事实上 不可能。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15题:


    李某、王某拐卖妇女儿童案


    事实一:201 3年10月,被告人李某、王某合谋以介绍高薪工作为诱饵,将同村周某带至江苏某县宾馆,并对其许诺:你先好好休息,明天我们来接你去厂里。当晚,李某、王某二人以1万元的价格将周某卖于当地村民刘某后乘车逃走。


    事实二:201 3年1 1月,李某、王某二人以一万三千元的价格,将同村郭某卖给江苏某地村民卢某做小妾,卢某将郭某带回家后遭到其妻的强烈反对。郭某既怕回家无法交代,又担心留在卢家被其妻殴打,故要求卢某将其再转卖他人。卢某遂将以一万五千元的价格将郭某转卖给同村张某。


    事实三:为了防止郭某逃跑,张某强迫郭某与其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将郭某反锁在屋中,多次强行与郭某发生性关系。


    事实四:经查明,郭某已经于201 2年底在四川老家登记结婚。


    事实五:郭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人员来到张某住处控制了张某,欲带郭某离开。张甲见状,迅速召集同村不明真相的群众一起将警车团团围住,张乙、张丙趁场面混乱将警察打倒在地,三人将郭某抢回后藏匿。


    【问题】


    1.事实一中,李某、王某二人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说明理由。


    2.事实一中,如果李某、王某二人以1万元价格将周某卖于刘某后,随即回宾馆带周某一起乘车逃走,二人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3.事实二中,卢某经郭某同意将其转卖的行为如何认定?


    4.事实三中,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5.事实四中,郭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6.事实五中,张甲、张乙、张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答案:
    解析:

    1.李某、王某二人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


    2.李某。王某二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3.妇女的同意被拐卖并不影响拐卖妇女罪的成立,卢某构成拐卖妇女罪。


    4.张某的行为构成了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三罪应当并罚。


    5.郭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6.张甲的行为构成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张乙、张丙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本案中应当注意总结以下几点:(1)被拐卖妇女的同意不能阻却拐卖妇女罪的成立;(2)收买被拐卖妇女又实施强奸、非法拘禁等行为的,应数罪并罚;(3)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仅对首要分子成立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积极参与者构成妨害公务罪。



  • 第16题: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有限公司股东李某的股权,第三人佟某愿意以1000万元收购李某的股权,其他股东郑某也愿意以1000万元的价格收购李某的股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将股权卖给佟某
    B.李某应将股权卖给郑某
    C.若郑某在接到法院通知起20日后表示愿意购买,郑某享有优先购买权
    D.若郑某在接到法院通知起25日后表示愿意购买,郑某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股权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所以选项C、D错误。

  • 第17题:

    学生李某年满18岁,损坏他人物品造成经济损失500元,对此损失的承担者是()

    • A、受损失的人
    • B、李某和其父母
    • C、李某的父母
    • D、李某本人,但其父母可以垫付。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公安机关调解郑某(17岁)与王某打架案件。由于郑某在本地打工生活,父母在外地,其提出不通知父母到场,公安机关可以不通知其父母到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学生李某,年满18岁,损坏他人物品,造成经济损失500元,那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处理该损失的正确方式是()

    • A、李某和其父母均不承担损失,受害人自担
    • B、李某和其父母各担一般损失
    • C、李某和其父母承担全部损失
    • D、李某承担损失,但其父母可以垫付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李某(女)与郭某(男)登记结婚后,郭某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房屋一套,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2008年1月,因郭某无生育能力,夫妻二人共同与某医院签订人工授精协议书,李某经人工授精而怀孕。2008年4月,郭某得知自己患了癌症,明确向李某表示不要这个孩子,但李某坚持要生下孩子。2018年5月20日,郭某在医院立下自书遗嘱,在遗嘱中声明将上述房屋赠与其父母。郭某于2018年5月23日病故,李某于当年10月产下一子,取名郭甲。经查,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某无业,郭甲无生活来源。下列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

    因郭某声明不承认该人工授精生育的子女,故郭甲对郭某的遗产无继承权

    B

    即使郭某死亡时郭甲尚未出生,分割遗产时仍应当为其保留应有的份额

    C

    该涉案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郭某立遗嘱只能处分其自有份额

    D

    郭某立遗嘱时应当给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郭甲保留必要份额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李某经夫妻一致同意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而怀孕,其生育的子女属于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即使郭某声明不承认,郭甲也依法享有继承权。
    B项,《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也明确肯定胎儿在继承中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本题中,郭某死亡时郭甲尚未出生,分割遗产时仍应当为其保留应有的份额。
    C项,《继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题中,涉案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郭某立遗嘱只能处分其自有份额。
    D项,《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第21题:

    单选题
    王某欲毒杀其父,但其父中毒后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其父经抢救脱离了危险。王某的行为属于
    A

    故意杀人未遂

    B

    犯罪中止

    C

    故意杀人既遂

    D

    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间祖屋以25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及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3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郑某的父亲与郭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

    郑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C

    郑某在其父亲去世后,有义务协助郭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D

    陈某对房屋不享有抵押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1)选项AC: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选项B: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3)选项D: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 第23题:

    单选题
    学生李某,年满18岁,损坏他人物品,造成经济损失500元,那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处理该损失的正确方式是()
    A

    李某和其父母均不承担损失,受害人自担

    B

    李某和其父母各担一般损失

    C

    李某和其父母承担全部损失

    D

    李某承担损失,但其父母可以垫付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某学生李某,年满18岁,损坏他人物品,造成经济损失500元。对此损失的承担者应该是()。
    A

    受损失的人

    B

    李某和其父母

    C

    李某的父母

    D

    李某本人,但其父母可以垫付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