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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题 甲给乙的父亲写信,谎称自己被乙打了,必须在3日内赔偿他2万元,如不答应,日后一定要杀死乙。而后,乙的父亲照其说的去做,给了甲2万元,试问甲的行为不构成:(  )A.诈骗罪B.敲诈勒索罪C.绑架罪D.故意杀人罪

题目

第 56 题 甲给乙的父亲写信,谎称自己被乙打了,必须在3日内赔偿他2万元,如不答应,日后一定要杀死乙。而后,乙的父亲照其说的去做,给了甲2万元,试问甲的行为不构成:(  )

A.诈骗罪

B.敲诈勒索罪

C.绑架罪

D.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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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D
参见《刑法》第274条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敲诈勒索罪的暴力实施,既可以当场威胁,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甚至第三者进行威胁,本题中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排除可得正确选项。
更多“甲给乙的父亲写信,谎称自己被乙打了,必须在3日内赔偿他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某带领邻居家6岁小孩丁去游乐园玩,然后对乙谎称绑架了丁,让乙打电话给丁的父亲索要30万元,乙按照甲的吩咐给其父打电话,则:( )

    A.甲某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罪

    B.乙构成绑架罪

    C.甲某等人构成绑架罪

    D.乙构成敲诈勒索罪


    正确答案:AD
    【解析】实行犯的行为不具有绑架性质,故其帮助犯不能单独具有绑架性质。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仍对教唆犯按照教唆的内容定罪处罚。

  • 第2题:

    下列各种行为属于合同的是( )。

    A.甲捡到乙遗失的钱包,由此与乙发生的返还钱包的债务关系

    B.甲卖给乙的电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乙严重伤害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

    C.甲给乙写信订购一批货物,乙没有回信,在甲表明的时间直接发货给甲

    D.甲和乙约定,甲负责运送毒品,乙支付运费( ⊙o⊙ )


    正确答案:C
    C【解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主体有意思表示。这是区分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关键。本题中A、B两项均属于事实行为,即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D项属于非法行为,而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在本质上属于合法行为。

  • 第3题:

    甲、乙二人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自己的债权人丙,并通知了乙,乙表示反对,丙对此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出质行为有效,但是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甲依法向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但是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甲依法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C:甲的出质行为无效,给丙造成损失的,甲依法向丙承担赔偿责任
    D:甲的出质行为无效,给丙造成损失的,合伙企业依法向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可知,C选项正确。

  • 第4题:

    甲借钱给乙,乙为此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后甲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在丙占有期间该车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物权法规定,乙的损失应由( )。

    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自己承担
    C.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 第5题:

    甲、乙二人分16个苹果,分完后,甲将自己所得苹果的1/3给了乙,然后乙又将自己现有苹果数的1/3还给甲;最后甲又将自己现有苹果数的1/3给了乙,这时两人苹果数恰好相等。问:最初甲分得几个苹果?( )
    A. 7 B. 10 C. 13 D. 15


    答案:D
    解析:
    本題采取倒推法,列表如下: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6题:

    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己有。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按诈骗罪处理
    B:按敲诈勒索罪处理
    C:按侵占罪处理
    D:按抢劫罪处理

    答案:A
    解析:
    本题中,甲利用乙与丙之间的矛盾,编造谎言,乙相信甲的谎言,“自愿”交出钱给甲,让甲交给丙,而后甲将钱占为己有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如果是丙对乙称不给钱就将派人打乙,则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

  • 第7题:

    甲欲向乙表示以500元之价格购买乙的手机,下列关于该意思表示生效时间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若路遇乙,向乙作出表示,则该表示完成时发生效力
    B.甲若写信给乙,则该信件到达乙时发生效力
    C.甲若发电报给乙,则甲发出电报时发生效力
    D.甲若发邮件给乙,则乙了解邮件内容时发生效力

    答案:B
    解析:
    以对话方式的意思表示,自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选项A错误。以非对话方式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选项CD错误。

  • 第8题:

    甲谎称乙的儿子将自己弟弟打伤,要求乙赔偿医疗费1000元,并威胁说,如不答应就在5日内将乙的儿子打伤,乙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给了甲1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 B、敲诈勒索罪
    • C、诈骗罪

    正确答案:B

  • 第9题:

    甲要求乙在7日内给其1万元钱,乙未同意,甲就对乙拳打脚踢(事后鉴定为轻微伤),逼迫乙给其家人写信,谎称打了甲,必须在3日内赔偿他3万元人民币,如做不到,日后乙必定会被其杀死。乙的家人出于恐惧和对乙的疼爱,真的于3日内凑齐了3万元人民币交于甲。甲的行为构成

    • A、诈骗罪
    • B、敲诈勒索罪
    • C、抢劫罪
    • D、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甲为自己的员工乙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为受益人。

    • A、乙
    • B、乙的妻子
    • C、乙的父亲
    • D、甲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甲要求乙在7日内给其1万元钱,乙未同意,甲就对乙拳打脚踢(事后鉴定为轻微伤),逼迫乙给其家人写信,谎称打了甲,必须在3日内赔偿他3万元人民币,如做不到,日后乙必定会被其杀死。乙的家人出于恐惧和对乙的疼爱,真的于3日内凑齐了3万元人民币交于甲。甲的行为构成
    A

    诈骗罪

    B

    敲诈勒索罪

    C

    抢劫罪

    D

    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被害人的其他合法权益,如人身权、经营权、隐私权等;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逼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就范,将公私财物交由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控制或提供财产性利益。敲诈勒索的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当面提出,也可以是由第三者转述;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用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这里首先要区分的是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
    这两个罪都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侵犯他人财产,其根本区别在于:诈骗罪是行为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地交付财物,而敲诈勒索罪是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可能包含有欺诈的成分,但这并不是构成本罪的要件。
    本案中,甲虚构了乙打他的事实,具有欺骗性,但是,他并不是依靠欺骗的方法使乙的家人自愿交付3万元人民币,而是以靠杀乙相威胁,迫使其家人交付3万元,应定为敲诈勒索罪。另外需要区分的是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在威胁的内容方面,前者的威胁内容广泛,可以是以暴力相威胁,也可以是以揭发隐私、毁坏财物、阻止正当权利的行使,不让对方实现某种正当要求等等相威胁,后者威胁的内容只限地暴力。
    从威胁的方式看,前者可以是面对被害人也可以是不面对被害人实施,即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威胁,而后者只能是由犯罪分子当场当面向被害人直接口头实施,少数情况下以行动实施。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上看,前者可以是当场取得,也可以是限定在若干时日以内取得,后者只能是当场当时取得。
    从要求取得的内容看,前者主要是财物,也可包括一些财产性利益(如提供劳务等),后者只能是财物,且只能是动产。本案中甲并不是“当场”取得财物,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而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特征。显然甲的行为构不成故意伤害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B

    甲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乙,致乙重伤。对甲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C

    甲与乙斗嘴,甲暴怒之下打了乙一耳光并致乙倒地摔死。若甲对死亡结果有认识,则对甲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D

    甲(15岁)园盗窃乙的财物被乙追捕,甲用匕首将乙刺死。甲成立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积极安乐死在我国并没有合法化,因此即使乙的同意是真实的,但并不能成立刑法上的承诺,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刑法》300条第2款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C项,敌意伤害罪之伤害不同于“殴打”,而打耳光属于“殴打”。殴打致死,应当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第13题:

    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凋整的人身关系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正确答案:C
    【考点】民事权利
    【详解】选项A中,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财产关系。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中,、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显然不属于绝对权,而属于相对权,即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并只能对抗特定人的权利。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C中,甲因遭乙饲养的狗咬伤而取得对乙的赔偿请求权,甲乙双方形成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甲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选项C正确。选项D中,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而非否认对方的权利,乙拒绝赔偿在性质上为行使否认权。因此选项D错误。正确答案应当是C。

  • 第14题:

    乙与丙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若乙不拿3000元给丙,就将派人来打乙,乙很害怕,就托甲将3000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已有。对甲的行为应( )。

    A.按诈骗罪处理

    B.按敲勒索处理

    C.按侵占罪处理

    D.按抢劫罪处理


    正确答案:A
    解析:在敲诈勒索罪中,受害人并没有被骗,只是因为恐惧而迫不得已交付财物。本案中受害人乙是被甲骗了,乙因为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但乙恐惧的是丙,以为是丙的要求,实际上丙不知此事。所以甲通过欺骗的方式获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 第15题: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警察丙在街上值班时看见甲在殴打乙,遂上前制止,争扯中丙的手表不慎被弄坏,于是丙请求乙赔偿手表
    B:甲将摩托车借与乙,后乙病故,乙之子丙以为该车是乙的遗产,对其进行维修,后甲向丙索要摩托车,丙遂请求甲支付维修费用
    C:甲帮外出的邻居乙保管电视机,后甲为牟利将该电视机自行售给丙,乙回来后甲谎称电视机毁坏被弃,乙知晓真相后要求甲赔偿,甲请求乙支付交易费用
    D:甲见隔壁乙家失火,恐火蔓延至自己家,遂奋勇上前扑火,未能灭火,却烧伤手臂,花去医药费2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对无因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定义务,是指法律上直接规定的义务,既包括因民法上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也包括因其他法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A项中警察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丙制止甲殴打乙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的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B中丙误将甲的摩托车当作自己的摩托车而进行修理,属于误信管理,尽管从客观效果上使他人受益,但在主观上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故不应成立无因管理。C项中甲无权处分乙的电视机,依题意属于纯谋私利,无为乙的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故不成立无因管理。D项中,甲扑火的行为虽有怕火灾蔓延至自己家的顾虑,但扑火的直接目的仍是为了乙的利益,属于为双方共同利益而进行的管理行为,尽管救火目的没有达到,但并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因此,A、B、C项当选。

  • 第16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使用。某日,乙酒后驾驶该车撞伤丙。丙的损害应由()。

    A.甲全部赔偿
    B.乙全部赔偿
    C.甲、乙连带赔偿
    D.甲、乙按份赔偿

    答案: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机动车所有人甲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所以由机动车使用人乙来承担。故选B项。

  • 第17题:

    甲(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市城建局局长乙的好朋友丙想从城建局得到一个批文,但多次努力都无果他听说乙比较听甲的话,就想办法认识了甲,然后委托甲帮自己办理批文,他先给甲50万元,并许诺事成后再给甲50万元甲见有利可图,就去求乙帮忙他隐瞒了自己收丙钱的事情,谎称丙对自己有救命之恩,自己必须帮丙这个忙乙见甲亲自来求,就答应了丙在获得批文后,如约送给甲另外50万元关于甲乙丙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乙构成受贿罪共犯

      B.甲、乙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共犯

      C.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乙构成受贿罪


    答案:C
    解析:
    C。甲乙对收钱无共谋,所以不构成受贿罪共犯,也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共犯。甲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让乙利用职权为自己办事,自己收取贿赂,所以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第18题:

    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A.甲放火案,致乙被烧死以及乙的房屋被烧毁,乙的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和被烧毁房屋的损失
    B.甲诈骗乙,乙要求甲返还诈骗的财物
    C.甲向乙借款2 万元到期不还,乙索款时被甲殴打致重伤,乙要求甲偿还其借款2 万元
    D.甲对乙刑讯逼供,乙要求甲赔偿肉刑导致的身体损害医疗费

    答案:A
    解析:
    A 选项,《高法解释》第138 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 选项当选。B 选项,《高法解释》第139 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B 项不当选。C 选项,2 万元借款属于引起犯罪行为的民事纠纷,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就存在,不是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故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 项不当选。D 选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D 项不当选。

  • 第19题:

    甲故意烧毁了乙的5间房屋,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甲进行了治安处罚,乙对于甲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

    • A、有权继续要求甲赔偿损失
    • B、无权再要求甲赔偿损失
    • C、不能要求赔偿
    • D、可以考虑赔偿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
    •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 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5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甲的违约造成乙损失1万元,由于乙的违约造成甲损失3万元,那么,损失的承担应为()。

    • A、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 B、乙赔偿甲3万元损失
    • C、乙赔偿甲5万元损失
    • D、乙赔偿甲2万元损失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为自己的员工乙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为受益人。
    A

    B

    乙的妻子

    C

    乙的父亲

    D


    正确答案: A
    解析: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将乙骗到自己租住的一套住房内,将乙捆绑,然后向乙的父亲打电话,让乙的父亲在两天内交给自己20万元,否则自己将杀害乙。乙的父亲报案,公安人员一天内将乙解救。甲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根据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作为一种未完成形态的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B项,根据刑法第24条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①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②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C项,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D项,甲将乙骗至自己住房内,向乙父要求20万,已经实施了侵害行为,造成了伤害结果,构成了犯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