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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题20分)案情: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单位小金库款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杨某(法定代表人)称所涉款项系单位招待费等,发票在其办公室抽屉中未及报销。侦查人员在杨某办公室抽屉中搜查到付款单位为犯罪嫌疑人原单位的发票11张,价值5万元。为了查明该发票是否已经从该单位报销,侦查人员传犯罪嫌疑人李某(原单位会计)、许某(出纳)同时对粘贴在一张纸上的11张发票进行辨认,二人指认该11张发票已从单位的小金库账上报销。侦查人员遂让二人在粘贴被辨认发票的附页上签署辨认意见,次日持此发票到看守所让犯罪嫌疑人杨某辨认。杨某

题目

三、(本题20分)

案情: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单位小金库款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杨某(法定代表人)称所涉款项系单位招待费等,发票在其办公室抽屉中未及报销。侦查人员在杨某办公室抽屉中搜查到付款单位为犯罪嫌疑人原单位的发票11张,价值5万元。为了查明该发票是否已经从该单位报销,侦查人员传犯罪嫌疑人李某(原单位会计)、许某(出纳)同时对粘贴在一张纸上的11张发票进行辨认,二人指认该11张发票已从单位的小金库账上报销。侦查人员遂让二人在粘贴被辨认发票的附页上签署辨认意见,次日持此发票到看守所让犯罪嫌疑人杨某辨认。杨某否认已经从原单位报销,侦查人员指着粘贴附页上李某、许某书写的辨认意见及签名说"会计、出纳都证明了,你这样顽固下去没好处!",杨某遂在李某与许某的辨认意见及签名下面签署了"此票据已从单位小金库账上报销"的意见。

杨某妻子委托的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杨某的要求,侦查人员陈某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

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李某、许某共同贪污单位公款5万元。在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尚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法庭决定对此一并审理。法庭辩论中,杨某的辩护人除认为指控杨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证据不足外,还对公诉人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犯,而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提出了反对意见。休庭后,审判长王某到杨某原单位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分别通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其办公室,听取了他们对该新证据的意见。

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贪污罪成立,杨某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某和许某系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杨某涉嫌的受贿罪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杨某上诉后,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县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认为,原审证据虽然在证据资格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作出与原审一审相同的判决。

问题:

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分析本案的诉讼程序有哪些错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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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受贿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行逮捕时发现张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张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 )。

    A.市人民检察院

    B.市人民法院

    C.市国家安全机关

    D.市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D

  • 第2题:

    以下列举的行为哪些侵犯了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A.某重点中学为了提高学生升学率,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B.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当事人信件进行拆检
    C.某县检察院在侦查一起受贿案件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电话进行录音
    D.某县公安局因刘某在网络上批评该县征地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入刘某的电子邮箱进行查看

    答案:A,B,D
    解析:
    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通信秘密是指公民通信的内容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私拆、损弃、偷阅他人的信件。公民的通信包括书信、电话、电报等进行通信的各种手段和工具。A项不让学生带手机侵犯其通信自由的权利,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扣押和拆检公民的信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才有权决定扣押或拆检公民的信件,(2)原因只有两种:一是国家安全的需要,二是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B、D项都不是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或国家安全的需要。所以属于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C项是基于刑事案件的需要,因此不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不选。因此选A、B、D项。

  • 第3题:

    下列哪些信访事项移送反贪污贿赂部门处理()

    • A、举报院管辖的贪污贿赂等犯罪线索的
    • B、涉及院正在审查或者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的
    • C、涉及下级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的重大贪污贿赂案件的
    • D、反映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超期羁押的

    正确答案:A,B,C

  • 第4题:

    某县公安治安大队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时,因案情复杂,报请()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

    • A、县公安局
    • B、市公安局
    • C、省公安厅
    • D、本级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B

  • 第5题:

    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时,因案情复杂,报请()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

    • A、县公安局
    • B、市公安局
    • C、省公安厅
    • D、本级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B

  • 第6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犯罪嫌疑人王某决定取保候审的,由()执行。

    • A、某县公安局
    • B、嫌疑人王某居住地派出所
    • C、某县人民检察院
    • D、犯罪嫌疑人居(村)民委员会

    正确答案:B

  • 第7题:

    某县公安局在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立案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陆某疑似精神病人,便作出强制医疗决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以下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延长办案期限的做法不正确的有()。

    • A、某派出所办理案件时因案情重大,经所长批准延长办案期限30日
    • B、某派出所办理案件时因案情复杂,经所属的县公安局负责人批准延长办案期限30日
    • C、某县治安大队办理案件时因案情复杂,经所属县公安局负责人批准延长办案期限30日
    • D、某县治安大队办理案件时因一时人手紧,经县公安局的上级市公安局负责人批准延长办案期限30日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某局刑警大队侦查人员张某、王某在办理一起抢劫案件时,先后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朱某进行了讯问,因杨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即采取不让其睡觉的体罚方法获取了杨某的口供。按照杨某的口供,张某、王某在杨某家中提取了抢劫所用的匕首,并根据杨某供述的抢劫地点调取了被抢劫银行的监控录像,其间,侦查人员张某发现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朱某系自己的初中同学,遂要求回避。本案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是()。

    • A、按照杨某的供述提取到的匕首
    • B、朱某的讯问笔录
    • C、杨某的讯问笔录
    • D、按照杨某的供述,调取的银行监控录像资料

    正确答案:A,B,D

  • 第10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案件过程中,在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正在实施犯罪时,决定将其拘留,并在拘留后48小时进行讯问,认为应当将其逮捕。由于案件比较复杂,于是在拘留后第8日决定逮捕。本案侦查终结后,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侦查部门制作了《撤销案件意见书》,自行决定撤销案件。则本案中的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做法包括:()

    • A、检察院决定拘留张某
    • B、检察院在拘留后48小时才讯问张某
    • C、检察院在拘留后第8日才决定逮捕张某
    • D、检察院侦查部门自行决定撤销案件

    正确答案:A,B,D

  • 第11题:

    王某发现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举报?()

    • A、公安机关
    • B、检察院
    • C、法院
    • D、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发现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举报?()
    A

    公安机关

    B

    检察院

    C

    法院

    D

    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刑事诉讼法》对公民具体向哪个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举报并没有限制,公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家举报。另外,法条中的"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措施,而本案中犯罪分子就在现场实施盗窃行为,如不马上采取措施犯罪分子会逃逸,故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接受举报的单位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 第13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行逮捕时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机关?( )

    A.市人民检察院

    B.市人民法院

    C.市国家安全机关

    D.市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D
    [答案] D。[解析]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6条、第217条、第218条和第219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通缉的决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通缉通知书和通缉犯的照片、身份、特征、案情简况送达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人民检察院应当与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及时检查监督通缉的执行情况。所以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是公安机关,本题答案为D。

  • 第14题:

    (2008年四川)案情: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单位小金库款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杨某 (法定代表人)称所涉款项系单位招待费等,发票在其办公室抽屉中未及报销。侦查人员在 杨某办公室抽屉中搜査到付款单位为犯罪嫌疑人原单位的发票11张,价值5万元。为了查 明该发票是否已经从该单位报销,侦查人员传犯罪嫌疑人李某(原单位会计)、许某(出纳) 同时对粘贴在一张纸上的11张发票进行辨认,二人指认该11张发票已从单位的小金库账上 报销。侦查人员遂让二人在粘贴被辨认发票的附页上签署辨认意见,次日持此发票到看守所 让犯罪嫌疑人杨某辨认。杨某否认已经从原单位报销,侦查人员指着粘贴附页上李某、许某 书写的辨认意见及签名说“会计、出纳都证明了,你这样顽固下去没好处!”,杨某遂在李某与许某的辨认意见及签名下面签署了 “此票据巳从单位小金库账上报销”的意见。
    杨某妻子委托的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杨某的要求,侦査人员陈某以授权委托书上没 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
    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李某、许某共同贪污单位公款5万元。在法庭审理 中,发现杨某尚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法庭决定对此一并审理。法庭辩论中,杨某的辩护人除 认为指控杨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证据不足外,还对公诉人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 犯,而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提出了反对意见。休庭后,审判长王某到杨某原单位 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分别通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其办公室,听取了他们对该新证据的意见。
    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贪污罪成立,杨某系主犯,判处有期徒 刑5年;李某和许某系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杨某涉嫌的受贿罪因证据 不足不予认定。
    杨某上诉后,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县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 理认为,原审证据虽然在证据资格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作出与原审 一审相同的判决。
    问题: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分析本案的诉讼程序 有哪些错误之处?


    答案:
    解析:

    本题要求考生找出侦查程序和审判程序中的错误,这就要求考生对刑事诉讼的侦査程序 与审判程序有完整、清晰的掌握,难度较大。对于侦查活动,考生应着重掌握侦査行为、侦 査羁押期限(如果题目中出现时间,则极有可能涉及超期羁押的问题,在阅读题目时一定要 注意)和侦查监督。对于审判活动,应着重掌握证据规则、二审程序、发回重审情形下的合 议庭组成等。
    考生可以预先通览一遍材料,了解材料主要内容,然后认真分析材料,提炼出要点,对 比法律规定找出其中违法的情形。找到一处错误,便在试卷上拿铅笔做一个标记,或者写在 稿纸上,以免遗漏。
    首先,分析侦查阶段:
    根据《高检规则》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者 物品之中,不得给予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受辨认人的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照 片不得少于五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在本案中,侦查 人员只是拿搜查出的十一张票据让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显然不符合混合辨认规则。
    证据应当采用合法手段收集,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刑讯逼供或威吓等手段取得的 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在本案中,侦查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声称“顽固下去没有好处”, 通过“语言的恐吓”逼迫其认罪。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证据显然不符合证据合法性的要求。
    案例中提到“律师”,首先要想到律师介人诉讼的时间,区分自诉和公诉,人民检察院 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的时间以及可以申请律师辩护的人的主体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 胞兄弟姊妹。因此,犯罪嫌疑人杨某的妻子当然有权为杨某委托辩护人,只要杨某的妻子与该律师签订了辩护委托书,这个委托辩护就是合法有效的,侦查机关以委托书没有杨某签名 为由拒绝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与法不合。 其次,分析审判阶段:
    根据《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 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 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据此可知,对于 新的犯罪事实,法院应该建议检察院补充材料或变更起诉,而不能直接审理。
    起诉书与公诉词都是检察机关起诉的文书,公诉词对起诉书进行补充和阐发,进一步在 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因此,公诉词不能超出起诉书指控的范 围。在本案中,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犯,但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 公诉词的范围超过了起诉书的认定。
    《刑诉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 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本案中,审判长王某在未经开庭质证的情况下,就将 在休庭后调取的新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违反了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 证等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 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六 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在本案中,县人民法院指派 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的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违反了 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规定。
    考生在分析完本案中侦查程序和审判程序中的错误后,根据阅读时所作的标记进行梳 理,然后按照题目所给信息的顺序依次将错误列出。

    1.侦查人员组织李某和许某同时辨认,违反了个别辨认规则。
    2.侦查人员组织三犯罪嫌疑人仅对涉案票据辨认,违反了混合辨认规则。
    3.侦查人员组织杨某的辨认,采取言语威胁手段,违反法律规定。
    4.侦查人员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律师会见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5.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涉嫌收受贿赂,应当由检察院追加起诉,而不应直接审理。
    6.公诉词只能是对起诉书的补充与解释,不能超出起诉书中所作指控。
    7. —审审判长在休庭后调取的新证据并没有在开庭的情况下将其作为证据,违反了证 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程序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定。
    8.县人民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的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 庭重新审理此案,违反了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 行审判的规定。

  • 第15题:

    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朱某是现场的目击证人。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杨某在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担任辩护人之后,便想向朱某调查案件的具体情况,律师杨某必须经过:()

    • A、朱某本人同意。
    • B、被害人同意
    • C、人民检察院
    • D、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某森林公安机关在侦查一国有林场场长滥伐林木案时,发现该场长还涉嫌重大贪污行为,正确的做法是()。

    • A、森林公安机关侦查滥伐林木案,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犯罪案件由,彼此互不干涉
    • B、因犯罪嫌疑人是国有林场的厂长,所以全案皆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 C、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将贪污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为主侦查,森林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 D、森林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检察院予以配合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在执行逮捕时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那么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机关?()

    • A、人民检察院
    • B、人民法院
    • C、国家安全机关
    • D、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时,因案情复杂,报请()批准,可延长办案期限。

    • A、县公安局
    • B、市公安局
    • C、省公安厅
    • D、本及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某县公安机关在对一起抢夺案件侦查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提出,侦查人员江某是被害人的邻居,要求其回避。在回避决定作出前,江某不能停止侦查工作。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公安机关抓获一起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组织对杨某进行辨认。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让3名被害人一起对杨某进行辨认
    • B、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为1人
    • C、让杨某混在其他4人当中被辨认
    • D、没有给辨认人任何的暗示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时,因案情复杂,报请()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

    • A、县公安局
    • B、市公安局
    • C、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 D、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案件,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在执行逮捕时,公安人员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那么,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

    • A、人民检察院
    • B、人民法院
    • C、国家安全机关
    • D、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多选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案件过程中,在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正在实施犯罪时,决定将其拘留,并在拘留后48小时进行讯问,认为应当将其逮捕。由于案件比较复杂,于是在拘留后第8日决定逮捕。本案侦查终结后,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侦查部门制作了《撤销案件意见书》,自行决定撤销案件。则本案中的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做法包括:()
    A

    检察院决定拘留张某

    B

    检察院在拘留后48小时才讯问张某

    C

    检察院在拘留后第8日才决定逮捕张某

    D

    检察院侦查部门自行决定撤销案件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拘留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而根据《高检规则》第129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只有在其中第(4)、(5)种情况,也就是在"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两种情况下,才能决定拘留,故本案中检察机关对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决定拘留是错误的。《高检规则》第133条规定,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故C项做法符合法律规定。《高检规则》第290条规定,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撤销案件的法定情形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故D项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