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位于青岛四方区的甲电脑公司与位于城北区的乙电子设备厂有合同纠纷。甲公司通过别的渠道扣留了乙厂价值30万元的配件,以此要求乙厂还债。乙厂立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返还扣留的配件。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厂还债。乙厂又得知甲公司准备将扣置的配件发送到大连销售,遂向法院申请查封或扣押这批配件。人民法院采取了下列财产保全措施,其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扣押甲公司准备运往大连的配件B.查封甲公司的办公经营大楼C.冻结甲公司的全部银行账户后的第6天才通知甲公司D.甲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仍不解除财产保全

题目

位于青岛四方区的甲电脑公司与位于城北区的乙电子设备厂有合同纠纷。甲公司通过别的渠道扣留了乙厂价值30万元的配件,以此要求乙厂还债。乙厂立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返还扣留的配件。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厂还债。乙厂又得知甲公司准备将扣置的配件发送到大连销售,遂向法院申请查封或扣押这批配件。人民法院采取了下列财产保全措施,其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扣押甲公司准备运往大连的配件

B.查封甲公司的办公经营大楼

C.冻结甲公司的全部银行账户后的第6天才通知甲公司

D.甲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仍不解除财产保全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考点]财产保全
[答案及解析] A。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因此法院不应当扣押与本案无关的货物,而与本案有关的应当是乙厂在甲厂控制下的配件,所以A项正确,B、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故D项也错误。答案选A。
更多“位于青岛四方区的甲电脑公司与位于城北区的乙电子设备厂有合同纠纷。甲公司通过别的渠道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合同履行地在D区。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甲公司在2个月后提起对乙公司的诉讼,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裁定不予受理甲公司的起诉
    C.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D.应当依法解除保全

    答案:D
    解析:
    考查诉前财产保全的起诉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3款的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故D项正确,、

  • 第2题: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 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瀕临破产,正 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 产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1处。双方 合同履行地在D区。
    甲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A.应当提供担保
    B.可以提供担保
    C.不必提供担保
    D.视情况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申请 国内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是“可以”提 供担保。

  • 第3题:

    假设甲乙两国均为《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项适用公约的规定

    A.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船舶的买卖

    B.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股票的买卖

    C.营业地位于甲国的甲国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甲国B公司订立的洗衣机的买卖合同

    D.营业地位于甲国的甲国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甲国的乙国B公司订立的电视机的买卖合同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甲国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甲国B公司订立的洗衣机的买卖合同

  • 第4题: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 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瀕临破产,正 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 产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1处。双方 合同履行地在D区。
    申请人甲公司应该向哪个或哪些人民法院提 出申请?( )
    A. A区人民法院
    B. B区人民法院
    C. C区人民法院
    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31条的规定,诉前财 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 第5题:

    位于青岛的甲公司委托其驻港分公司向位于香港的乙公司购买了一批医疗设备,乙公司合法履行合同义务后没有收到甲公司的付款,依据双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乙公司申请青岛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仲裁后,甲公司依然不履行其应承担的付款义务,此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乙公司可以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B.如乙公司发现甲公司驻港分公司在香港有可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执行
    C.乙公司可以就该案同时申请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区地方法院执行
    D.如果青岛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不足以偿还其债务,乙公司可就不足部分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