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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国签订条约联合发射“宙斯号”载人航天飞机,发射之前甲国根据条约约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了发射登记。“宙斯号”载人航天飞机成功发射,顺利进入外层空间轨道,在空间轨道成功运行48小时后返回地面。由于操作失误,“宙斯号”航天飞机没有在预定地点降落,而紧急降落于丁国的某沙漠区域。关于本案,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本案中甲国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发射登记是符合国际法B.对于紧急降落于丁国的“宙斯号”航天飞机以及其上的宇航员,丁国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寻

题目

甲乙丙三国签订条约联合发射“宙斯号”载人航天飞机,发射之前甲国根据条约约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了发射登记。“宙斯号”载人航天飞机成功发射,顺利进入外层空间轨道,在空间轨道成功运行48小时后返回地面。由于操作失误,“宙斯号”航天飞机没有在预定地点降落,而紧急降落于丁国的某沙漠区域。关于本案,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中甲国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发射登记是符合国际法

B.对于紧急降落于丁国的“宙斯号”航天飞机以及其上的宇航员,丁国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寻找并给予必要的救援

C.当丁国搜救人员找到“宙斯号”航天飞机以及其上的宇航员后,丁国有义务迅速将其交还给联合国秘书长,但没有义务交还给甲乙丙中任一国

D.当丁国搜救人员找到“宙斯号”航天飞机以及其上的宇航员后,丁国有义务迅速救助宇航员并立即安全地将其交还发射国,但可将“宙斯号”航天飞机收为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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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
[考点] 外空活动法律制度
[答案及解析]AB。根据外空法律制度,空间物体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发射国发射,应由其共同决定其中的一个国家进行登记,本案中甲国根据条约约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登记是合法的,A选项正确。依据1968年《营救协定》,宇宙航行应得到一切可能的援助。(1)当宇航员发生意外、遇难,或在他国境内或公海紧急降落时,发现国应提供一切可能的援助,立即把他们送还发射国,并通知联合国秘书长。(2)在外层空间进行活动时,一国的宇航员应向他国航行员提供援助。(3)各国应把外层空间发现的对宇航员有危险的现象通知他国或通知联合国秘书长。(4)各国获悉或发现空间物体或实体的组成部分返回地球并落在它管辖的区域内,或者落在公海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地方时,应通知发射国和联合国秘书长。对于发生意外的空间物体应送还发射国。总之,得到一切可能的援助是前提。各国获悉或发现航天器上的人员或空间物体在其管辖区域,应当采取一切可能的救援措施,并且及时通知发射国和联合国秘书长,对于发现的宇航员和空间物体应当送还发射国,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
更多“甲乙丙三国签订条约联合发射“宙斯号”载人航天飞机,发射之前甲国根据条约约定以自己的名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丙三国为某投资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在参加该公约时提出了保留,乙国接受该保留,丙国反对该保留,后乙丙丁三国又签订了涉及同样事宜的新投资公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A.因乙丙丁三国签订了新公约,导致甲乙丙三国原公约失效
    B.乙丙两国之间应适用新公约
    C.甲乙两国之间应适用保留修改后的原公约
    D.尽管丙国反对甲国在原公约中的保留,甲丙两国之间并不因此而不发生条约关系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条约的冲突和条约的保留。A项,乙丙丁三国签订新公约,这只可能导致新旧条约之间的冲突,但并不导致原公约失效,A项错误。
    B项,条约的冲突,指一国就同一事项先后参加的几个条约的规定相互矛盾,从而引起哪个条约应当优先适用问题。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本题中,乙丙同为先后两个投资公约的缔约国,两国之间应适用新公约,B项正确。
    C项。条约的保留,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不论措辞如何,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关于保留的效果,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适用保留后的规定,C项正确。
    D项,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保留国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两国之间生效,则保留所涉及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本题中,丙国反对甲国提出的保留,通常只是保留所涉及的规定不予适用而已,并非两国之间不发生条约关系,D项正确。

  • 第2题:

    甲乙丙三国签订一份边界条约,三国代表经过谈判磋商后分别在约文上签字,后甲国议会对约文不予批准,乙、丙两国议会批准后,丙国分裂为丙、丁两国,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条约对甲乙丙三国已经生效,因为三国代表已经签字
    B.条约对甲、丙两国不生效,因为甲国议会没有批准,而丙国已经分裂
    C.条约无效,因为发生了情势变迁
    D.条约对乙、丙、丁三国生效


    答案:D
    解析:
    考点:条约的生效和继承
    讲解:条约的生效除外交代表签字外,还需缔约国本国立法机关批准才能对缔约国生效。甲国议会拒绝批准,所以条约对甲国不生效,但对乙国、丙国生效。
    丙国分裂后涉及条约的继承,而边界节约属于非人身性条约,是应当给予继承的。所以,条约对新丙国和丁国都有效力。选D。

  • 第3题:

    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旧约尚未失效

    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生效

    D.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旧约


    C 【解析】条约的冲突是指一国就同一事项先后参加的两个或几个条约的规定相互冲突。解决条约的冲突一般采取以下三种方法:(1)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时,不论是双边还是多边条约,一般适用后约取代前约的原则,即适用后约,先约失效。(2)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3)适用条约本身关于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定。由以上内容可知,本题选C。

  • 第4题:

    甲乙丙三国为某投资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在参加该公约时提出了保留,乙国接受该保留,丙国反对该保留,后乙丙丁三国又签订了涉及同样事宜的新投资公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乙丙丁三国签订了新公约,导致甲乙丙三国原公约失效
    B、乙丙两国之间应适用新公约
    C、甲乙两国之间应适用保留修改后的原公约
    D、尽管丙国反对甲国在原公约中的保留,甲丙两国之间并不因此而不发生条约关系

    答案:B,C,D
    解析: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9条第1款规定:全体当事国就同一事项缔结后订条约,如果自后订条约中可见或另经确定当事国有终止前约的意思,或后订条约与前订条约的规定不合之程度使得两者不可能同时适用时,前订条约应视为业已终止。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条约保留是一个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其他任何国家不得对其干涉、阻挠。条约缔约国可以根据需要作出条约保留的决定。但不能作出条约禁止、条约未准许可以保留或者与条约目的、宗旨不符合的保留。条约保留的法律效果:(1)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一些条约规定。(2)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保留国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生效,则保留所涉及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3)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按照原来条约的规定,无论未提出保留的国家是否接受另一缔约国的保留。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正确。

  • 第5题:

    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旧约尚未失效
    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生效
    D.丙国与甲乙两国问适用旧约


    答案:C
    解析:
    。对甲乙两国而言,新约的效力并不依赖于丙国的承认,新约不是必须经过丙国承认方能生效。对丙国而言,丙国不是新约的当事国,其与甲乙两国间分别适用旧约,旧绀尚未失效,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