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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医院医生于某在为患者输血时,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输给患者。住院病人李某因输了于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发生不良反应死亡。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B.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C.医疗事故罪D.过失致人死亡罪

题目

某县医院医生于某在为患者输血时,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输给患者。住院病人李某因输了于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发生不良反应死亡。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

B.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

C.医疗事故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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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患者亲属献血,应到何单位体检、化验、采血,亲属的血液能否直接输给患者?( )

    A、分管医生提出输血申请,采血后由医护人员输注

    B、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采血和初复检,亲属所献血液由血站随机调配合格血液输注

    C、由分管医生采血,血型配合后由护士输给病人

    D、去所在医疗机构采血,血型配合后可直接输给病人

    E、去医院输血科采血,血型配合后护士直接输给病人


    参考答案:B

  • 第2题:

    某镇医院医生贾某在为患者输血时不按规定从县血站提取,而是习惯于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输给患者。住院病人于某因输了贾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发生不良反应死亡。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
    B.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
    C.医疗事故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法》第334条,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的主体是没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包括没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医务人员。贾某没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而故意从献血者身上采血输给患者,属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的行为,造成病人死亡的重大后果,符合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选项B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体必须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自然人不能单独构成此罪。医生贾某的行为显然不是单位行为,因而不成立单位犯罪,故不应选B。根据《刑法》第335条,贾某的行为也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之间是法条竞合的关系,遵循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应以医疗事故罪来认定。贾某一行为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和医疗事故罪数个罪名,而有数个主观方面(对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故意,对医疗事故罪是过失),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即以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定罪。

  • 第3题:

    2003年真题 :某镇医院医生贾某在为患者输血时不按规定从县血站提取,而是习惯于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输给患者。住院病人于某因输了贾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发生不良反应死亡。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

    B.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

    C.医疗事故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

  • 第4题:

    患者李某于当地医院行胃大部切除手术,术前化验HIV等均为阴性,术后6个月化验HIV为阳性,其间无其他感染机会。患者李某要求医院给予赔偿。经查所用血液为市血站提供,血站再查献血者为HIV阳性。按《献血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直接责任者为

    A.市医院

    B.手术者

    C.献血者

    D.血站和献血者

    E.血站


    正确答案:E
    解析:《献血法》第十条及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例比较复杂,但按规定不应由献血者或献血者和血站共同承担责任,只能由血站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有些医院为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对血站的供血也进行肝炎及艾滋病病毒检验,但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并无此规定,而本案医院及医师并不知道供血HIV阳性,故都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第5题:

    患者亲属献血,应到何单位体检、化验、采血,亲属的血液能否直接输给患者?(  )

    A.分管医生提出输血申请,采血后由医护人员输注
    B.由分管医生采血,血型配合后由护士输给病人
    C.去医院输血科采血,血型配合后护士直接输给病人
    D.去所在医疗机构采血,血型配合后可直接输给病人
    E.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采血和初复检,亲属所献血液由血站随机调配合格血液输注

    答案:E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