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洪某与周某因为合同纠纷在人民法院诉讼,由审判员黄某担任独任审判员,洪某发现周某与黄某曾在初中同学一年,并曾经在同一单位共事半年多,遂申请黄某回避。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决定之前,洪某听说黄某一向为人正派、办事公正,于是主动要求黄某继续调解本案。经黄某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周某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如果作出李某回避的决定,黄某的调解就是不合法的B.人民法院如果作出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黄某的调解就是合法的C.洪某虽提出回避申请,但其要求黄某调解,符合自愿原则,调

题目

洪某与周某因为合同纠纷在人民法院诉讼,由审判员黄某担任独任审判员,洪某发现周某与黄某曾在初中同学一年,并曾经在同一单位共事半年多,遂申请黄某回避。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决定之前,洪某听说黄某一向为人正派、办事公正,于是主动要求黄某继续调解本案。经黄某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周某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如果作出李某回避的决定,黄某的调解就是不合法的

B.人民法院如果作出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黄某的调解就是合法的

C.洪某虽提出回避申请,但其要求黄某调解,符合自愿原则,调解因而是有效的

D.黄某进行调解是不合法的


相似考题
更多“洪某与周某因为合同纠纷在人民法院诉讼,由审判员黄某担任独任审判员,洪某发现周某与黄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本案管辖法院应为甲市乙区法院B.黄某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应受理C.黄某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受理D.法院可以指派某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


    正确答案:AC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是在甲市乙区作出的行政行为,因此,A项说法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黄某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受理,B项错误,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因此,D项说法错误。

  • 第2题:

    下列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某县换届选举,齐某不在选民名单上,其同学张某认为齐某符合选民条件应当有资格参加选举,遂向选举委员会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B.某贷款纠纷案件,一审由审判员张某1人独任审理,二审由审判员王某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审理,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错误,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民事审判庭庭长孙某独任审理该案件
    C.某抢劫案件,一审由审判员邱某、李某、陈某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1年后,该法院审判委员会发现原判决存有重大疑点’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为了迅速了解案情,决定由审判员邱某和孙某、刘某组成合议庭审判
    D.某租赁合同纠纷,由审判员谢某和人民陪审员严某、吴某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院长指定严某担任审判长

    答案:B,C,D
    解析:
    。B项错误,重审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且二审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不能有人民陪审员。C项错误,审理再审案件,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原审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不得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D项错误,法律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可见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还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A项,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既不能适用独任审判,也不得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合议庭。

  • 第3题:

    下列哪种情况下不适用任何回避,可以同时任职

    A.王某夫妻在同一人民法院同时担任院长、副庭长
    B.车某父子在同一人民法院同时担任副院长、助理审判员
    C.周某及其女婿在同一审判厅均是审判员
    D.武某在省高院担任审判员,其女儿在该省某中院担任院长

    答案:D
    解析:
    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是担任的职务:(1)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3)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4)上下相邻两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D 项不属于任职回避情形,可以同时担任。

  • 第4题:

    陈某和张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这些人员中可不回避的是()
    A. 证人邓某,是张某的同学
    B. 审判员王某,是陈某的哥哥
    C. 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D. 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周某,是陈某的弟弟


    答案:A
    解析:

  • 第5题:

    下列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有:( )
    A.某县换届选举,齐某不在选民名单上,其同学张某认为齐某符合选民条件应当有资格参加选举,遂向选举委员会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B.某贷款纠纷案件,一审由审判员张某1人独任审理,二审由审判员王某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审理,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错误,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民事审判庭庭长孙某独任审理该案件
    C.某抢劫案件,一审由审判员邱某、李某、陈某3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1年后,该法院审判委员会发现原判决存有重大疑点,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为了迅速了解案情,决定由审判员邱某和孙某、刘某组成合议庭审判
    D.某租赁合同纠纷,由审判员谢某和人民陪审员严某、吴某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院长指定严某担任审判长


    答案:B,C,D
    解析:
    。B项错误,重审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 且二审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不能有人民陪审员。C项错误,审理再审案件,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审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不得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D 项错误,法律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可见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还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A选项,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既不能适用独任审判,也不得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