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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A.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企业使用B.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私营企业使用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D.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使用,未谋取个人利益的

题目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企业使用

B.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私营企业使用

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D.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使用,未谋取个人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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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企业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是

    A.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企业使用
    B.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私营企业使用
    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D.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使用,未谋取个人利益的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 第2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企业使用
    B: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私营企业使用
    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D: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使用,未谋取个人利益的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故本题ABCD均为正确答案。

  • 第3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
    C:某县工商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
    D: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

    答案:C
    解析:
    【考点】挪用公款罪【详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选项A,甲的行为属于“将公款供亲友使用”;选项B中,甲的行为属于“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选项D中,甲的行为属于“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因此以上三个选项是正确的,而选项C中,甲的行为不符合上述解释的规定,因此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因此,答案是选项C。

  • 第4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
    A.甲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自己未从中牟利
    B.乙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某街道办企业使用
    C.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某国有企业使用,自己未从中获利
    D.丁将公款借给朋友,供该朋友的孩子出国留学


    答案:C,D
    解析:
    【详解】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也包括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故选CD。

  • 第5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
    B:国家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
    C:某县工商局张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
    D: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

    答案:C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归个人使用”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选项A中,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属于第一种情形;B选项属于,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情形;D选项中,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符合了第三种情形。唯有C选项不属于挪用公款罪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