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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关于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 ) 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加盖医院公章 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题目

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关于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 ) 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加盖医院公章 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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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
    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
    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
    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D
    解析:
    在诉讼中,乙提出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的,依据《民诉意见》第193条的规定,甲的利害关系人乙或者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法院裁定原诉讼中止,而不是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对甲进行鉴定,也不是由法院直接通知乙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选项ABC都是错误的。

  • 第2题:

    在侦查中,侦查机关可以为了解决某些专门问题而进行鉴定。关于鉴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B: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C: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侦查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
    D: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被害人可以提出同样的申请

    答案:A,B,C
    解析:
    【考点】鉴定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可见,对人身伤害需要重新鉴定和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不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故ABC选项错误,应选。《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故D选项正确,不选。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

  • 第3题:

    为确定强奸案被害人甲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况,侦查人员拟对她进行人身检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甲拒绝检查,可以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B:如果甲拒绝检查,不得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C:如果甲同意检查,可以由医师进行检查
    D:如果甲同意检查,可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0条第2、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强制检查作为一种强制侦查手段,需要有法律的授权才可实施,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未规定对被害人强制检查,因而A项错误。

  • 第4题:

    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
    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
    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
    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D
    解析:
    【考点】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的程序【详解】首先可以确定A选项是错误的,因为对于甲的行为能力问题尚需经过法定的程序进行认定,而在此之前尚不能确定甲是否需要法定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至于有关甲的行为能力的鉴定,又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是谁有权启动;第二是鉴定期间诉讼程序如何处理。《民诉意见》第193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在本题中,甲的妻子和金山公司都是利害关系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甲无行为能力。故应选D。

  • 第5题:

    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关于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

    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精神病鉴定结论应加盖医院公章
    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答案:B,D
    解析:
    (原答案为BD,答案应为D)。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删除了“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这一规定。因此,A、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