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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甲公司与天津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不能准许?( ) A.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题目

北京甲公司与天津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不能准许?( ) A.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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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修建一座办公楼,并完成装饰,事后双方又另行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北京的仲裁委员会裁决,或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工程交付后,质检单位鉴定大楼主体合格,但装饰材料存在安全隐患,乙公司遂要求甲公司返工重修并赔偿损失,双方发生争议,若甲公司依据仲裁协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北京仲裁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
    B.双方应当协议选择北京的某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两公司之间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
    D.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管辖是有效的


    答案:A,B,C
    解析:
    。《仲裁法解释》第6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由此可知,仲裁协议只能选择一个仲裁委员会,如果选择两个的,则无效。本题中双方约定北京市的仲裁机构,是不明确的,因为北京市有两个仲裁委员会,分别是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故该仲裁协议是无效的,除非双方达成补充协议,确定选择其中一个。故ABC项表述正确。本题中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管辖是无效的,因为协议管辖要求选择的法院必须确定和唯一。本题中双方约定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约定并不明确。故D项错误。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合同约定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乙公司将房屋交付给甲公司后,甲公司认为房屋质量存在瑕疵拒绝付款,随后甲公司将房屋转租于丙公司。乙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要参加仲裁,必须与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仲裁协议
    B.仲裁机构应在征得甲、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丙公司追加为当事人
    C.丙公司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为由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决定
    D.仲裁机构可依职权或者根据甲乙双方的申请,追加丙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仲裁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具有自愿性,如丙公司希望通过仲裁解决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合同纠纷,应与相对方达成仲裁协议。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 第3题:

    住所在北京市C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北京市H区的乙公司在天津市J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H区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向乙公司送达了甲公司的申请书副本。在仲裁庭主持首次开庭的答辩阶段,乙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庭对此作出了相关的意思表示。此后,乙公司又向法院提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予以认定的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原则有效

    B.仲裁庭对案件管辖权作出决定应有仲裁委员会的授权

    C.仲裁庭对乙公司的申请应予以驳回,继续审理案件

    D.乙公司应向天津市中级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答案:B,C
    解析:
    选项 A 错误。《仲裁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据此可知,仲裁协议中约定争议既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原则上无效。选项 B 正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四)本会或者本会授权的仲裁庭有权就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决定。仲裁庭的决定可以在仲裁程序进行中作出,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作出。选项 C 正确。《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本题中,乙在仲裁庭开庭后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庭应当予以驳回。选项 D 错误。《仲裁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第4题:

    住所在北京市C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北京市H区的乙公司在天津市J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H区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向乙公司送达了甲公司的申请书副本。在仲裁庭主持首次开庭的答辩阶段,乙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庭对此作出了相关的意思表示。此后,乙公司又向法院提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予以认定的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

    A.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原则有效
    B.仲裁庭对案件管辖权作出决定应有仲裁委员会的授权
    C.仲裁庭对乙公司的申请应予以驳回,继续审理案件
    D.乙公司应向天津市中级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程序,《仲裁法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因此,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的机构是仲裁委员会而不是仲裁庭,仲裁庭作决定须有仲裁委员会的授权。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根据《仲裁法》第20条可知,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本案中,乙公司是在仲裁庭主持首次开庭的答辩阶段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予驳回。所以,c选项说法正确。《仲裁法解释》第12条第l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

  • 第5题:

    根据仲裁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为无效或失效的有?

    A.甲、乙两公司签订了包含仲裁条款的买卖合同,此后合同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因原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解决”
    B.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C.北京甲公司与南京乙公司在游戏软件开发协议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北京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D.丙公司与丁公司在加工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签订后,因丙公司发生分立,双方协商解除该加工合同

    答案:A,B,C
    解析:
    根据仲裁法理论,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后,如果以书面形式改变争议解决方式,则意味着放弃原有仲裁协议,则原仲裁协议失去效力,因此,选项A是仲裁协议的失效情形。根据《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因此,选项B属于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仲裁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选项C所约定的北京存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机构,因此,选项C属于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仲裁法》第1 9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因此,选项D中的仲裁协议继续有效。故本题的答案是选项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