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李某系甲县农民,常年在乙县打工,某年李某在乘火车自乙县返家途中,于丙市境内被乘警查获其行李中有炸药、雷管等物品,遂被带下火车。随后,丙市铁路公安分局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李某不服,欲起诉,则他可以向(  )起诉。A.甲县的人民法院 B.乙县的人民法院 C.丙市的人民法院 D.丙市铁路运输法院

题目
李某系甲县农民,常年在乙县打工,某年李某在乘火车自乙县返家途中,于丙市境内被乘警查获其行李中有炸药、雷管等物品,遂被带下火车。随后,丙市铁路公安分局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李某不服,欲起诉,则他可以向(  )起诉。

A.甲县的人民法院
B.乙县的人民法院
C.丙市的人民法院
D.丙市铁路运输法院

相似考题
更多“李某系甲县农民,常年在乙县打工,某年李某在乘火车自乙县返家途中,于丙市境内被乘警查获其行李中有炸药、雷管等物品,遂被带下火车。随后,丙市铁路公安分局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李某不服,欲起诉,则他可以向(  )起诉。A.甲县的人民法院 B.乙县的人民法院 C.丙市的人民法院 D.丙市铁路运输法院”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户籍所在地为甲市乙县,张某去丙县看望好友李某,并在该李某家居住数日,后张某被诊治感染了甲流,丙县卫生局将张某在丁县医院强制隔离了10天。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县和丁县法院对本案均具有管辖权

    B.丙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张某分别向乙县和丁县法院提起诉讼,则有先立案的法院受理本案

    D.张某直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院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
    82.【答案】AB 【考点】行政诉讼管辖【解析】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强制隔离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原告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同时按照《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的解释,“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此外,按照级别管辖的原则,本案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所以本案中,乙:丙、丁三县法院具有管辖权,A、B选项均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0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一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是由最先受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而不是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决定自己审理;(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有3种选择权,D选项的提法只是其中一种,过于绝对了,所以予以排除。

  • 第2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裁定中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哪一人民法院审理?(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B.乙县人民法院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D.丁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对于地域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第3题:

    在一次由甲省乙市丙县卫生局与质监局合展开的联合市场整顿行动中,李某被停业整顿,李某表示不服,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

    A.李某可向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李某可向乙市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

    C.李某可向乙市质监局申请行政复议

    D.李某可向甲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参考答案:BCD

  • 第4题:

    甲县的李某与乙县的张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合同,将李某位于丁县的商品房卖给张某。后李某反悔,打电话告诉张某已将该住房卖给他人并且已经过户,张某想追究李某的法律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A、甲县

    B、乙县

    C、丙县

    D、丁县


    参考答案:A

  • 第5题:

    丙县公安局因李某赌博,对其处以300元的罚款。李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为()。

    A.丙县公安局
    B.丙县人民法院
    C.丙县司法局
    D.丙县人民政府

    答案: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D项为丙县公安局的本级人民政府,故选D。

  • 第6题:

    李某到甲县人社局申请退休,甲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王某经审核作出不予退休的决定,李某不服该决定向乙市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乙市人社局维持原决定。李某向法院起诉,下列为本案被告的是()。

    • A、王某
    • B、王某和甲县人社局
    • C、甲县人社局和乙市人社局
    • D、王某、甲县人社局和乙市人社局

    正确答案:C

  • 第7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 A、甲县人民法院
    • B、乙县人民法院
    • C、丁县人民法院
    • D、丙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在一次由甲省乙市丙县卫生局与质监局合展开的联合市场整顿行动中,李某被停业整顿,李某表示不服,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可向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B、李某可向乙市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
    • C、李某可向乙市质监局申请行政复议
    • D、李某可向甲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李某对其所在地甲省乙市丙县的工商局的罚款行为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李某可向()申请行政复议。

    • A、甲省人民政府
    • B、乙市人民政府
    • C、丙县人民政府
    • D、乙市工商局

    正确答案:C,D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中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
    A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

    乙县人民法院

    C

    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D

    丁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对于地区管辖,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第11题:

    多选题
    吉林省丙市甲县某工厂排出的工业废水流向乙县,污染乙县农民王某承包的农田、鱼塘,造成农作物和鱼的死亡,王某可向()起诉。
    A

    甲县人民法院

    B

    乙县人民法院

    C

    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D

    由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住所地在甲县的张某在乙县出差期间,被住所地在丙县的李某驾车不慎剐伤。张某拟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甲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

    乙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

    丙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

    甲县、乙县和丙县的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吉林省丙市甲县某工厂排出的工业废水流向乙县,污染乙县农民王某承包的农田、鱼塘,造成农作物和鱼的死亡,王某可向()起诉。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D.由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管辖法院


    参考答案:A, B

  • 第14题:

    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甲县国税局处以45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于2003年8月4日依法向乙市国税局(位于该市丙区)申请复议,乙市国税局于9月18日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仍不服,分别向丙区人民法院和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丙区人民法院于9月23日收到起诉状,甲县人民法院于9月26日收到起诉状。本案中 ( )。

    A.甲县国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B.乙市国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C.甲县国税局是被告,由甲县人民法院管辖

    D.乙县国税局是被告,由甲县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李某对其所在地甲省乙市丙县的工商局的罚款行为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李某可向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

    A.甲省人民政府

    B.乙市人民政府

    C.丙县人民政府

    D.乙市工商局


    参考答案:CD

  • 第16题:

    甲市的汪某,一年前因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搬去乙市朋友家住,并在乙市打工。打工期间,与同事李某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造成李某重伤,因此被判有期徒刑7年,于丙市监狱服刑。在汪某服刑期间,其户口在丁市的妻子欲起诉与其离婚,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的地域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本题中考查的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的地域管辖,而与是否离婚之诉无关。因此本题答案为D。

  • 第17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中 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D. 丁县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对于地区管辖,《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 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 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 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 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理。

  • 第18题:

    住所地在甲县的张某在乙县出差期间,被住所地在丙县的李某驾车不慎剐伤。张某拟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B、乙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C、丙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D、甲县、乙县和丙县的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C

  • 第19题:

    吉林省丙市甲县某工厂排出的工业废水流向乙县,污染乙县农民王某承包的农田、鱼塘,造成农作物和鱼的死亡,王某可向()起诉。

    • A、甲县人民法院
    • B、乙县人民法院
    • 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 D、由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A,B

  • 第20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到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应当由()进行审判。

    • A、甲县人民法院
    • B、乙县人民法院
    • C、丁县人民法院
    • D、丙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居住在甲市乙县的张某在丙县将居住在甲市丁县的李某打伤,应由 下列哪一机关实施处罚

    • A、甲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
    • B、乙县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
    • C、丁县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
    • D、丙县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A

    甲县人民法院

    B

    乙县人民法院

    C

    丁县人民法院

    D

    丙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林某不服甲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甲县人民法院逾期未立案也未裁定不予立案。林某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林某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  )
    A

    自己立案并审理

    B

    指定甲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C

    指定乙市丙县法院立案、审理

    D

    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自己立案并审理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BC三项,《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因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自己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乙市除甲县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D项,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己立案并审理或者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不需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