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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面试热点:郑州一医院遭强拆,六具病人遗体被掩埋面试热点相关背景1月7日上午,位于郑州市江山路的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遭遇一伙身着迷彩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拆迁,当时医院放射科医生和病人差点被埋。医院价值400万的数字胃肠机被损坏,医院太平间也被推平,六具病人遗体被掩埋。郑州市惠济区政府通报称,已成立调查组。

题目
2016年面试热点:郑州一医院遭强拆,六具病人遗体被掩埋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1月7日上午,位于郑州市江山路的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遭遇一伙身着迷彩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拆迁,当时医院放射科医生和病人差点被埋。医院价值400万的数字胃肠机被损坏,医院太平间也被推平,六具病人遗体被掩埋。郑州市惠济区政府通报称,已成立调查组。


相似考题

3.给定资料:2016年6月30日凌晨,S市一处民宅遭开发商雇人强拆,正在睡觉的老人、小孩和妇女被拖出暴打,致3人多处受伤。遭强拆的房主儿子白先生说:“嫂子当时只穿着内衣裤,侄子光着身子,嫂子央求想穿好衣服,但遭到拒绝。”7月7日,C村村民发帖称,自家三层房屋于6月16日遭到强拆,60岁的母亲失踪,寻找20多天未果后,7日上午7点多,他们请来挖掘机,在废墟中找到了老人的遗体。如今,强拆已是个被说烂了、公众也陷入审丑疲劳的话题,很多强拆事件“冒”出后,很多人已“累觉不‘谈”’;而媒体也在重复查证、追问、批判的路数中,强化着在某些强拆乱象上的言说无力感。很多时候,比悲剧更让人悲痛的,就是“理都懂,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全社会都知道那些不合法定程序的强拆违法,可违法强拆依旧在上演,很多人依旧愤怒或无语,而恶性强拆事件何时能绝迹,又是无解之问。期望法规完善,摁下拆迁乱象的“一键清除”按钮,让其彻底消失,自然并不现实。但在法治语境下,在违法强拆发生后将其迅速导入法治化解决程序,对击穿底线的“非法治”行为保持零容忍底线,应是起码的法治践行动作。可在上述两起强拆事件中,恶劣的不只是强拆本身,更是有些底线也不见了。60岁老人被埋废墟,无疑是对“强拆之恶”的泣血指控——将村民强行拖出屋外、将其房子夷为平地,以常见的黑恶底色为违法强拆之恶做了注解,而一条人命说没就没,则是强拆无人性的自我指证。在S市的这起强拆中,拆迁者对妇孺老人都能痛下毒手,就连女房主穿好衣服的诉求都吝于满足,这何止是对公民物权的铲除,更是对其尊严的“强拆”,而合法拆迁程序的全线失守,也与这种肆无忌惮形成了“逻辑闭环”。每一起违法强拆,都是在给法治社会建设“挖坑”“埋雷”。上文提到的这两起骇人听闻的强拆事件,看似只是个案,但在舆论对“带血”强拆极度敏感的当下,其负面影响必然溢出个案,公众难免会将其归并到拆迁乱象集束中被打包解读,拆迁者的肆无忌惮在舆论视野中也会跟法治气候扯上边。它对法治和权利的践踏,亦会成为法治在某些地方悬空的鉴证。强拆者“挖坑”,据法调查、依法追责就是“填坑”。可这两起强拆事件中,有些不作为跟强拆遥相呼应:如事发地警方都不立案,哪怕强拆方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等;案中还穿插着地方政府的身影……这更大地挫伤着人们对法治的信心。“给定资料”提到“理都懂,然而并没有什么用”,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要求:理解准确,内容全面。不超过200字。

更多“2016年面试热点:郑州一医院遭强拆,六具病人遗体被掩埋 ”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6年面试热点:十万人滞留广州火车站如何舒缓春运压力


    答案:
    解析:
    晚点发生了、滞留出现了,救急肯定是当务之急。如何设计更好的进站路线,如何进一步缩减程序流程,如何更好地改进站内空间布局,提高管理效率,都是需要回答好的问题。

      广州火车站,可以说是春运的一个“地标”。据报道,2016年春运的返乡高峰中,受连日暴雨和设备故障等因素影响,广州火车站再次遭遇挑战,最高峰时超过10万旅客滞留广场及周边地区。

      广州是春运的“关键点”,而广州火车站无疑就是“压力点”。2008年南方冰灾时,广州站曾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人群将晕倒的女孩托举而出的画面,可谓中国春运的代表性场景。去年春运期间,广州火车站日均发送乘客超过百万人,这么巨大的客流量,无论哪个环节稍有差池,就难免出状况。

      这些年来,春运发送人次虽然不断增多,紧张状况却在不断缓解。高铁运能大大提升,航空分散更多旅客,私家车出行也越发普遍。交通运输是一个系统,火车站只是一个“终端”,几乎所有的问题,最终都会反映在车站。广州火车站的大面积旅客滞留仍然让人看到,影响春运的因素如此之多,仍需不断舒缓春运的“压力点”,让回家的路更顺畅。

      晚点发生了、滞留出现了,救急肯定是当务之急,火车站能做的工作很多。从改变列车值乘人员作业流程,到呼吁乘客不要盲目提前候车,再到增开列车替换晚点较多的车次,相信从来就不缺考验的广铁集团,应能处理好这些状况。长期来看,如何设计更好的进站路线,如何进一步缩减程序流程,如何更好地改进站内空间布局,提高管理效率,都是需要回答好的问题。毕竟,谁也不能保证春运期间总是风和日丽。

      去过广州火车站的人都知道,这个有着40多年历史的老站,候车厅相对比较狭小。数据显示,广州火车站站内11个候车室及大厅同一时段仅能容纳2.3万人,车站广场搭建的16个临时雨棚同一时段仅能容纳2万人。而因为在城市中心区,改造扩容的难度也很大。从这个角度看,如何随着城市的发展,规划和处置好火车站这样的交通枢纽,确实也是应该考虑的事。

      应该说,在应对春运上,技术手段大大进步了。今年,各地纷纷发布春运“大数据”,这样的数据不仅是事实记录,更不仅是成绩展示,而应该成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参考。哪些道路上车辆多、哪个方向乘客多、哪些车站候车者多,在数据支撑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资源调配、预案管理,相信能更好地防患于未然。同样,实时监控的录像、方便快捷的网络,都是可资利用减轻压力的手段。

      一头牵绊着最广大的乡土中国,一头则深入最轰隆的世界工厂,广州火车站可说是当代中国从“固态社会”向“液态社会”转变的符号。相信未来,随着更方便快捷的春运和更科学高效的管理,这座火车站或将成为“发达中国”“现代中国”的象征。

  • 第2题:

    2016年面试热点:见义勇为防卫过当将其判刑引发热议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2013年7月,广西男子曾某路遇女子遭飞车抢夺,与他人共同围堵抢匪。在阻止抢匪逃脱过程中,曾某失手将其打伤致死。近日,南宁市良庆区法院认定曾某防卫过当,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赔偿死者家属共计两万余元。

      路遇陌生女子遭飞车抢夺,南宁市良庆区一男子曾某奋起直追,和其他热心群众一起将作案者围住。因对方采用暴力手段试图逃脱,曾某失手将抢夺嫌疑人打伤致死。12月24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认定曾某防卫过当,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该事件在当地传开后,引发热议。(12月27日《中国日报》)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金泽刚:当公民勇敢地实施制止他人不法侵害的行为时,其见义勇为之举就具有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性质。不过,我国刑法也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在广西这起案件中,飞车抢夺是一种抢劫行为,而且曾某捡起竹棍击打抢匪头部的行为,发生在抢匪拿出针筒对抗众人,企图逃脱的情况下。此情此景,对曾某的行为是适用防卫过当还是适用“无限防卫权”,值得探讨。但无论如何,对曾某见义勇为的行为,法律上无疑应做肯定评价。见义勇为多发生于紧急危难时刻,对于救助方式以及行为限度难以精准把握。因此,一些国家对见义勇为造成意外损害的,规定可以免责。见义勇为行为客观上弥补了国家对于公民权利保护的疏漏,从这一角度来说,国家也应当为见义勇为行为提供保障,消除其后顾之忧,包括容忍见义勇为者的失当行为。

      @人民网蒋萌:面对歹徒挥舞凶器、在“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危急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适度而不过度防卫,既要制服歹徒还不伤其性命,这是连受过专业训练、配有武器的警察都未必能搞定的,对并无擒拿格斗经验、慌乱中顺手抄家伙自卫的普通人更是难上难。因而,以犯罪嫌疑人也有合法权利为名,要求受害人或见义勇为者适度出手,难免遭遇“纸上谈兵”质疑。对失手打死歹徒的受害人或见义勇为者处以刑罚,也时常引起争议。站在司法的角度,强调正当防卫是为了避免过犹不及。站在社会抑恶扬善的角度,对见义勇为者给予刑罚,是否也涉嫌过犹不及?在社会道德出现滑坡的背景下,见义勇为既要面临个人安危受到严重威胁,还要考虑过度防卫将接受司法惩处,人们不禁要问:“腹背受敌”如何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获得人性化地对待,司法没有理由不积极保护、充分体谅见义勇为者。

      @北京晨报张西流:司法机关非但不认定其行为是见义勇为,反而以防卫过当将其判刑,还要承担赔偿义务,这也许让曾某感到“很受伤”。然而,审理此案的法官却认为,法律和道德在鼓励公民见义勇为的同时,也应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言下之意,曾某因失手打死抢夺嫌疑人被判刑,一点也不冤。

      我们的法律与制度,既要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权益保障,也要给见义勇为设定一个边界,以此规避人们在见义勇为中采取极端行为;见义勇为也应彰显生命至上的原则,释放出人性的温情。可见,人们在见义勇为过程中,也应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伤害。就拿本案来说吧,我们支持曾某见义勇为,主动参与围堵抢夺嫌疑人行动;但我们不提倡其以暴制暴,甚至失手将抢夺嫌疑人打死。毕竟,生命最重要,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尊重和敬畏,犯罪嫌疑人的生命也不例外,同样值得尊重。退一步讲,即便是其犯了死罪,也该由司法机关去进行公正的审判,其他社会个体,不能借见义勇为之名,去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因此,见义勇为也要把握一个度,不能越位,更不能漠视和践踏生命。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应给见义勇为设定一个法律边界,去规范见义勇为行为,使见义勇为者变得更理性,既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又要避免伤害到他人;更重要的是,尊重和敬畏他人的生命。否则,以伤害他人、甚至剥夺他人生命为代价的见义勇为,我们宁可不要。

      @河南法制报董景娅:当然,或许有些人会问,当事人是在做好事,而且目的是制止犯罪,即便打死劫匪也纯属意外,如果因此获刑,今后遇到类似现象,谁还敢挺身而出?其实不然,法律的惩治和保障功能是相统一的,尽管见义勇为多发生于紧急危难时刻,对于救助方式以及行为限度,普通人确实难以精准把握,尽管对某些案例作出有罪判定在情感上不好接受,但正当防卫一旦被滥用,只会导致以暴制暴,最后“抓小偷可以直接将其打死”,造成社会混乱。

      法不容情而又有情,对于特定场合下的防卫过当,法律在明确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提出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既是对见义勇为的一种鼓励,也是对犯罪嫌疑人正当权益的一种保护。抢劫固然可恨,但应当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如果打击犯罪允许不择手段,人人都能宣布和执行“死刑”,无疑是法律的倒退,势必将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有专家建议称,我国法律应当对见义勇为这一善举给予更多的保障与激励,为见义勇为行为提供某种制度和法律上的保障,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网友hu_winner:面对歹徒挥舞凶器、在“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危急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适度而不过度防卫,既要制服歹徒还不伤其性命,这是连受过专业训练、配有武器的警察都未必能搞定的,对并无擒拿格斗经验、慌乱中顺手抄家伙自卫的普通人更是难上难。在广西这起案件中,飞车抢夺是一种抢劫行为,而且曾某捡起竹棍击打抢匪头部的行为,发生在抢匪拿出针筒对抗众人,企图逃脱的情况下。此情此景,对曾某的行为是适用防卫过当还是适用“无限防卫权”,值得探讨。

      站在司法的角度,强调正当防卫是为了避免过犹不及。站在社会抑恶扬善的角度,对见义勇为者给予刑罚,是否也涉嫌过犹不及?在社会道德出现滑坡的背景下,见义勇为既要面临个人安危受到严重威胁,还要考虑过度防卫将接受司法惩处,人们不禁要问:“腹背受敌”如何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获得人性化地对待,司法没有理由不积极保护、充分体谅见义勇为者。见义勇为行为客观上弥补了国家对于公民权利保护的疏漏,从这一角度来说,国家也应当为见义勇为行为提供保障,消除其后顾之忧,包括容忍见义勇为者的失当行为。

      见义勇为本是好事,但是却在围堵小偷的过程中,将其打伤致死,最终被判刑,这样的结果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那么,曾某到底是该奖还是该罚?为什么司法机关非但不认定其行为是见义勇为,反而以防卫过当将其判刑,还要承担赔偿义务?

      面对众多疑问,我们首先来科普一下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概念,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所谓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就本案而言,曾某见义勇为导致犯罪嫌疑人黄某死亡,已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这件事情也警示我们,见义勇为也要把握一个度,不能越位,更不能漠视和践踏生命。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需要对见义勇为者进行表彰,以示鼓励。而且即使曾某获刑,对其见义勇的奖赏与他防卫过当获刑也并不矛盾,不能因为他获刑了就否认其见义勇为的事实,这就是一分为二看待问题,是两点论,不可或缺。同时,社会需要有更多见义勇为的人,见义勇为者也需要这样的鼓励。再说,其防卫过当已经受到法律惩罚,已经起到了警示见义勇为不能防卫过当的作用,不会产生鼓励防卫过当的见义勇为后果,无须多虑。

  • 第3题:

    2016年面试热点:女子北京看病怒斥黄牛视频在网上热传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近日,一段“女子北京看病怒斥黄牛”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一女子在广安门医院大厅怒斥黄牛将300元的挂号炒到4500元,称医院与黄牛里应外合,害得她从外地赶来排了一天队都没挂到号。此事发生在上周二,并且该女子已经得到了医生的诊治。26日,广安门医院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经医院初步调查,此次事件无保安参与倒号的行为及证据。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京华时报杨耕身:理性而言,医院当然不愿意把脏水泼在自己身上,而任何事情又不能单凭经验与想象,那就需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了。虽然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但谁能保证警方的调查能够真正深入,又有谁能保证黄牛与内鬼们不会建立攻守同盟,死扛不说?所以一切仍然难以预料,而结果也就很可能仍旧故我:仍然一号难挂,仍然黄牛遍地;医患双方仍然互不信任,黄牛则仍在两者之间游刃有余。从这个角度说,我宁愿相信医院与患者一样,都是黄牛的受害者。

      真相并不是“没有勾结就没有黄牛”,而是“没有资源紧缺就没有黄牛泛滥”。黄牛的出现,只是因为挂号成为了一种相对紧缺的资源。这个时候,其实不论有没有勾结,黄牛都会出现在那里。黄牛的猖獗,病根仍在医疗资源的过度集中,以及专家资源的高度稀缺。说来说去,这还是一个医疗资源均衡配置及合理利用的老话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黄牛”就仍将是我们所有人都必须承受的。

      @新华每日电讯刘晶瑶:真正给“号贩子”撑腰的,一则是挂号流程上存在的技术性漏洞,二则是惩处方式上的法律漏洞。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全国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均,分级诊疗制度尚未普及,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医院成了“全国看病中心”,无论病情轻重,患者都迷信到“大医院”就诊,过度医疗也造成了大医院“一号难求”的现状,变异成滋生“号贩子”的土壤。

      个别医院内部确实存在人情诊疗的现象,但因此把“号贩子”的猖獗全部归因于医院并不客观。要想彻底打掉“号贩子”的饭碗,还需要从上述三个方面逐一入手,各个击破。堵住技术漏洞,让实名制就医“名副其实”;及时修法,让倒卖医院号源者入刑,增强法律威慑力;推广分级诊疗制度,均衡优质医疗资源,让更多的患者无须千里奔赴“北上广深”才能就医。

      @人民网秦川: “黄牛党”是医院健康发展的一大毒瘤,他们灰色化生存,被打击一次就沉寂一会,但是转眼就死灰复燃,最大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而获利甚高,且有形危害不足但对社会和患者的无形危害巨大,因而长期以来就不是警方关注的重点,或者视为“小问题”。据业内人士介绍,长期、大量倒卖号源是扰乱医疗秩序、破坏公平的违法行为,可以按照非法经营罪判处刑罚。但从各地实践看,大多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认定。如果只是把他们驱逐走,或者逮住后罚点款,顶多拘留几天,而不动用刑法,恐怕就难有震慑效果。

      名专家的号就那么多,“黄牛”挂上了,就是鸠占鹊巢,患者要想看专家就不得不去花高价买。问题是,对于那些为医疗费所困的患者而言,再承担高额的买号费,岂非雪上加霜?视频中的那名女子慨叹“我回家死道上了,那这社会真没希望了”,虽有点情绪化,但足以说明“黄牛党”的嚣张对人们正常求医秩序的扰乱性和破坏力,以及由此对病人产生的不可预知性的可怕恶果。

    解析:其实,屡禁不绝的“号贩子”不仅严重侵害了患者的权益,更扰乱了医院正常的问诊秩序,让院方和医生都不堪其扰,从某种程度上说,医院也是受害者。而号贩子群体之所以长期存在且屡禁不止,多数人认为是号贩子与医院内部人员勾结。其实,这都是普通民众的猜测,并没有实际的证据,但是,视频里女子所经受的200元挂号票被炒到4500元的事是真真切切的。

      其实,归根结底,对黄牛现象的治理,不仅是医疗资源的过度集中,以及专家资源的高度稀缺,也是法律规定的缺位,造成了“号贩子”钻了“无法可管”的漏洞,所以,根治“黄牛党”,根本举措就是要完善我国的基础设施的提供和公共资源的供给机制,莫要让核心资源过分集中,只有如此才能防止“黄牛党”的猖獗。

      女孩“怒斥黄牛”视频的真相还在进一步调查,希望有关部门对“黄牛党”依法严厉打击。如果不解决掉“黄牛党”这一奇葩,医患矛盾就不可能真正消除。其次,还要建立起监督机制,对医护人员、医院保安、票贩子等进行切实有力的监管,防止不法分子沆瀣一气、甚至官商勾结。

  • 第4题:

    2016年面试热点:六旬老汉性侵多名幼女长达几年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辽宁铁岭六旬老汉杜某贵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不仅涉嫌强奸同村妇女,而且性侵多名幼女。被强奸的妇女将保留的精斑等证据交给当地公安,警察却说“证据不足”。去年7月杜某贵终于被抓,半年后警方仍表示:案件仍在侦查中。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才让多吉:1994年7月,7岁的梅根在美国新泽西州汉密尔顿镇的家门口玩耍时,被邻居杰西骗到家中强奸并勒死。杰西之前有两次猥亵儿童罪被判刑的前科,刚刑满释放搬到汉密尔顿镇的杰西,没有人知道他的底细。梅根事件震惊了整个新泽西州,人们认为如果大家知道杰西的案底,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在梅根被害89天之后,新泽西州长签署了美国第一个“梅根法案”,强制居住在新泽西州内刑满释放的性罪犯向州警察登记。1996年5月,克林顿总统签署了联邦“梅根法案”,要求全美在互联网上公开刑满释放性罪犯分子的出生日期、近期照片、身高、体重、住址、驾照号码、驾驶车辆等所有信息,并且留蓄胡须和改变容貌都必须向警察报备。在华盛顿州,如果释放的性罪犯搬迁,警察会挨家挨户打电话通知居民罪犯的姓名和住址。可是,在我们这里,即便是法院判决后认罪的性侵儿童罪犯,媒体报道时居然也采用匿名。是我们更注重保护犯罪分子隐私权吗?我还见过某次电视新闻报道中还给性侵儿童的恶棍打了马赛克,在这些“虚伪”的背后,我分明看到对儿童权利的漠视。对于某些键盘族和公益人士,如果你们坚持认为女童普及性知识和发“防狼水”是防止性侵的主要方式,我只能说,你根本不爱孩子。我是认真的。爱孩子,爱同类,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

      @人民网蒋萌:曾经的“有罪推定”导致了一些恶性的屈打成招,一些冤案后来的昭雪令社会震惊并反思。所以,当下的法治强调“疑罪从无”,定案必须以有效的证据链条作为依据;否则,有嫌疑缺证据还是会被认为无罪。显然,当下的法治理念更人性化,也是社会进步的一大标志。但也须指出,如果对犯罪嫌疑人过度从宽,可能加剧对社会的潜在危害。在“疑罪从无”的辩驳下,执法者的不作为会不会也被轻描淡写地带过?说到底,在包括司法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都处于改革的进程中,什么是到位而不越位,什么是补位而不缺位,什么是对位而不错位,其中的“度”的把握十分关键。如果“度”的问题掌握不好,好的初衷也可能走向消极的反面。在隐私保护的问题上,如今也存在过犹不及。尤其是对性侵害类罪犯,有关犯罪事实算“隐私”吗?如果将切实的罪行归入“隐私”范畴,又将公众的知情权与自我防范权置于何处?

      @南方都市报:保护儿童是人类文明传承的重中之重。无论是遭遇灾难还是分享欢乐,大家都会强调儿童与妇女优先。全世界大部分文明国家都严格遵守的“国家亲权”原则,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保护儿童首先是政府的职责。

      法律制度的残缺,行政和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以及缺乏儿童权利最大化的社会共识,是导致未成年人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而且在我们这里,即便是法院判决后认罪的性侵儿童罪犯,媒体报道时居然也采用匿名。是我们更注重保护犯罪分子隐私权吗?我还见过某次电视新闻报道中还给性侵儿童的恶棍打了马赛克,在这些“虚伪”的背后,我分明看到对儿童权利的漠视。

      近年来,未成年被性侵的新闻屡见报端,也让我们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统计显示,我国现有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3.67亿,占到总人口的28%。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对家庭,乃至社会负责的表现,让每个儿童免于侵害(不只是性侵害),更是我们成人责无旁贷的义务;让孩子安全、有尊严地长大成人,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而在现实中,很多人对于受害者不是同情,而是指指点点,影响其正常生活,这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这种伤害,除了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后果,也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对于危害他们健康的违法分子,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惩,不能找各种借口推脱,导致更多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而且对于有侵害未成年人案例的人员,一定要做到提醒与监督,这样是对孩子的保护,也是法制社会所必须的。

  • 第5题:

    目前外场2.00版本中CS类业务的Pre-emption Vulnerability属性为pre-emptable时可以被强拆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本讲认为,本讲拆迁案例中的房屋之所以没有被强拆的原因是媒体监督的介入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桥台及明渠被土掩埋部分()防水层。


    正确答案:不做

  • 第8题:

    生长在水中或水边的动植物的遗体是最容易被保存下来的,因为保存动植物遗体的必要条件是快速掩埋,而在淤泥不断淤积的海洋、河流乃至湖泊中,动植物的遗体以及其他东西能够被快速掩埋。这段话主要支持了这样一种观点,即()。

    • A、动植物遗体很容易在淤泥不断淤积的海洋、河流乃至湖泊中保存下来
    • B、只有生长在水中或水边的动植物的遗体才能被保存下来
    • C、淤泥不断淤积的海洋、河流乃至湖泊是保存动植物遗体的最佳环境
    • D、只要被快速掩埋,动植物遗体就能被保存

    正确答案:A

  • 第9题:

    郑州市中医院位于桐柏路。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医院内感染?(  )
    A

    病人被同住院病人感染

    B

    探视者被病人感染

    C

    医护人员被病人感染

    D

    医护人员被医院污染物品感染

    E

    病人在住院前被感染


    正确答案: 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快速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问题是()
    A

    绿化环境

    B

    强拆、拆迁

    C

    素质提高

    D

    道路的整改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遗体被燃烧充分的必要条件就是()、()、()。

    正确答案: 温度,氧气,着火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6年面试热点:母亲地铁哺乳幼儿遭拍引发热议,你怎么看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一位母亲在北京地铁上哺乳被拍照发到微博,并被“北京往事网站”官微批为“裸露性器官”,引发争议。11月30日,当事母亲称此事已对其生活造成困扰,其丈夫准备打官司维权。拍照博主在被网友声讨后终于道歉:“我应该理解那位妈妈的行为,再次说声对不起。”对于母亲北京地铁哺乳幼儿遭拍,并被上传网络评价,引发网友批驳热议,你怎么看?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近日,一位母亲在北京地铁上给婴儿哺乳,被一名网友拍下并传播到微博上,作出评议,引发网友热议,在这网络信息化的时代,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各方评论。对于这件事情我们不仅要有感性的热议,也要有理性思考。

      我们来看这位发布者和转载者,如果是倡导随手拍,杜绝不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我们认为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虽然我们对不文明行为有不同认知,做出不同行为。但是在实际的措辞和做法上我们认为是有失妥当的:一是微博发布者和转载者缺乏基本生活常识;二是微博内容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三是微博上的照片未经任何技术处理,侵犯了哺乳母亲的肖像权和个人隐私。

      大多数的网友都在网上批驳发布者,声援这位母亲,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发布者和转载者删除微博,给当事人面对这次事件的勇气。我们见到这次网络传递满满的正能量。唤起社会对妇女哺乳权的尊重,也在维护一个母亲和孩子在享有公共资源环境的权利。

      当然,在感性的评议后我们不仅要深入的理性思考下,这不仅是生活当中个例,妇女公共场合哺乳尴尬现象,我们需要如何解决。这不仅需要给予更多理解,还需要当前的公共管理部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这样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首先,在当今社会,我们人与人之间应该构建善意的“公共空间”。给有需要的人以帮助。正如事件中需要哺乳幼儿的母亲,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包容、尊重。关爱母婴问题的同理心就显得更为重要。我们可以转移视线、背对着、用自己的身子来为哺乳妈妈遮挡,给妈妈和宝宝营造一个相对私密的环境。

      其次,公共管理部门应该对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加大建设哺乳室,哺乳坐席力度。完善公共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尤其是我们单独开放二孩政策之后,对于我们教育、公共资源建设都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再次,当前我国进行依法治国,应该进行完善妇女当众哺乳的法律,给女性哺乳以法律保护。而不是按照“法无禁止即允许”的原则。现在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是,支持母亲当众哺乳,我国没有明确对此进行立法,仅是默认这一点的,多少有些不足。

      最后,在微博、微信勃兴的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记者”。我们个人应该树立正确价值观,谨言慎行,不对他人造成困扰,坚守法律底线,共建和谐绿色网络环境。

      我相信,只有这样,解决人民所需,百姓才有幸福感,我们才能构建好我们的和谐文明社会,国家才能实现中国梦。

  • 第14题:

    2016年面试热点:动车15元盒饭“藏着卖”引发乘客不满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吃不起,一个盒饭三四十;喝不起,买瓶水要5块起!”最近,一则吐槽动车上盒饭贵的帖子,被福建泉州网友狂转。帖子除吐槽外,还透露一个很少人知道的事:动车上有15元盒饭!为求证这件事,记者特地搭了两趟动车,往返泉州、厦门之间,用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终于吃上了这顿物美价廉的15元高铁套餐。(1月12日东南网)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钱江晚报:乘客不到饿急了不吃,和乘务员不被逼急了不给15元的盒饭,这二者的差距,就是消费者的需求与铁路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之间的差距。很显然,作为服务项目之一,高铁、动车上所提供的盒饭,不只和它的价格不匹配,也与其应有的服务水准不相称。说到这,就不能不提台湾铁路盒饭和日本铁路盒饭。这两种盒饭产品,不用靠文字,只要上图,就能把大陆高铁、动车盒饭打趴下。不幸的是,今天高铁已成为中国“走出去”的拳头产品,出口欧洲、东南亚、南美等国家和地区,但要说管理与服务,依然是铁路运营的短板。为什么内地有些城市的地铁项目要请香港地铁管理公司来合资运营,就在于人家有先进的管理服务经验。

      大陆铁路发展到今天实为不易,但要更上层楼,必须引入先进管理经验,改革运营体制机制,在服务上有彻底改变和提升。那时候,我们才能不只输出技术和设施,还能依靠先进管理经验去打开更广阔市场空间。若像现在这样,连卖盒饭都要依托自身垄断地位获取暴利,而做不到物美价廉,让乘客满意,哪怕“铁路”后面已加上“公司”二字,那也还是一个非市场化实体。

      @北京青年报:有人说,中国乘客一般不喜欢在火车上点餐,所以只能靠“高价少卖”来获得盈利。如此逻辑,其实恰好把两者之间的关系搞反了——其实正是因为长期以来的服务质量不佳,才导致了多数乘客被迫养成了“不消费”的习惯。事实上,好的市场服务提供者,就是应该能够引导消费,并重塑市场的消费习惯和选择。

      一边是铁路市场化大幕逐步开启,伴之以高铁为代表的硬件设施明显提升,另一边却还是火车上低价盒饭“躲猫猫”,消费者还在为火车上的一份盒饭而烦恼,这样的市场化远非全面彻底。随着乘客的要求越来越高,那种仍寄望于靠封闭的市场形态来赢得“差价”的所谓“市场化”路子,注定愈发难以为继。在推进市场化的过程中,铁路部门理应把乘客的乘车体验放在一个更加优先的改革序列来加以重视,乘客的“获得感”强了,市场化改革才真正算开掘了源头活水。

      @湖北日报:路运输部门给车上的餐饮制定出不同等级的价格,但实际上只销售高价盒饭,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不同等级商品的权利。此外,若铁路运输部门为追求利益抬高商品价格,使其远远超过了成本价,则有违市场交易中的公平交易原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正如华东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龚秀全所言,要根治火车上高价餐食的问题,就必须打破餐饮经营的垄断格局,推进餐饮经营的多元化,引入企业竞争机制。如火车上的餐食供应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给民营企业去做,铁道部门和餐饮供应相脱离,从中起到监督作用,确保供餐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定价,并依据餐食质量制定不同价格等级。引入竞争机制后,消费者的选择决定企业收益,自然会使餐饮供应企业主动提高餐饮质量,并使价格回到合理水平。

      @荆楚网毛开云: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规定,供应品种多样,有高、中、低不同价位的预包装饮用水、盒饭等旅行饮食品,2元预包装饮用水和15元盒饭不断供。然而,在高铁上,15元盒饭却“藏着卖”,这板子该打谁?首先要打乘务员。本来有15元的盒饭,但乘务员从不主动提及和供应,乘客询问时竟然推荐三四十元价位的盒饭。乘务员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是为乘客服务的,当然该打板子。列车长也该打。乘务员的所做作为,列车长知道吗?对于乘务员的不规范甚至是违规违纪行为,列车长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和教育责任。铁路部门必须打。如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也行,为啥要制定《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乘客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多少也该挨点板子。一来,既然有乘客知道动车上有15元盒饭,你为啥就不知道?二来,记者打破砂锅问到底吃到了15元的盒饭,你为啥就没有这种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

      15元盒饭“藏着卖”,折射的是乘务员服务意识缺失、列车长管理不到位、铁路部门工作不落实和乘客自我维权意识不强,大家都应该该打板子。减少和杜绝15元盒饭“藏着卖”,需要每个人增强服务意识、规矩意识和维权意识。让15元盒饭正大光明地卖,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每一个相关人员都有责任。

      @深圳特区报宁书默: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动车,其服务质量却跟不上运行速度,卖个盒饭还只卖贵的不卖对的,怪不得要被网友狂吐槽了。盒饭可以有贵贱,关键是要明码标价,让旅客有选择的权利。低价盒饭藏着掖着卖,旅客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被侵犯,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同时,此举也与《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中的相关规定相违背。为了多赚几个钱,把铁路部门的形象给抹黑了,真是算了一笔糊涂账。一边是市场规则,一边是行业规范,铁路部门必须沿着它们构成的轨道走,把服务做到位,方能重新赢得旅客的信赖。

      现如今,动车、高铁已经成为很多人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大家都知道,在列车运行期间,列车商品市场相对封闭,乘客无法与外界进行商品交易,从而为铁路方创造了谋利的契机,所以,15元盒饭“藏着卖”也不足为奇。

      不过,据《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规定,供应品种多样,有高、中、低不同价位的预包装饮用水、盒饭等旅行饮食品,2元预包装饮用水和15元盒饭不断供。换言之,动车上的15元盒饭是不断供的,但是为什么乘务员只给乘客提供30元以上的盒饭呢?想必和自身的利益有关,卖贵的总比卖便宜的划算,然而面对乘务员的行为,为什么列车长却毫无反应呢?难道是不知道,我想在封闭的列车上,说他们毫不知情,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也很难不让人怀疑他们之间本身就存在的利益链,这也将导致人们对铁路部门更加不满。

      不得不说,在商品经营市场化的今天,铁路服务应更多考虑乘客的需求,而不是一味以自我为中心,以车谋私。而“藏着卖”的15元盒饭已经曝光,也警示铁路部门的服务理念与服务形式必须做出改变。要更加贴近市场,根据乘客需求的不同,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如此一来,才能在让乘客满意的同时,构建优质的铁路文化。

  • 第15题:

    2016年面试热点:爷爷路口拦车大骂公交司机,孙女道歉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近日,河南郑州一老先生拉着孙女猛拍97路公交车车门,要在路口上车,上车后便对车长破口大骂。但小孙女说的话让车长直掉泪:“爷爷!是你不对!车没进站不能拦门上车!你再这样以后不用来接我!阿姨对不起,是我爷爷不对。”(1月14日《大河报》)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京华时报段思平:这一幕,令人欣慰,也令人惭愧。欣慰的是,小女孩是非分明,敢于指出爷爷的错误。惭愧的是,我也做过为图方便违反文明规则的事儿。在公交“好女孩”和“坏爷爷”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的影子。

      曾经,我们很多人跟“好女孩”一样,明辨是非美丑,坚守道德规矩,抵制不良行为。随着我们长大,逐渐融入社会,我们渐渐发现,有时不守规矩会有更大收益,而风险则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于是,我们逐渐从“好女孩”变成了“坏爷爷”,将利益算计置于道德文明之上,一步步迈向冷漠市侩的利己主义者。小女孩教育爷爷是一种逆向教育,透过这一幕,我们有必要反躬自省:在我们身上,究竟是“坏爷爷”多一点,还是“好女孩”多一点?我们是希望身边“好女孩”更多,还是“坏爷爷”更多?这个问题,值得一问再问。

      @楚天都市报李昌林:文明乘车,爷爷竟不如孙女懂事,让人唏嘘。其实,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双边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说明尊老与爱幼二者不可偏废,敬重与爱护也是相互的,并非天经地义的义务。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为老年人让座,迁就照顾老人,这已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不过,这也养成了某些老年人的定势思维。笔者是一名老人,看到挤公交车的年轻人和背着书包的学生们,总是能感受到他们的不易。他们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找个位子歇口气,即便不让座位,也无大的过错。老年人要将心比心,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儿孙体谅关爱,大可不必倚老卖老甚至蛮横霸道。如果人人都做谦谦君子,长幼互谦让、夫妻互亲爱、邻里互和睦、师生互理解、干群互体谅……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

      @西安晚报斯涵涵:在道德存在危机的现实境况下,一些大人屡屡成为失德的靶心,孩子们的真诚、勇敢、无私就显得如此珍贵。网友们不吝赞美,每一句力挺都是对公德的守护,也是对规则和童心的点赞。

      然而,我们议论此事时,自己是否也有过闯红灯、乱变道等不按交通规则行事的行为?可曾做过许多在孩子眼里不对的事情?当很多人习惯于潜规则,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箴言,或窃喜于“无伤大雅”的小瑕疵,漠视道德与自私自利也便成为劣币驱除良币的自然结果。尊重规则、尊重他人,诚信、担当、文明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元素,也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大人的无礼与失德,居然需要孩子提醒,这应该在我们日渐麻木的神经上深深地刺痛一下,激发我们反思和改变。

      @华西都市报:为人长者,本当率先垂范才是。可现实生活中,许多老年人却扮演了坏榜样。这是因为,知识结构的差异、人生经历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些老年人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特别是对于公共规范、秩序价值,这群人往往缺乏认同。为此求解,当然需要晚辈们“站出来”有所表示了。

      @中山日报:面对报道中的“爷爷”,我们没必要肆意指责,我们要做的是反思,如何给孩子做出“身教”的榜样,如何真正地提高自己的“行动”素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需要教育引导,更需要自觉践行。因为“看齐意识”是每一个人必然的意识,尤其是孩子,他看着大人的一言一行,大人是孩子永远学习的榜样。作为大人,应该对得起“榜样”二字。大人,应该是大道德之人,不能光是大年龄,大身高之大人。“8岁孙女道歉”给大人上了一堂文明课,教育大人要提高自己的素质,要做文明人。

      报道中的小女孩很有主见,很有文明操守,是爷爷学习的榜样,也是所有大人学习的榜样。直接指出爷爷的不对,而且替爷爷道歉,这是一个好孩子,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大人做出了示范。“8岁孙女道歉”给大人上了一堂文明课,教育大人要知错就改,学会道歉。“8岁孙女道歉”给大人上了一堂文明课,这堂课教育我们大人,提升文明素养,我们要学会向孩子学习,回归本真,文明不在年龄大小,谁做得对谁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在小小的公交车上每天都上演着不同的剧目 ,有人因为被挤到而大大出手;也有人因为没有给老人让座而被“扇耳光”;还有人因为车开的快而辱骂司机……而此事件中的8岁小女孩却用自身行为,诠释了牢固的规则意识和对文明和社会公德的遵守,可以说给大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文明课。

      其实,一些成年人在教育孩子讲文明懂礼貌时,有板有眼,而轮到自己践行之际却屡屡犯规,言行不一同样让教育蒙羞。表面上看,这些与个人素质有关,但说到根底在于公共意识的欠缺。无限扩大和强调个人利益,到了与自身利益不直接相关的公共空间,漠视他人感受,重私利而轻公德,这也就不难理解为啥有些人年纪大了,规矩却丢了。

      说到底,提升文明素养,培育公共意识也需要人人参与,希望小孙女的道歉能启发更多的人走上文明之路。

  • 第16题:

    遗体被燃烧充分的必要条件就是()、()、()。


    正确答案:温度;氧气;着火点

  • 第17题:

    一个昏迷病人被送到医院,医生对他进行处理,这种医患关系属()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形成化石要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最好有(),生物的硬体部分(如介壳、骨骼、植物的纤维等)一般由矿物质组成,不易氧化腐蚀,较利于保存形成化石;其次,生物死后,其()迹必须被沉积物迅速掩埋,不致于被其它生物蚕食或因裸露遭氧化腐烂、溶蚀和被毁坏;第三,要有足够的()发生石化。


      正确答案:硬体或纤维,遗体或遗,时间

    • 第19题:

      快速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问题是()

      • A、绿化环境
      • B、强拆、拆迁
      • C、素质提高
      • D、道路的整改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1月7日,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部分建筑遭强拆,价值数百万元的医疗设备被损坏,太平间被推倒,6具遗体被砖砾掩埋。此事一经媒体曝光立即引发民众关注。对于此事请谈谈你的看法。


      正确答案: 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遭强拆,之所以引起公众极大的关注,主要原因在于强拆地不同以往,是在治病救人的医院里。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这种暴力行为严重威胁到公众心目中最安全的港湾——医院。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不是危及生命的地方,此次暴力强拆彻底伤害了公众对医院的安全感:医院都可以随意遭到强拆,这不是意味着,我们每个人的人身安全都可能因强拆而遭到威胁,因为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不去医院。可见,这一事件已碰触到公共服务的安全底线,给民众内心造成巨大恐慌,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
      从政府层面讲,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政府部门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而不该带头违法。
      从立法层面讲,对于征地拆迁,我国早已具备较成熟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法可依。在这起事件中,司法程序这个极其必要的环节缺失。尽管强拆是为了扩建道路,更加方便群众出行,出发点有益于群众。但无论拓宽道路的需求多么迫切,无论被拆迁方如何不配合,主导拆迁工作的当地政府部门,都应该在依法行政的框架内按规矩办事,走司法途径,由法院下达强拆判决后再依法实施,而不是目无法纪、野蛮强拆。
      总之,违法强拆之所以仍屡禁不止,与一些地方官员法治意识淡薄,受政绩冲动影响,习惯以行政权代替执法权,盲目行事有关。而有时,非法强拆发生后,对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幕后拍板者的追责失之于软,恐怕也是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提高官员的守法意识,扭转其不良政绩观,并制定完备的倒查追责机制,依法依规惩处暴力拆迁涉案人员,尤其对幕后拍板者要严肃追责。只有高悬法律利剑,严肃追究责任,才能有效遏制违法强拆事件的频频发生。

    • 第21题:

      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位于()。

      • A、中原路
      • B、桐柏路
      • C、友爱路
      • D、文化宫路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问答题
      1月7日,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部分建筑遭强拆,价值数百万元的医疗设备被损坏,太平间被推倒,6具遗体被砖砾掩埋。此事一经媒体曝光立即引发民众关注。对于此事请谈谈你的看法。

      正确答案: 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遭强拆,之所以引起公众极大的关注,主要原因在于强拆地不同以往,是在治病救人的医院里。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这种暴力行为严重威胁到公众心目中最安全的港湾——医院。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不是危及生命的地方,此次暴力强拆彻底伤害了公众对医院的安全感:医院都可以随意遭到强拆,这不是意味着,我们每个人的人身安全都可能因强拆而遭到威胁,因为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不去医院。可见,这一事件已碰触到公共服务的安全底线,给民众内心造成巨大恐慌,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
      从政府层面讲,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政府部门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而不该带头违法。
      从立法层面讲,对于征地拆迁,我国早已具备较成熟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法可依。在这起事件中,司法程序这个极其必要的环节缺失。尽管强拆是为了扩建道路,更加方便群众出行,出发点有益于群众。但无论拓宽道路的需求多么迫切,无论被拆迁方如何不配合,主导拆迁工作的当地政府部门,都应该在依法行政的框架内按规矩办事,走司法途径,由法院下达强拆判决后再依法实施,而不是目无法纪、野蛮强拆。
      总之,违法强拆之所以仍屡禁不止,与一些地方官员法治意识淡薄,受政绩冲动影响,习惯以行政权代替执法权,盲目行事有关。而有时,非法强拆发生后,对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幕后拍板者的追责失之于软,恐怕也是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提高官员的守法意识,扭转其不良政绩观,并制定完备的倒查追责机制,依法依规惩处暴力拆迁涉案人员,尤其对幕后拍板者要严肃追责。只有高悬法律利剑,严肃追究责任,才能有效遏制违法强拆事件的频频发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医院内感染不包括(  )。
      A

      病人被同住院病人感染

      B

      探视者被病人感染

      C

      医护人员被病人感染

      D

      医护人员被医院污染物品感染

      E

      病人在住院前被感染


      正确答案: E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