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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深夜,甲从乙身后突然用仿真手枪顶住其头部,大喊一声:“交出钱来!”乙慌忙将钱包交给了甲。这时,甲、乙都发现彼此是熟人,甲随即将钱包还给乙,并道歉说:“对不起,没认出你来!”甲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抢劫罪中止 C.构成抢劫罪未遂 D.构成抢劫罪既遂

题目
某日深夜,甲从乙身后突然用仿真手枪顶住其头部,大喊一声:“交出钱来!”乙慌忙将钱包交给了甲。这时,甲、乙都发现彼此是熟人,甲随即将钱包还给乙,并道歉说:“对不起,没认出你来!”甲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抢劫罪中止
C.构成抢劫罪未遂
D.构成抢劫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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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公民甲窃取公民乙钱包的犯罪中,犯罪客体是( )。

    A.公民甲

    B.公民乙

    C.公民乙的钱包

    D.公民乙对钱包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D
    D
    【解析】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故ABC答案错误。

  • 第2题:

    甲欲抢劫便衣警察乙的财物,将乙推倒在地,并抽出尖刀对准乙的脸上划了一刀,逼迫其交出钱财。乙遂掏出身上的手枪朝甲的腿部开枪,但由于甲躲闪很快而未受伤。乙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参考答案:错

  • 第3题:

    甲与乙是邻居,甲曾跟乙说要将房屋出租出去补贴家用。同年春天,甲外出旅行将房屋钥匙交给乙,请乙每周帮其浇花并代其交水电费和燃气费。不久恰好乙的朋友丙有意在附近求租,乙想起甲的话,于是以甲的名义出租给了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
    B: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C:如果甲事后同意乙的出租行为,则乙的租赁行为有效
    D: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答案:C,D
    解析:
    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它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等情形。无权代理则是指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二者最关键的区别就是行为人是否有代理权。本题中,甲根本没有授予乙出租房屋的权利,因此,乙出租甲房屋的行为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而不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因此,A错误,D正确。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因此,C正确。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义务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且须具有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的目的。本题乙的出租行为不符合无因管理的要素,因此,B错误。

  • 第4题:

    甲某和乙某是朋友,甲素知乙家境优越出手阔绰,平时经常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某日,甲想从乙身上弄些钱,于是约乙一起喝酒,将乙灌得酩酊大醉失去知觉,随后,甲取出乙随身携带的钱包,果然发现内有现金人民币1万元,甲将1万元据为己有,将钱包丢弃,之后将乙送回家中。以下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B.甲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C.甲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甲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答案:C
    解析:

  • 第5题:

    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韵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
    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4条,甲的抢劫行为已经着手实施,但尚未实行终了。“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如抢劫犯罪分子举刀胁迫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杀人犯罪分子举枪向被害人射击等。本题中,从客观方面看,甲对被害人使用暴力的行为,属于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已经超过了为犯罪的实行创造有利条件的预备阶段,从而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了现实危险。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已逐渐明确,并在这一目的支配下,把犯罪向能够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阶段推进。所以,B项排除。抢劫行为从实施暴力开始,直至取得财物之前,都处于“正在实行”过程中,而不是使用暴力,就实行终了。
    所以,A项排除。犯罪分子基于本人意愿而放弃犯罪,是成立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基于本人意愿而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自认为可以继续犯罪的情况下,出于自愿而非被迫,放弃了继续犯罪、完成犯罪的意图。至于其动机,可以是因为真诚悔悟,也可以是对被害人产生同情和怜悯,还可以是害怕罪行暴露受到惩罚。本题中,被害人与行为人甲认识,虽然甲继续实施抢劫行为存在外界不利因素的影响,但这些因素并不能直接迫使犯罪分子放弃犯罪意图。甲如果执意要抢劫,仍然可以得逞,从而达到既遂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犯罪分子停止犯罪的,仍应认定为犯罪中止。基于本人意愿而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之所在。犯罪中止是“能达目的而不欲”,而犯罪未遂是“欲达目的而不能”。所以,C项排除。

  • 第6题:

    在公民甲窃取公民乙钱包的犯罪中,犯罪客体是()。

    • A、公民甲
    • B、公民乙
    • C、公民乙的钱包
    • D、公民乙对钱包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在乙家开的商店购物,将自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1万元)遗忘在乙的柜台上。乙将钱包放进自家的保险柜里。甲发现自己的钱包丢失后,问乙看见他的钱包没有,乙称自己没有看到,没有交出钱包。乙的行为()。

    • A、是不当得利
    • B、构成诈骗罪
    • C、构成盗窃罪
    • D、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D

  • 第8题:

    下列行为中,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耐,其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A

  • 第9题:

    问答题
    某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甲受公司委派到某机关提供门卫保安服务。甲看到其所服务的单位工作人员都着统一的制式服装很精神,随托人借了一套制式服装在值班时穿着。某日,甲值勤巡查时时发现该单位院内有一丢失的钱包,内装现金6000元。甲趁无人之机,将钱包内的现金装入自己口袋,并把钱包丢弃在垃圾桶内。某晚甲值班时,发现某乙携带物品外出,行迹可疑,甲遂将乙抓入值班室内,让乙抱头蹲在值班室地上,并对乙进行殴打,乙承认其携带的物品为偷窃所得。后甲将乙所盗物品没收,并收取乙200元罚款。 请评析甲行为的不当之处。

    正确答案: 甲行为的不当之处在于:
    (1)擅自借用他人制服,违反保安员上岗着装规定。
    (2)巡查中捡拾物品应当登记并交给单位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私自占有拒不交还属侵占行为,数额较大即构成犯罪。
    (3)甲将乙抓入值班室、让乙抱头蹲在值班室地上并对乙进行殴打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4)甲无权没收和罚款,对于形迹可疑、涉嫌违法犯罪的,应报告所在保安公司、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或报警。甲没收及罚款行为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在公民甲窃取公民乙钱包的犯罪中,犯罪客体是()。
    A

    公民甲

    B

    公民乙

    C

    公民乙的钱包

    D

    公民乙对钱包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故ABC答案错误。

  • 第11题:

    单选题
    某日深夜,精神病患者甲推门进入猎户乙家院内,乙误以为是甲入户犯罪,操起猎枪瞄准并大喊:“赶快停步,否则就要开枪了”,甲仍不停步。乙认为甲要强行进屋,于是朝其开枪,致甲中弹身亡。乙的行为属于(  )。[2012年真题]
    A

    紧急避险

    B

    假想防卫

    C

    防卫过当

    D

    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B
    解析: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不法侵害的发生和存在,认定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①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②不法侵害必须是违法行为;③不法侵害的存在具有现实性,即不法侵害须客观真实地存在,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的。如果行为人反击了主观臆测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人,那他的行为就是假想防卫。甲为精神病人,误入乙家中,乙误认为甲进入其家中是为了犯罪行为,开枪射击,导致甲身亡,这属于假想防卫。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抢劫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甲与乙喝酒,甲酒力不行,乙见甲醉倒,看见甲放在旁边的钱包就顺势拿走,乙构成抢劫罪

    B

    甲欠乙3万元,乙数次索要无果,一次见甲从银行取钱,便强行从甲手中抢来1万,乙构成抢劫罪

    C

    甲将乙打成重伤,在乙昏迷时,看见乙洒落在一旁的现金,就将其拿走,甲构成抢劫罪

    D

    甲抢劫乙的财物,后发现自己抢劫的是支手枪,甲构成抢劫罪而不是抢劫枪支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乙最初并没有非法占有甲财产的意图,在甲喝到不省人事时,看见甲放在旁边的钱包临时起意将其盗走,乙构成盗窃罪
    B项,乙强抢甲的现金,乙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为了取回甲欠自己的金钱,乙不构成抢劫罪
    C项,甲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后,临时起意拿走乙的钱财,甲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D项,甲主观上想要抢劫财物但是实际上抢劫了枪支,应在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内认定犯罪,枪支也属于财物,故甲构成抢劫罪

  • 第13题:

    甲在乙家开的商店购物,将自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1万元)遗忘在乙的柜台上。乙将钱包放进自家的保险柜里。甲发现自己的钱包丢失后,问乙看见他的钱包没有,乙称自己没有看到,没有交出钱包。乙的行为()。

    A.是不当得利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盗窃罪

    D.构成侵占罪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下列各种行为属于合同的是( )。

    A.甲捡到乙遗失的钱包,由此与乙发生的返还钱包的债务关系

    B.甲卖给乙的电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乙严重伤害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

    C.甲给乙写信订购一批货物,乙没有回信,在甲表明的时间直接发货给甲

    D.甲和乙约定,甲负责运送毒品,乙支付运费( ⊙o⊙ )


    正确答案:C
    C【解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主体有意思表示。这是区分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关键。本题中A、B两项均属于事实行为,即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D项属于非法行为,而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在本质上属于合法行为。

  • 第15题:

    乙女在路上被铁丝绊倒,受伤不能动,手中钱包(内有现金5000元)摔出七八米外。路过的甲捡起钱包时,乙大喊“我的钱包不要拿”,甲说“你不要喊,我拿给你”,乙信以为真没有再喊。甲捡起钱包后立即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其他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成立抢劫罪
    B.甲以欺骗方法使乙信以为真,成立诈骗罪
    C.甲将乙的遗忘物据为己有,成立侵占罪
    D.只能在盗窃罪或者抢夺罪中,择一定性甲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与暴力、胁迫相类似的,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最典型的是采用药物、酒精等使被害人暂时丧失自由意志,然后劫走财物。本题中,甲没有对乙实施“与暴力、胁迫相类似的,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选项B错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要求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对财产作出了处分。如果被害人虽然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但并未对财产的所有权或占有权进行处分,而只是同意将财物给被害人挑选一下、试穿一下等,犯罪人趁被害人没注意取得财物的,认定为盗窃罪。
    选项C错误。遗忘物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所持财物放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本案中,甲当面拿走乙的财物,不构成侵占罪。
    选项D正确。该选项实际上是一个折中的答案。本案中,甲没有制造乙的不能反抗的状态,他只是利用了乙不能反抗的状态。甲的这种行为应当被认定为盗窃罪。但是我国刑法通说认为盗窃罪只能采取秘密方式,不承认公开盗窃。如果不承认公开盗窃,那么甲的这种行为只能被认定为抢夺罪。

  • 第16题:

    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

    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D
    解析:
    【考点】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与认定。详解:甲已经实施了暴力显然属于犯罪实行阶段而不是预备阶段;乙喊甲的名字对于甲来说没有强制作用,甲在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了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故D项当选。

  • 第17题:

    甲乙二人是好友,某日深夜同在酒吧喝酒。乙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甲拾后见钱包里有500元现金就将其隐匿。乙要求甲送其回家,甲怕偷拿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辞拒绝。乙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正确的:

    A.甲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甲占有财务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甲对乙的死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甲对乙的死亡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答案:A,D
    解析:
    乙醉酒并非甲灌醉也没有劝酒行为,甲构成盗窃罪既遂,故选择AD。甲对乙没有救助义务。当事人共同饮酒的行为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属社会交往层面的行为,相互间不存在约定的或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在饮酒者已不胜酒力,而共同酒饮者再行劝酒并因此导致饮酒者死亡或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情形下,或者在饮酒者有不良反应的情况下不予救助,才应由共同饮酒者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损害赔偿责任

  • 第18题:

    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即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情形。

    • A、犯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 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 C、犯罪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下列行为中,不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奈,其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下列行为中,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耐,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不慎坠河,行人乙跳进水中将甲救上岸,其间甲口袋中的钱包不慎掉落,乙因为救人使自己腿部受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不应支付乙的医药费

    B

    乙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应支付乙的医药费

    C

    乙不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不应支付乙的医药费

    D

    乙不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应支付乙的医药费


    正确答案: B
    解析: 法律规定,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务关系,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或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必要费用包括管理人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乙对甲的钱包没有保 管义务,且无过错,没有赔偿义务,乙救甲是为了甲的利益,构成无因管理,因此乙有权要求甲支付其医药费。

  • 第22题:

    单选题
    乙女在路上被铁丝绊倒,受伤不能动,手中钱包(内有现金5000元)摔出七八米外。路过的甲捡起钱包时,乙大喊“我的钱包不要拿”,甲说“你不要喊,我拿给你”,乙信以为真没有再喊。甲捡起钱包后立即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甲以其他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成立抢劫罪

    B

    甲以欺骗方法使乙信以为真,成立诈骗罪

    C

    甲将乙的遗忘物据为己有,成立侵占罪

    D

    只能在盗窃罪或者抢夺罪中,择一定性甲的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甲捡起钱包并未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因此不构成抢劫罪。
    B项,甲欺骗乙的行为并未导致乙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只是其顺利获取乙财物中的一个辅助手段,因此甲不构成诈骗罪。
    C项,甲捡起钱包时乙就在旁边,而且乙向甲大喊“我的钱包不要拿”,所以甲明知钱包并非遗忘物,则甲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甲的行为可能成立盗窃罪或者抢夺罪。这主要看基于哪种学术观点。如果认为成立盗窃罪需要秘密性,则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如果认为成立盗窃罪不需要秘密性,则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第23题:

    多选题
    甲与乙是邻居,甲曾跟乙说要将房屋出租出去补贴家用。同年春天,甲外出旅行将房屋钥匙交给乙,请乙每周帮其浇花并代其交水电费和燃气费。不久恰好乙的朋友丙有意在附近求租,乙想起甲的话,于是以甲的名义出租给了丙。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

    乙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

    B

    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C

    如果甲事后同意乙的出租行为,则乙的租赁行为有效

    D

    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CD三项,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等情形。无权代理是指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二者最关键的区别就是行为人是否有代理权。本题中,甲没有授予乙代为出租房屋的权利,因此,乙出租甲房屋的行为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而不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B项,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对他人权利标的所为之处分行为,该行为若经权利人同意,效力自处分之时起有效;若权利人不同意,则效力确定为无效。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最重要的区别是“以谁的名义”进行的。无权处分是以行为人自己的名义进行的;而无权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本题中,乙以甲的名义将房屋出租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