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项目中,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为
A、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制剂负责人
B、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有效期限
C、医疗机构名称、配制地址、注册地址
D、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
E、医疗机构类别、配制范围、有效期限
1.《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项目中,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为( )。A.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B.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有效期限C.医疗机构名称,配制地址,注册地址D.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E.医疗机构类别,配制范围,有效期限
2.依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是A、制剂负责人B、法定代表人C、配制范围D、配制地址E、有效期限
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载明项目中.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包括A.制剂室负责人SXB《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载明项目中.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包括A.制剂室负责人B.配制地址C.配制范围D.注册地址E.有效期限
4.《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载明项目中,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包括 A.制剂室负责人SXB《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载明项目中,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包括A.制剂室负责人B.配制地址C.配制范围D.注册地址E.有效期限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