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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简述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教育行政复议的特点。


    答案:
    解析:
    教育行政复议作为非诉讼的行政法律救济手段,具有如下特点:
    (1)以教育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2)双方当事人是固定的;

    (3)是一种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4)必须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

  • 第2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要求税务行政复议机关(  )。

    A、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加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B、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C、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驳回行政复议请求的行政复议决定
    D、不论是否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均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加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答案:A
    解析: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 第3题:

    简述统计行政复议的基本特征及范围。


    正确答案: (1)统计行政复议是特定行政机关的活动,这意味着,统计行政复议机关只能是统计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而不是权利机关、司法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在我国法定统计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种,
    一是统计行政机关,
    二是人民政府。
    (2)统计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统计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活动。统计行政复议权以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实际上是统计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自己享有的行政领导权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体现。
    (3)统计行政复议以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4)统计行政复议由不服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厉害关系人依法提供申请而启动,即有权申请统计行政的只能是不服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厉害关系人。
    (5)统计行政复议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指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申请过程及行政复议决定的做出等,均需依法定程序进行。
    统计行政复议范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统计行政复议事项的范围。统计行政复议范围,也可以理解为统计行政复议机关对哪些统计行政行为具有行政复议审查权,或者统计行政机关的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引起统计行政复议。从相对人的角度来讲,是对哪些统计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第4题:

    简述地方教育行政机构教育人事行政的范围。


    正确答案: (1)按照职权范围,审批所属教育机关的编制,配备相应的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2)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进行考察、选拨、调配、培训、晋级、奖惩和任免
    (3)负责分配到教育系统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安置工作
    (4)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工作细则
    (5)负责本地区教育人事统计并上报有关信息

  • 第5题:

    简述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


    正确答案:1、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
    2、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不服
    3、对教育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
    4、对教育行政机关因不作为违法的
    5、行政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6.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7、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第6题:

    简述教育行政诉讼的范围


    正确答案: 1、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
    2、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教育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或执照,二教育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3、申请教育行政机关履行宝货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二教育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4、认为教育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5、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 第7题:

    行政复议范围


    正确答案: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范围既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哪些行政争议拥有管辖权,同时也决定行政相对人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教育社会学的研究范围。

    正确答案: 教育社会学是主要运用社会学原理与方法对教育现象或教育问题的社会学层面进行事实研究的一门学科。其具体研究范围包括研究教育与社会结构的关系;研究教育与社会变迁的关系;研究教育与区域社会的关系;研究教育体系内部的各种社会关系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教育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

    正确答案:
    (1)研究对象
    ①学校管理。教育管理学以各级各类教育组织和机构的管理现象、管理过程和管理规律为其研究对象。人类社会最普遍、最有代表性的教育组织和机构是学校,所以学校管理成为教育管理学研究的核心。
    ②与学校管理相关的其他问题。学校不是孤立存在的,其教育和管理过程要受到社会各方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家长等的影响。此外,学校的管理也不是学校行政人员所能随意安排的,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各种因素的制约,如教育体制、教育经费投入等。为更深刻、全面地理解学校管理现象,教育管理学就必须研究其他相关问题,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教育管理机构的设置、教育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等问题。
    (2)研究范围
    我国教育管理学界目前对这门学科的研究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认为要将教育管理学分成两个科目进行研究,即教育行政学和学校管理学,前者研究国家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后者研究学校内部的管理工作。另一种观点是把教育管理学作为一门单独学科看待,认为这门学科既研究政府的教育行政事务,也研究学校的行政管理事务,并把后者看做前者的一个部分。
    综上所述,应将教育管理活动视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不涉及学校事务的单纯的教育行政,也没有可脱离教育行政的单纯的学校管理。教育管理学就是要对这一过程的方方面面以及影响这一过程的种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并以此为基础深刻揭示教育管理活动的内在特性和规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统计行政复议的基本特征及范围。

    正确答案: (1)统计行政复议是特定行政机关的活动,这意味着,统计行政复议机关只能是统计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而不是权利机关、司法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在我国法定统计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种,
    一是统计行政机关,
    二是人民政府。
    (2)统计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统计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活动。统计行政复议权以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实际上是统计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自己享有的行政领导权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体现。
    (3)统计行政复议以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4)统计行政复议由不服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厉害关系人依法提供申请而启动,即有权申请统计行政的只能是不服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厉害关系人。
    (5)统计行政复议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指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申请过程及行政复议决定的做出等,均需依法定程序进行。
    统计行政复议范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统计行政复议事项的范围。统计行政复议范围,也可以理解为统计行政复议机关对哪些统计行政行为具有行政复议审查权,或者统计行政机关的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引起统计行政复议。从相对人的角度来讲,是对哪些统计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教育行动研究的适用范围。

    正确答案: 行动研究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适用于教育实际问题而不是理论问题的研究,以及中小规模而不是宏观的实际研究。针对教育的实际情境而进行,从实际中来又回到实际中去。具体表现为:
    (1)课堂教学研究将改革措施实施于教学过程;
    (2)对课程进行中小规模的改革研究;
    (3)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提供新的技术和方法;
    (4)学校管理评价;
    (5)对已确诊的问题所施行的改革措施,如困难学生的教育措施,不良心理行为的矫正,环境因素的变革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

    正确答案: 1、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
    2、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不服
    3、对教育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
    4、对教育行政机关因不作为违法的
    5、行政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6.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7、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要求税务行政复议机关( )。

    A.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加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B.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C.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驳回行政复议请求的行政复议决定
    D.不论是否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均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加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决定;但是行政复议机关以原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依据错误决定撤销的,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除外。

  • 第14题:

    《行政复议法》同原《行政复议条例》在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上有什么不同?


    正确答案:《行政复议法》 较《行政复议条例》 在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上增加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部分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 可以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请复议的同时, 一并提起审查申请的内容。

  • 第15题:

    简述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以解决行政侵权争议的活动。

  • 第16题:

    教育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

    • A、对教育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
    • B、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行为不服的
    • C、不作为违法的
    • D、对教育行政的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A,B,C,D

  • 第17题:

    教育行政复议是教育行政复议机关的一种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简述同伴教育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正确答案: 1.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同质性
    2.对观念、行为的影响
    3.形式活泼
    4.经济实用
    同伴教育可用于劝阻吸烟、预防和控制药物滥用、营养改善计划、社会教育和语言教育等诸多领域。

  • 第19题:

    简述行政复议不能受理的案件范围。


    正确答案: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申请复议,即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事项有:
    (1)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
    (3)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不服的(但是行政机关对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除外);
    (4)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

  • 第20题:

    问答题
    《行政复议法》同原《行政复议条例》在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上有什么不同?

    正确答案: 《行政复议法》 较《行政复议条例》 在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上增加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部分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 可以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请复议的同时, 一并提起审查申请的内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教育行政复议是教育行政复议机关的一种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教育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
    A

    对教育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

    B

    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行为不服的

    C

    不作为违法的

    D

    对教育行政的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地方教育行政机构教育人事行政的范围。

    正确答案: (1)按照职权范围,审批所属教育机关的编制,配备相应的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2)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进行考察、选拨、调配、培训、晋级、奖惩和任免
    (3)负责分配到教育系统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安置工作
    (4)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工作细则
    (5)负责本地区教育人事统计并上报有关信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行政复议不能受理的案件范围。

    正确答案: 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申请复议,即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事项有:
    (1)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
    (3)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不服的(但是行政机关对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除外);
    (4)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