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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于2013 年6月失踪,2017年8 月,法院根据赵某妻子的申请依法宣告赵某死亡。2018年3月,赵某重返家中。2018年4月,人民法院依赵某申请撤销对其本人的死亡宣告。下列对赵某婚姻关系描述正确的是: A.其妻未再婚,且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其妻未再婚,但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恢复,婚姻关系仍自行恢复 C.其妻再婚后又离婚,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 D.其妻再婚后又丧偶,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

题目
赵某于2013 年6月失踪,2017年8 月,法院根据赵某妻子的申请依法宣告赵某死亡。2018年3月,赵某重返家中。2018年4月,人民法院依赵某申请撤销对其本人的死亡宣告。下列对赵某婚姻关系描述正确的是:

A.其妻未再婚,且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其妻未再婚,但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恢复,婚姻关系仍自行恢复
C.其妻再婚后又离婚,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
D.其妻再婚后又丧偶,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因此,选择A选项。
B项:其妻向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恢复婚姻关系,因此婚姻关系不会自行恢复。
C项:其妻再婚了即使已经离婚,婚姻关系仍然不会自行恢复。
D项:其妻再婚了即使已经丧偶,婚姻关系仍然不会自行恢复。
更多“赵某于2013 年6月失踪,2017年8 月,法院根据赵某妻子的申请依法宣告赵某死亡。2018年3月,赵某重返家中。2018年4月,人民法院依赵某申请撤销对其本人的死亡宣告。下列对赵某婚姻关系描述正确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赵某(男),冯某(女)。赵某经常虐待冯某,冯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法院分别受理了冯某的离婚诉讼和赵某的申请,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B.法院应当对离婚案件和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C.如果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应当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继续审理

    D.如果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有效,应当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进行审理


    参考答案:A, C, D

  • 第2题:

    2005年4月6日居民赵某与张某发生纠纷,赵某持刀将张某关节刺伤,当即住院治疗30天。事后,派出所以公安机关的名义给予赵某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赔偿张某的全部经济损失。赵某不服,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下列选项中哪些是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正当理由?( )

    A.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是2005年4月8日,而赵某申请复议的时间是2005年5月8日

    B.赵某口头提出申请,没有书面的申请书

    C.赵某因车祸死亡,其妻子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复议

    D.赵某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被受理


    正确答案:CD
    《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l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此,A项中的情形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3"-3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因此,赵某可以口头申请复议。第10条第2款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此,C项中赵某的妻子可以赵某的名义申请复议。第l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D项中赵某的行为违背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故本案中复议机关可以以CD两项为由不予受理复议申请

  • 第3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法院依法撤销了其死亡宣告,因财产返还、夫妻关系和子女收养等问题发生纠纷。本案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钱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钱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C.钱某与李某之间关于赵乙的收养无效

    D.赵某的父亲应返还因继承而取得的房屋一间


    正确答案:BD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问题。本案中,赵某被宣告死亡后,其父亲继承了赵某的一间房屋,该房屋在继承后未发生不可抗力的灭失问题,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本案中,赵某被宣告死亡以后,钱某改嫁周某,周某死亡后,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但可通过再次登记而缔结婚姻关系。本案中,赵某被宣告死亡以后,钱某将子女送与李某,其收养关系依法有效。赵某被撤销死亡宣告以后,不得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解除收养关系,而应与收养人李某协商,经李某同意可解除收养关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第4题:

    李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他的妻子赵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李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李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赵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2006年1月16日,赵某与周某结婚。李某与赵某生有11岁的儿子小李被邻居甲合法收养。2006年2月,李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
    李某的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甲与小李的收养关系()。
    A.可以自行解除
    B.经过小李的同意即可解除
    C.必须经过甲及小李的同意才能解除
    D.此时不受法律保护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问,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收养关系仍受法律保护,只有在收养人及有表达意见能力的被收养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养关系才能予以解除。故答案是C项。

  • 第5题:

    李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他的妻子赵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李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李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赵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2006年1月16日,赵某与周某结婚。李某与赵某生有11岁的儿子小李被邻居甲合法收养。2006年2月,李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
    若赵某于2006年1月6日将继承的电视机以2000元卖给了刘某。在李某的死亡宣告被法院撤销后()。
    A.电视机所有权属于李某
    B.电视机所有权属于刘某
    C.李某不能要求赵某予以适当补偿
    D.赵某应该取回电视机还给李某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故答案是B项。

  • 第6题:

    李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他的妻子赵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李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李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赵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2006年1月16日,赵某与周某结婚。李某与赵某生有11岁的儿子小李被邻居甲合法收养。2006年2月,李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
    若李某于2005年8月16日在外地与季某签约,约定2006年3月16日向季某购买一台电冰箱,则该合同为()。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可撤销合同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则李某与季某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故答案是B项。

  • 第7题:

    1992年5月,李某因为与其妻赵某发生激烈争执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赵某在1999年1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在2000年3月4日宣告李某死亡。李某的遗产由其妻赵某、其女李甲、李母依法继承。后经证实,李某并没有死亡,他在外地与张某结婚,并育有一子李乙,后李某由于患病于2002年2月2日去世,去世前立有遗嘱,将其在家乡的遗产(包括其与赵某共同购买的一套房子和与赵某二人的存款2万元)全部由其子李乙继承。李乙之母张某作为李乙的法定代理人,要求按照遗嘱继承。
    问:(1)人民法院受理赵某宣告李某死亡的申请后应当如何履行法定程序?
    (2)如果本案中,李母不同意宣告死亡,主张宣告失踪,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如何确定本案中李某的死亡时间?
    (4)李某在去世之前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哪些财产属于李某的遗产,应当怎样处理?


    答案:
    解析:
    (1)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之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1年。公告期届满后,人民法院依照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而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
    (2)如果本案中,李母不同意宣告死亡,主张宣告失踪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因为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具有一定的顺序,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而父母则属于第二顺序的利害关系人,在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和第二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依照第一顺序的申请办理。所以应当依照其配偶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宣告死亡。
    (3)本案中,李某死亡时间应当是2002年2月2日。因为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的日期为其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可见,李某死亡的时间应当是自然死亡的时间——2002年2月2日。
    (4)李某在去世前所立遗嘱部分有效。因为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所以,李乙享有对李某的遗产继承权。但是,李某遗嘱中所述的财产并非全部都是李某的遗产,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李某与赵某共有的房屋和存款必须分出赵某的一半之后才能由李乙按照李某的遗嘱继承。

  • 第8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确实无能力履行监护职责以及确实明显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才可能取消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本案中,钱某改嫁是其应有的权利,不构成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情况,因此,赵某的父亲无权要求改变钱某担任赵甲的监护人。

  • 第9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1间房屋?为什么?


    正确答案: 被宣告死亡的人回来后,因继承法而取得其财产的自然人应返还所取得的财产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

  • 第10题:

    下列可以宣告死亡的情形有:()

    • A、2008年4月,张某在一次登山过程中,发生雪崩,张某自此失踪,经多方查找没有找到,经有关机关证明,由于此次雪崩规模很大,张某不可能生存,2008年12月张某的亲友申请宣告其死亡
    • B、王某在2008年7月地震时失踪,2011年6月,其亲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 C、李某出国留学,自1997年10月起无音信,2001年9月,其亲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 D、赵某自小走失,20年后其亲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正确答案:A,B,D

  • 第11题:

    问答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1间房屋?为什么?

    正确答案: 被宣告死亡的人回来后,因继承法而取得其财产的自然人应返还所取得的财产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

    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

    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

    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339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本题中赵某在二审期间撤回上诉经准许的法律后果是一审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撤回上诉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此时王某为了实现其债权,应该依据已经生效的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赵某和李某在二审期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王某不能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

  • 第13题:

    赵某于1993年2月4日离家出走,2000年5月人民法院依据其妻子的申请宣告赵某死亡。并且对其留下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了分配,赵某的妻子和父母平均分配了赵某留下的三间房屋。但是实际上赵某并未死亡,他在南方的一个小镇做生意,后来,因病于2001年7月身亡,赵某留有遗嘱将自己在老家的三问房屋全部留给自己的父母。赵某的遗产应当怎样继承( )

    A.按遗嘱处理遗产

    B.按法院判决处理

    C.应当由法院根据情况重新判决

    D.由赵某的妻子和她的父母选择决定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遗产继承问题。
     《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民法通则解释》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所以本题案例中,赵某所立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对赵某遗产的继承应当按照遗嘱处理。

  • 第14题:

    1995年5月,李某因为与其妻子赵某发生激烈争执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赵某在2002年1月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在2003年3月4日宣告李某死亡。李某的遗产由其妻赵某、其女李甲、李母依法继承。后经证实,李某并没有死亡,他在外地与张某结婚,并育有一子李乙,后李某由于患病于2005年2月2日去世,去世前立有遗嘱,将其在家乡的遗产(包括其与赵某共同购买的一套房子和与赵某二人的存款2万元)全部由其子李乙继承。李乙之母张某作为李乙的法定代理人,要求按照遗嘱继承。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一案应当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2.本案应当履行怎样的法定程序?

    3.如果本案中,李母不同意宣告死亡,主张宣告失踪,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本案中李某的死亡时间是何时?

    5.李某在去世之前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哪些财产属于李某的遗产,应当怎么样处理?


    正确答案:

    1.本案应当由李某下落不明前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7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之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是1年。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依照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而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3.如果本案中,李母不同意宣告死亡,主张宣告失踪,则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因为,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具有一定的顺序,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所以应当依照其配偶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宣告死亡。
    根据《民法通则解释》第25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相关规定是,《民法通则解释》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4.本案中李某的死亡时间应当是2005年2月2日。根据《民法通则解释》第36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据以上规定及法理,李某死亡的时间应为自然死亡的时间。 
    5.李某在去世之前所立遗嘱是有效的,因为根据《民法通则解释》第36条第2款的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所以,李乙享有对刘某遗产的继承权。但是,李某遗嘱中所述的财产并非全部都是李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李某与赵某共有的房屋和存款必须分出赵某的一半之后才能由李乙按照李某的遗嘱继承。

  • 第15题:

    赵某婚后下落不明5年,其父母可以申请法院( )。

    A.先宣告其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B.宣告其死亡

    C.先公示寻找,后宣告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D.在宣告失踪后寻找仍无下落时,才能宣告其死亡


    正确答案:B
    B。本题考查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可以宣告公民死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要条件。

  • 第16题:

    李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他的妻子赵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李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李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赵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2006年1月16日,赵某与周某结婚。李某与赵某生有11岁的儿子小李被邻居甲合法收养。2006年2月,李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宣告某公民死亡的时间,必须是其下落不明满()。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故答案是D项。

  • 第17题:

    李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他的妻子赵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李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李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赵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2006年1月16日,赵某与周某结婚。李某与赵某生有11岁的儿子小李被邻居甲合法收养。2006年2月,李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
    李某的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其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A.在赵某与周某离婚后自行恢复
    B.由赵某选择决定
    C.自其死亡宣告被撤销之日起恢复
    D.不得认定自行恢复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且后一婚姻正在存续以及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得自行恢复。故答案是D项。

  • 第18题: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
    选项A.B.D错误,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选项C正确,赵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赵某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王某可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19题:

    赵某于2013年6月失踪,2017年8月,法院根据赵某妻子的申请依法宣告赵某死亡。2018年3月,赵某重返家中。2018年4月,人民法院依赵某申请撤销对其本人的死亡宣告。下列对赵某婚姻关系描述正确的是:

    A.其妻未再婚,且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其妻未再婚,但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恢复,婚姻关系仍自行恢复
    C.其妻再婚后又离婚,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
    D.其妻再婚后又丧偶,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

    答案:A
    解析:
    《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因此,选择A选项。
    B项:其妻向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恢复婚姻关系,因此婚姻关系不会自行恢复。
    C项:其妻再婚了即使已经离婚,婚姻关系仍然不会自行恢复。
    D项:其妻再婚了即使已经丧偶,婚姻关系仍然不会自行恢复。

  • 第20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权。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被宣告死亡人不能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无效,要解除收养关系应与收养人协商解决。

  • 第21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已经再婚的,即使再婚后配偶他方又死亡的,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也不能自动恢复,但可通过再次登记而缔结婚姻关系。

  • 第22题:

    问答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权。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被宣告死亡人不能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无效,要解除收养关系应与收养人协商解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孙某返还摩托车?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权。如果原物已经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可不予返还。孙某取得摩托车是合法取得的,因此,赵某无权要求其返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赵某(男),冯某(女)。赵某经常虐待冯某,冯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法院分别受理了冯某的离婚诉讼和赵某的申请,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B

    法院应当对离婚案件和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C

    如果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应当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继续审理

    D

    如果法院宣告婚姻关系有效,应当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