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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李某双方在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时,李某应张某的要求,由范某对李某履行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则该保证合同应由( )。A.张某与李某签订B.张某与范某签订C.李某与范某签订D.张某、李某、范某共同签订

题目

张某、李某双方在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时,李某应张某的要求,由范某对李某履行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则该保证合同应由( )。

A.张某与李某签订

B.张某与范某签订

C.李某与范某签订

D.张某、李某、范某共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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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向杨某借款30万元,并以自有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同时,张某还委托赵某以其汽车设定担保。后李某欠张某30万元货款未还,张某在经杨某同意后将该债务转移给李某,但张某将此事通知赵某后。赵某未予答复。张某、李某在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杨某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未经赵某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B.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经过杨某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C.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赵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D.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张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 第2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分别找到友人甲、乙、丙、丁,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担保的有( )。

    A.甲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甲”
    B.乙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李某表示接受
    C.丙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没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负责”
    D.丁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解析:
    (1)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A。(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B。(3)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如选项C。本题中,选项D属于抵押而非保证。

  • 第3题:

    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张某与李某提供了保证,张某、李某与甲公司约定,张某对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李某对6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而李某并无代偿能力。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银行只能要求张某承担40万元的保证责任
    B.银行无权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C.若张某清偿了100万元,只能向甲公司追偿
    D.若张某清偿了100万元,有权向李某追偿60万元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担保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故银行有权要求张某或李某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2)选项B:李某为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主体,但只要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不具有代偿能力并不影响李某的保证责任承担。(3)选项CD:连带共同保证中,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虽未与债权人约定份额,但保证人之间的约定仍旧有效,故张某有权向李某追偿60万元。

  • 第4题:

    (2012年)陈某向李某借款 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的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答案:A,B,C
    解析:
    ( 1)选项 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选项 B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3 )选项 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第5题:

    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张某与李某提供了保证,张某、李某与甲公司约定,张某对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李某对6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而李某并无代偿能力。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银行只能要求张某承担40万元的保证责任
    B.银行无权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C.若张某清偿了100万元,只能向甲公司追偿
    D.若张某清偿了100万元,有权向李某追偿60万元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担保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故银行有权要求张某或李某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2)选项B:李某为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主体,但只要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不具有代偿能力并不影响李某的保证责任承担。(3)选项CD:连带共同保证中,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虽未与债权人约定份额,但保证人之间的约定仍旧有效,故张某有权向李某追偿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