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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4)事务所质量控制部门每三年进行一次业务检查,每次检查选取每位合伙人已完成的一个项目。 要求: 针对上述第(4)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定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题目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4)事务所质量控制部门每三年进行一次业务检查,每次检查选取每位合伙人已完成的一个项目。 要求: 针对上述第(4)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定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考点】监控(检查的周期)
【答案】恰当。
更多“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4)事务所质量控制部门每三年进行一次业务检查,每次检查选取每位合伙人已完成的一个项目。 要求: 针对上述第(4)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定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相关问题
  • 第1题: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以 3 年为限期,选取每位合伙人已完成的一个项目进行检查,对分所合伙人的检查可以由总所授权由分所自行安排相关人员执行。
    (2)如果合伙人在连续两次的检查中被评为优秀,以后可每隔五年检查一次。
    (3)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的遵守情况实施监控,每三年至少一次将监控结果向项目合伙人及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通报,如果发现重大缺陷,立即通报。
    (4)ABC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了不当行为举报热线,并制定了有关调查和处理举报事项的政策和程序。对所有举报事项的调查和处理过程均需执行监督,该项工作由具有适当经验和权限的业务部门的 A 合伙人兼任。
    (5)内部业务检查制度规定,如果事务所当年接受相关部门的外部检查,则当年暂停对所有业务的内部检查。
    要求:
    针对上述事项,指出 ABC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质量控制准则和审计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符合
    (2)
    不符合
    业务检查的周期不得超过3年,每3年至少应检查每个合伙人的业务一次。
    (3)
    不符合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监控结果向项目合伙人及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通报。
    (4)
    不符合
    投诉或指控所涉项目可能涉及A合伙人负责的项目,由其执行监督不具有客观性。
    (5)
    不符合
    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并不能替代内部业务检查。

  • 第2题:

    (2016年真题new)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合伙人考核的主要指标依次为业务收入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事务所管理的程度、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及业务质量评价结果。
    (2)事务所所有员工须每年签署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书面确认函。对参与业务的事务所外部专家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由项目组自行决定是否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3)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由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程序以及如何调整,由项目合伙人执行调整后的业务计划。
    (4)事务所质量控制部门每三年进行一次业务检查,每次检查选取每位合伙人已完成的一个项目。
    (5)所有项目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将上一年度的业务约定书交给事务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保存。
    (6)事务所应当自业务报告日起,对鉴证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2年。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事务所应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政策/应将业务质量放在第一位。
    依据:《审计》第二十一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2)恰当。
    依据:《审计》第二十一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3)不恰当。应由项目合伙人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程序及如何调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应参与决策,否则影响其客观性。
    依据:《审计》第二十一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4)恰当。
    依据:《审计》第二十一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5)不恰当。业务约定书应当纳入业务工作底稿。
    (6)恰当。
    依据:《审计》第二十一章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 第3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合伙人的晋升与考核以业务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同时考虑遵循质量控制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2)所有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在业务完成后90日内整理归档。
    (3)由于尚未取得上市公司审计资格,不予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
    (4)无论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分歧是否得到解决,审计项目组必须保证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5)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为当年度考核等级位列后3名的项目负责人。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事务所应当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2)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规定,及时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
    (3)不恰当。除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必须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自行建立判断标准,确定对那些涉及公众利益的范围较大,或已识别出存在重大异常情况或较高风险的特定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4)不恰当。只有审计项目组的分歧得到解决以后,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5)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在每个周期内,应当对每个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 第4题:

    (2017年)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针对下述(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质量控制部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和监控,其部门主管合伙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2)所有公众利益实体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评价为高风险的业务均需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3)每六年为一个周期,对每个项目合伙人已完成的业务至少选取两项进行检查。
    (4)所披露的信息不损害执行业务的有效性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独立性的前提下,经项目合伙人批准,项目组可以向客户提供业务工作底稿的部分内容。
    (5)项目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派的业务的总体质量负责。如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控制复核人存在意见分歧,以项目合伙人的意见为准。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2.恰当。
    3.不恰当。至少每三年对每个项目合伙人检查一项已完成的业务。
    4.恰当。
    5.不恰当。意见分歧没有解决。

  • 第5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部门负责本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和监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2)以每2年为一个周期,对每个项目合伙人已完成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3)针对同一客户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将其视为同一业务,将业务工作底稿一并归档保存。
    (4)为保证业务质量,会计师事务所要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项目合伙人出具审计报告后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5)ABC会计师事务所每三年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应当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2)恰当。
    (3)不恰当。如果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不同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在规定的归档期限内分别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业务档案。
    (4)不恰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报告日前得到满意解决。
    (5)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能够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 第6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ABC会计师事务所将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
    (2)ABC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提高鉴证业务市场份额的目标,要求合伙人及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每年完成一定金额的新鉴证业务收入指标,并作为业绩评价的关键指标。
    (3)ABC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4)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当有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执行部分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当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5)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和结论,且认为这些检查可以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恰当。
    (2)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是晋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
    (3)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4)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当有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执行部分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考虑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5)不恰当。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和结论,但这些检查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 第7题: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质量控制部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和监控,其部门主管合伙人对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
    (2)每六年为一个周期,对每个项目合伙人已完成的业务至少选取两项进行检查。
    (3)项目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派的业务的总体质量负责。如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意见分歧,以项目合伙人的意见为准。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第(3)项,逐项指出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2)不恰当。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3)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意见分歧。
    本题考查:质量控制制度

  • 第8题:

    (2019年)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针对下述(1)至(4)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事务所每年对业务收入考核排名前十位的合伙人奖励50万元,对业务质量考核排名后十位的合伙人罚款5万元。
    (2)事务所每三年至少一次对所有需按照相关职业道德需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3)对新晋升的合伙人,每年事务所对其已完成的一项业务进行业务质量检查,若连续五年合格,以后为五年为周期进行质量检查。
    (4)如果审计业务工作底稿中的纸质信息被扫描为电子形式归档,则应当将纸质信息毁损,以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务评价政策。
    2.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3.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4.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留已扫描的原纸质记录。

  • 第9题:

    (2017年)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3)每六年为一个周期,对每个项目合伙人已完成的业务至少选取两项进行检查。
    要求:
    针对上述事项,指出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 第10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每三年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2)当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意见分歧时,应当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意见为准,然后出具审计报告。
    (3)事务所自业务报告日起,对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至少保存8年。
    (4)会计师事务所拟对复杂程度较高或出具不恰当报告风险很大的特定业务实施更大范围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5)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部门负责保管每项审计业务的业务约定书。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2)不恰当。意见分歧没有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不能出具审计报告。
    (3)不恰当。对于鉴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业务报告日起,对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4)恰当。
    (5)不恰当。业务约定书应当纳入审计工作底稿。

  • 第11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事务所,最近制定了质量控制制度,有关内容摘录如下:内部业务检查制度规定,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如果事务所当年接受相关部门的外部检查,则当年暂停对所有业务的内部检查。请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符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确定检查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 第12题:

    问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合伙人考核的主要指标依次为业务收入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事务所管理的程度、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及业务质量评价结果。 (2)事务所所有员工须每年签署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书面确认函。对参与业务的事务所外部专家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由项目组自行决定是否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3)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由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程序以及如何调整.由项目合伙人执行调整后的业务计划。 (4)事务所质量控制部门每三年进行一次业务检查,每次检查选取每位合伙人已完成的一个项目。 (5)所有项目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将上一年度的业务约定书交给事务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保存。 (6)事务所应当自业务报告日起,对鉴证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2年。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恰当。事务所应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政策/应将业务质量放在第一位。
    (2)恰当。
    (3)不恰当。应由项目合伙人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程序及如何调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应参与决策,否则影响其客观性。
    (4)恰当。
    (5)不恰当。业务约定书应当纳入业务工作底稿。
    (6)恰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7年)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2)所有 公众利益实体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评价为 高风险的业务均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要求:
    针对上述事项,指出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 第14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规定,所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其他项目根据相关标准判断是否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2)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提供相关质量控制服务的组织中具有适当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3)以三年为周期,选取每一位合伙人已完成的一个项目进行检查。如果合伙人在连续两次的检查中被评为优秀,以后可每隔六年检查一次。
    (4)为便于事务所的员工及时认识错误,吸取教训,向相关项目合伙人以外的人员传达已发现的缺陷,通常应指明涉及的具体业务。
    (5)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的关于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可以采用纸质和电子形式。
    (1)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0.5分)会计师事务所应对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0.7分)
    (2)恰当。(1.2分)
    (3)不恰当。(0.5分)业务检查的周期不得超过3年,每3年至少应检查每个合伙人的业务一次。(0.7分)
    (4)不恰当。(0.5分)向相关项目合伙人以外的人员传达已发现的缺陷,通常不指明涉及的具体业务,除非指明具体业务对这些人员适当履行职责是必要的。(0.7分)
    (5)恰当。(1.2分)
    本题考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从近几年考试情况来看,每年必有一道简答题。其中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业务工作底稿、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业务执行和监控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中命题频率较高的内容,需要熟练掌握和运用。
    事项(1)上市公司是指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不包括公开发行债券的公司,而上市实体则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公司。上市实体要比上市公司的范围要广。
    事项(2)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具有担任项目合伙人的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的个人,如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提供相关质量控制服务的组织中具有适当经验的人员。参考《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

  • 第15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雇用的专家和其他需要满足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保持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规定的独立性。
      (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对上市实体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必要的特定业务实施项目组内部复核。
      (3)在审计工作中利用专家的工作,则专家应当遵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4)如果在审计过程中更换项目合伙人,前任项目合伙人和新任项目合伙人应当分别承担变更日前后的审计工作的责任。
      (5)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应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恰当。
      (2)不恰当。对每项审计业务都应当实施项目组内部复核,对上市实体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必要的特定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3)不恰当。外部专家不是项目组成员,不受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4)不恰当。如果在审计过程中更换项目合伙人,新任项目合伙人可以对截至变更日已执行的工作实施复核程序,以承担项目合伙人的全部责任。
      (5)恰当。

  • 第16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项目合伙人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派的每项审计业务的总体质量负责。
    (2)合伙人工薪及晋升制度规定,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在事务所排名前十的项目经理晋升为合伙人。
    (3)只有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才能签署业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形成的工作底稿应当在报告日前完成。
    (4)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存在意见分歧,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意见为准。
    (5)如果组成部分业务报告日早于集团业务报告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集团业务报告日起对组成部分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
    <1>、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恰当。(1.2分)
    (2)不恰当。(0.5分)依据质量控制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0.7分)
    (3)不恰当。(0.5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形成的工作底稿可以在报告日后完成。(0.7分)
    (4)不恰当。(0.5分)意见分歧未得到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意见分歧。(0.7分)
    (5)恰当。(1.2分)
    [Answer]
    (1) Appropriate.
    (2) Not appropriate. According to the quality control standards, accounting firms should establish quality-oriented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alary and promotion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3) Not appropriate. The working papers formed by the project quality control review can be completed after the reporting date.
    (4) Not appropriate. Differences of opinion have not been resolved.
    (5) Appropriate.

  • 第17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最近重新制定了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1)分所管理制度规定,分所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2)2016年1月,ABC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了DEF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了新的ABC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原ABC、DEF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存在差异,新成立的ABC会计师事务所拟逐步进行整合,确保两年后建立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
    要求:
    针对上述事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不符合
    分所管理制度规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
    (2)
    不符合
    两年内ABC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使用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不符合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

  • 第18题:

    (2012年、2017年)
    ABC 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其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经主任会计师指派,副主任会计师可以分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工作,并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要求:
    针对上述第(1)项,指出 ABC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质量控制准则和审计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 第19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项目合伙人咨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后作出的判断,更容易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所接受,从而可以避免在业务执行的后期出现意见分歧,但这并不妨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履行职责。
    (3)会计师事务所在选取某些业务时,可以不事先告知项目组,在确定检查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不应参考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
    (4)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只需向所有正在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组成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5)对于高风险的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规定委派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担任第二项目合伙人或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参与执行审计业务以加强风险控制。
    (6)由于实务原因,原纸质工作底稿经电子扫描后存入业务档案,会计师事务所无需再保留已扫描的原纸质工作底稿。
    <1>、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恰当。(1分)
    (2)恰当。(1分)
    (3)不恰当。(0.5分)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0.5分)
    (4)不恰当。(0.5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0.5分)
    (5)不恰当。(0.5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得参与审计业务。(0.5分)
    (6)不恰当。(0.5分)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保留已扫描的原纸质工作底稿。(0.5分)

  • 第20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事务所,有关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相关的部分内容如下:
      (1)经主任会计师指派,副主任会计师可以分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工作,并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2)ABC会计师事务所规定,审计业务的工作底稿自审计报告日起保存10年。审阅业务及其他鉴证业务,自业务报告日起保存8年。
      (3)ABC会计师事务所规定,事务所的所有员工,以及参与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外部专家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均需每年签订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书面确认函。
      (4)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时,就某个专业问题与项目合伙人存在分歧,项目组成员就此问题向其他有类似经验的事务所进行函证,但直至审计报告日,始终没有收到回函。迫于时间的要求,项目合伙人出具了审计报告。
      (5)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事务所内某一副主任会计师履行审计业务的整体监控职责。
      (6)ABC会计师事务所规定由审计业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对相应的业务实施检查。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2)不恰当。对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业务报告日起,对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3)不恰当。对参与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外部专家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由项目组自行决定是否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4)不恰当。只有意见分歧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5)恰当。
      (6)不恰当。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应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

  • 第21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其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3)如果项目组成员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发生意见分歧,应当通过向技术部进行书面咨询,或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风险控制的合伙人进行讨论等方式予以解决。在分歧尚未解决前,不得出具审计报告。
    要求: 针对上述第(3)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质量控制准则和审计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符合
    重大问题分歧未解决前不应出具审计报告。

  • 第22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事务所,最近制定了质量控制制度,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规定,除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外,其他需要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的审计业务由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不符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规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因此审计项目组负责人不能作为复核人员执行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 第23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事务所,最近制定了质量控制制度,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前三位的高级经理晋级为合伙人,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后三位的合伙人降级为高级经理。请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符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程序应当强调,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晋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而不应当以业务收入额作为标准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