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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乘坐地铁末班车时捡到一台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在地铁站台上看到了乙贴出的寻物启事寻找丢失的电脑,并称“如有人捡到后送回,将给予1000元的酬劳”,甲见其告示中所描述的电脑与自己捡到的完全相同,于是将笔记本归还给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如果反悔的,经过说明后可以不支付1000元的报酬B.乙不得反悔,必须按照悬赏广告中的报酬金额支付C.乙可以与甲协商支付报酬,但不得低于1000元D.乙在寻物启示中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违法且违背社会道德,有关酬劳的约定无效

题目

甲乘坐地铁末班车时捡到一台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在地铁站台上看到了乙贴出的寻物启事寻找丢失的电脑,并称“如有人捡到后送回,将给予1000元的酬劳”,甲见其告示中所描述的电脑与自己捡到的完全相同,于是将笔记本归还给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如果反悔的,经过说明后可以不支付1000元的报酬

B.乙不得反悔,必须按照悬赏广告中的报酬金额支付

C.乙可以与甲协商支付报酬,但不得低于1000元

D.乙在寻物启示中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违法且违背社会道德,有关酬劳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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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根据规定,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本题中,乙已经发出了寻物的悬赏广告,因此不能反悔。
更多“甲乘坐地铁末班车时捡到一台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在地铁站台上看到了乙贴出的寻物启事寻找丢失的电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不小心丢失了东西,需贴“寻物启事”。


    正确

  • 第2题:

    寻物启事的正文不需要写清楚丢失物品的具体特征()


    正确

  • 第3题:

    不小心丢失了东西,可以贴“寻物启事”。


    正确

  • 第4题:

    寻物启事写作不规范的做法是()。

    A.丢失时间地点明确

    B.丢失物品描述笼统

    C.请求捡到者归还并表示感谢

    D.写明联系方式和启事时间


    丢失物品描述笼统

  • 第5题:

    37、不小心丢失了东西,可以贴“寻物启事”。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