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2010年1月受托对某工业企业进行纳税审查,发现该企业09年12月份将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0元计入原材料成本中,原材料分批领用,请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计算分摊率及各环节的错误数额,并作相应调账处理。
(1)12月企业成本核算中,产品已经部分完工,已将成本进行分摊计算,完工产品未销售;
(2)12月企业成本核算中,产品已经部分完工,已将成本进行分摊,完工产品入库后当月销售其中一部分。
其他资料:财务决算报表已编制,经核实,期末原材料成本100000元,在产品成本为50000元,产成品成本为15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300000元。
第1题:
注册税务师代理审查企业上的年度的纳税情况,对其借账应如何进行调账?
第2题:
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进行纳税审核,发现该企业某月份将福利部门领用的原材料20,000元计入生产费用,经核实当月期末材料结存成本为50,000元,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为80,000元,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为120,000元,本期销售成本发生额为200,000元,则注册税务师采用“按比例分摊法”计算的分摊系数为( )
A.0.08
B.0.05
C.0.04
D.0.044
第3题:
第4题:
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进行纳税审核,发现该企业某月份将未完工产品的成本计入了完工产品的成本中100000元。由于当期期末该批产品尚未完工,完工产品已经对外部分销售。经核实,期末在产品成本为150000元,产成品成本为200000元,销售成本为300000元。则注册税务师应当怎样调整错误数额,并作出当年或跨年发现错误相应的调账处理。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