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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1)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质是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属性就是一事物与他事物发生关系时表现出来的质。认识质的重要性在于,认识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认识事物的质是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只有认识量才能更准确的认识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才是全面的认识。认识事物的量是把相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
(3)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认识事物的度具有重要意义:
①只有了解事物的度,才能准确的认识事物的质。
②在实践中要掌握“适度”原则,才能使工作正常发展,过或不及都是错误的。
更多“简述质、量、度的含义及认识质、量、度的意义。”相关问题
  • 第1题:

    统计认识过程是()

    A、从质到量

    B、从量到质

    C、从质到量,再到质和量的结合

    D、从总体到个体


    答案:C

  • 第2题:

    简述蒸馏及量质接酒。


    正确答案:将发酵好的固态酒醅中的酒精和众多的香味物质在低矮的甑子内分离出来,这一过程叫作蒸馏。蒸馏的作用就是要将发酵生成的物质最大限度地通过蒸馏这道工序提取出来。如果这道工序掌握不好,则势必出现酒度时高时低、绵花掉尾,形成独特风味特征的香味物质蒸不出来,影响质量的不良成份又不过多。

  • 第3题:

    什么是质、量、变?把握质、量、变的意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含义:A.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所固有的规定性;B.量:是事物固有的的一种规定性,它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C.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2)意义:A.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B.认识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C.质、量、度作为规范事物存在的基础范畴,转化为方法论就是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及其统一,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犹不及。

  • 第4题:

    简述质量互变原理中质、量、度的含义。


    正确答案:(1)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3)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要掌握适度原则。

  • 第5题:

    唯物辩证法认为,认识事物的基础是:()

    • A、认识事物的质
    • B、认识事物的量
    • C、认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
    • D、认识事物的度

    正确答案:A,C

  • 第6题:

    在工作中防止“过”或“不及”的关键在于()

    • A、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
    • B、认识事物的量
    • C、确定事物的质
    • D、把握事物的度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知名度是衡量舆论评价()的大小,美誉度则主要是衡量舆论评价()的好坏。

    • A、质、量
    • B、量、质
    • C、广度、质
    • D、量、美丑

    正确答案:B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度的含义及掌握事物的度的意义。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质、量、度及其认识意义

    正确答案: ⑴、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一种内在规律性;
    ⑵、量:是事物所固有的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⑶、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是质的量的统一。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认识事物的质,做到"胸中有数",才能在实践中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与"不及",避免"左"或"右"的错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正确答案: ①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②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③质和量的统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质、量、度的含义及认识质、量、度的意义。

    正确答案: 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1)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质是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属性就是一事物与他事物发生关系时表现出来的质。认识质的重要性在于,认识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认识事物的质是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只有认识量才能更准确的认识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才是全面的认识。认识事物的量是把相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
    (3)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认识事物的度具有重要意义:
    ①只有了解事物的度,才能准确的认识事物的质。
    ②在实践中要掌握“适度”原则,才能使工作正常发展,过或不及都是错误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什么是质、量、变?把握质、量、变的意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含义:A.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所固有的规定性;B.量:是事物固有的的一种规定性,它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C.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2)意义:A.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B.认识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C.质、量、度作为规范事物存在的基础范畴,转化为方法论就是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及其统一,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犹不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刘某,27岁,结婚2年未孕。基础体温单相型,与月经来潮前4天取宫颈黏液,其特点最可能是( )。

    A.量少,黏稠,拉丝度2cm

    B.量多,黏稠,拉丝度2cm

    C.量少,质稀,拉丝度lOcm

    D.量多,质稀薄,拉丝度lOcm

    E.量多,黏稠,拉丝度20cm


    正确答案:D
    基础体温单相型,说明宫颈黏液受单一雌激素影响,量多,质稀薄,拉丝长。

  • 第14题:

    简述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正确答案: ①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②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③质和量的统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

  • 第15题:

    三孔隙度测井资料组合可求解双矿物的哪些未知量?()

    • A、两种矿物成分、孔隙度和泥质含量
    • B、矿物成分、泥质和含油饱和度
    • C、孔隙度和渗透率、砂质和泥质
    • D、两种矿物成分、泥质和油气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度是一定事物保持自身质的数量界限,是事物的量所能容纳的质的活动范围。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7题:

    什么是“质”、“量”、“度”?如何理解“认识质是起点”、“认识量是深化”?


    正确答案:1、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而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质的规定性:客观的、多样的、内在的(与事物直接同一);
    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的起点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和次序等级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量的规定性:客观的、多样的、外在的(与事物间接同一);
    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3、度:是指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稳定性和规定性的数量的界限。
    度的规定性: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规定性的量的界限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度具有关节点(即度的两端,事物质变的临界点)
    4、理解:“认识质是起点”是指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即定性认识,也就是定量分析要建立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之上。
    “认识量是深化”是指认识事物的深化和精确化,即定量认识,也就是说,不能纯粹的用量和质来考虑问题,两者之间还有“度”的衡量。

  • 第18题:

    质、量、度及其认识意义


    正确答案:⑴、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一种内在规律性;
    ⑵、量:是事物所固有的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⑶、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是质的量的统一。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认识事物的质,做到"胸中有数",才能在实践中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与"不及",避免"左"或"右"的错误。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质量互变原理中质、量、度的含义。

    正确答案: (1)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3)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要掌握适度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质”、“量”、“度”?如何理解“认识质是起点”、“认识量是深化”?

    正确答案: 1、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而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质的规定性:客观的、多样的、内在的(与事物直接同一);
    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的起点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和次序等级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量的规定性:客观的、多样的、外在的(与事物间接同一);
    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3、度:是指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稳定性和规定性的数量的界限。
    度的规定性: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规定性的量的界限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度具有关节点(即度的两端,事物质变的临界点)
    4、理解:“认识质是起点”是指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即定性认识,也就是定量分析要建立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之上。
    “认识量是深化”是指认识事物的深化和精确化,即定量认识,也就是说,不能纯粹的用量和质来考虑问题,两者之间还有“度”的衡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刘某,27岁,结婚2年未孕。基础体温单相型,与月经来潮前4天取宫颈黏液,其特点最可能是(  )。
    A

    量少,黏稠,拉丝度2cm

    B

    量多,黏稠,拉丝度2cm

    C

    量少,质稀,拉丝度10cm

    D

    量多,质稀薄,拉丝度:10cm

    E

    量多,黏稠,拉丝度20cm


    正确答案: D
    解析:
    基础体温单相型,说明宫颈黏液受单一雌激素影响,量多,质稀薄,拉丝长。

  • 第22题:

    单选题
    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应当有()两个方面的评价标准
    A

    量和度

    B

    度和质

    C

    同和异

    D

    量和质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唯物辩证法认为,认识事物的基础是:()
    A

    认识事物的质

    B

    认识事物的量

    C

    认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

    D

    认识事物的度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