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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简析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性表述,正确的有(  )。
    A.权利和义务既是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法律规范的内容
    B.在法律规范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只是一种可能性;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现实性
    C.在法律规范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抽象性;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具体性
    D.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标志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内容也是权利和义务,A选项表述正确。在法律规范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只是一种可能性,是主体能做和应该做的行为,并不是现实行为。是在假定某种事实发生的情况下,设定主体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并不表明主体实际已经有了某种权利和义务。而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现实的,法律规范所假定的事实已经发生,从而使主体之间产生了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B选项表述正确。在法律规范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针对同一类人、同一类行为的,具有抽象性。而在法律关系中,法律所规定的事实情况、主体、权利和义务及其所指向的对象都是具体的。因此,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规定的权利义务在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体现。c选项表述正确。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标志,D选项表述正确。

  • 第2题:

    简析刺与咨的关系。
    “刺”、“咨”是同一用途的同源公文,因一音之转,而在先后相连缀的不同时期成为两个文种。具体而言,唐朝法定的平行公文是“刺”;后世改刺为咨。到了宋带,刺作为平行公文的作用被“咨”取代。

  • 第3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儿童、少年()

    • A、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B、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 C、接受六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 D、接受五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正确答案:A

  • 第4题:

    简析在谈判中如何建立双方的信任关系。


    正确答案: (1)要遵循求同存异原则
    (2)简历良好的谈判气氛把握开场白节奏,动作表情得体,破题选好时机,开场陈述陈恳等。

  • 第5题:

    简析浮士德和靡非斯特形象的辩证关系。


    正确答案: 浮士德和靡非斯特是诗剧《浮士德》中的一人一魔、一主一仆、一正一反,既互相矛盾对立、又互相联系依存的两个形象。两形象体现着善与恶、成与毁、勤与惰等矛盾对立。首先,他们是矛盾对立的。浮士德肯定人性,积极入世,以毕生精力探求人生的意义和理想的社会。靡非斯特则否定人的理性,讥笑人的努力,否定人类历史的进步,抱定“凡物有成必有毁”,“倒不如始终无成”的悲观虚无观念。浮士德勇于实践,不断追求,自强不息,积极向善,而靡非斯特却体现出“恶”的本质,诱惑浮士德投入生活,导入歧途,企图在庸俗生活的“及时行乐”中使他走向沉沦,趋于毁灭。其次,他们是联系统一的。靡非斯特的否定精神对于浮士德这个不断追求的人来说,客观上起推动作用。他把浮士德从书斋引入尘世,希望他就此满足、堕落下去,实际却帮助浮士德走出阴暗的书斋,投到现实世界和实际行动中。他一再引诱浮士德作恶,却使浮士德从错误中接受教训,不断向更高境界追求,促成向善,是浮士德前进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动力。

  • 第6题: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正确答案:适龄儿童;少年

  • 第7题:

    简析爱尔维修关于人与环境关系的理论。


    正确答案: 人是环境的产物,理性支配环境。爱尔维修从感觉和人的智力天然平等的原则出发,提出了人是环境的产物的著名命题。他认为,人身上有两类感情,一类是自然直接赋予我们的,如饥渴、冷热等;一类是由于建立社会而得到的,如妒忌、骄傲、贪婪、野心等。前者是人的机体结构的本能需要,后者则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后天获得的。人们的才能和美德、人们之间的才能和道德上的差异,决不是机体结构的结果,而是环境、教育的产物。爱尔维修所说的“环境”主要不是指自然环境,而是指社会环境。他所理解的社会环境不是指决定整个社会面貌的生产方式或经济基础,而是指政治法律制度、人们之间相互交往、生活方式、学校和社会的教育以及所读的书籍等等。人们之间的性格、才能和道德上的差异都是由于人们接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的不同而造成的。爱尔维修认为,在上述因素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由此可知,爱尔维修在人和环境的关系问题上的观点是自相矛盾的,他一方面断定,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决定了人的观念,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人的理性决定法律,观念决定环境。

  • 第8题:

    简析行政组织与政治发展的关系。


    正确答案: 行政组织在社会的政治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政治和社会秩序的维持者;(2)利益的表达、聚合和转化者;(3)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4)作为政治一体化的工具。

  • 第9题:

    填空题
    《标准1》中所指出的义务教育阶段中的“四能”具体是析问题和()。

    正确答案: 解决问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权利和义务,下列表述有错误的是()
    A

    只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才是法律关系

    B

    法的内容不完全是法律权利和义务

    C

    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是法律关系

    D

    权利和义务在法和法律关系中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填空题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正确答案: 适龄儿童,少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简析调研报告各要素的关系。
    调研报告的基本要素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中,调查是是依据和基础,是手段,研究是分析和综合,是目的,报告是反映和体现,是结果。

  • 第13题:

    简析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问题是义务教育理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目前,在对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认识上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认为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应当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义务教育在法律体系中属于义务范畴;
    第二,认为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法律赋予公民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同时又是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综合体;
    第三,认为义务教育是属于权利的范畴,是公民为发展自己的个性、获得足够的自由空间而享有的隶属公民受教育权下的一项基本权利。从历史发展看,最初人们普遍认为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后来人们又认为接受义务教育既是受教育者应享有的权利同时又是必须履行的义务,目前人们已经认识到义务教育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公民充分发展其个性、才智、能力而由适龄公民所享有的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权利。从国际比较来看,多数国家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日本、朝鲜、韩国等属于这种事例;少数国家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我国、利比亚等属于这种事例;极少数国家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应履行的一项义务,俄罗斯、泰国等属于这种事例。总之,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在,国际上对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存在三种观念:
    ①义务教育是公民的义务;
    ②义务教育是公民的权利;
    ③义务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 第14题:

    《标准1》中所指出的义务教育阶段中的“四能”具体是析问题和()。


    正确答案:解决问题

  • 第15题:

    简析辛弃疾《摸鱼儿》中的暗喻和象征手法。


    正确答案: 辛弃疾这首词暗喻和象征手法的手法十分突出,发展了借香草美人比喻君臣关系的手法。作者以美人陈皇后自喻,并将其扩充为完整的抒情女主人公形象,借陈皇后失宠暗喻自己被闲置的遭遇。词中还以春喻国以春天的"斜阳"、"烟柳"来象征国势日衰、时局日危的局面。

  • 第16题: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正确答案:适龄儿童

  • 第18题:

    简析斯宾诺莎对自由与必然关系的论证。


    正确答案:斯宾诺莎伦理学上的一个观点: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斯宾诺莎认为,情欲是人保存自己的努力、本能、冲动、意愿等情绪,这些情绪随着人身体状态的变化而变化。正如自然界中的其它事物一样,一切情绪“皆出自于自然的同一的必然性和力量。要杜绝人们的情欲是根本不可能的”。
    他认为,一个完全为情欲所支配的人,必定是自然必然性的奴隶,行为使没有自主权只能服从命运的宰割,因而不符合人的“自由的”、“主动的”本性。斯宾诺莎肯定自由的存在,但否定唯心主义的自由意志。他认为真正的自由乃在于对必然性的认识。只要认识了自然的必然性,人们就能控制自己的情欲,把它纳入理性的轨道,获得自由,使人处于主动者的地位。因此,要取得自由与主动,就要求人的思想和行为严格遵守理性的指导。斯宾诺莎倡导面向自然,正确认识自然,其目的就在于争取人的自由和主动的资格,达到道德上的完善境界。

  • 第19题:

    问答题
    简析浮士德和靡非斯特形象的辩证关系。

    正确答案: 浮士德和靡非斯特是诗剧《浮士德》中的一人一魔、一主一仆、一正一反,既互相矛盾对立、又互相联系依存的两个形象。两形象体现着善与恶、成与毁、勤与惰等矛盾对立。首先,他们是矛盾对立的。浮士德肯定人性,积极入世,以毕生精力探求人生的意义和理想的社会。靡非斯特则否定人的理性,讥笑人的努力,否定人类历史的进步,抱定“凡物有成必有毁”,“倒不如始终无成”的悲观虚无观念。浮士德勇于实践,不断追求,自强不息,积极向善,而靡非斯特却体现出“恶”的本质,诱惑浮士德投入生活,导入歧途,企图在庸俗生活的“及时行乐”中使他走向沉沦,趋于毁灭。其次,他们是联系统一的。靡非斯特的否定精神对于浮士德这个不断追求的人来说,客观上起推动作用。他把浮士德从书斋引入尘世,希望他就此满足、堕落下去,实际却帮助浮士德走出阴暗的书斋,投到现实世界和实际行动中。他一再引诱浮士德作恶,却使浮士德从错误中接受教训,不断向更高境界追求,促成向善,是浮士德前进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动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儿童、少年()
    A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B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C

    接受六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D

    接受五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析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正确答案: 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问题是义务教育理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目前,在对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认识上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认为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应当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义务教育在法律体系中属于义务范畴;
    第二,认为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法律赋予公民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同时又是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综合体;
    第三,认为义务教育是属于权利的范畴,是公民为发展自己的个性、获得足够的自由空间而享有的隶属公民受教育权下的一项基本权利。从历史发展看,最初人们普遍认为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后来人们又认为接受义务教育既是受教育者应享有的权利同时又是必须履行的义务,目前人们已经认识到义务教育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公民充分发展其个性、才智、能力而由适龄公民所享有的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权利。从国际比较来看,多数国家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日本、朝鲜、韩国等属于这种事例;少数国家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我国、利比亚等属于这种事例;极少数国家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应履行的一项义务,俄罗斯、泰国等属于这种事例。总之,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在,国际上对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存在三种观念:
    ①义务教育是公民的义务;
    ②义务教育是公民的权利;
    ③义务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析在谈判中如何建立双方的信任关系。

    正确答案: (1)要遵循求同存异原则
    (2)简历良好的谈判气氛把握开场白节奏,动作表情得体,破题选好时机,开场陈述陈恳等。
    解析: 暂无解析